恕事母孝,母亡,哀慕過甚,不食葷茹,遂至羸瘠。 起複視事,遷尚書左丞、權知開封府。 恕已病,猶勉強親職,數月增劇,表求館殿之職,獲奉以濟其貧。 真宗曰:「卿求一人可代者,聽卿去。 」是時寇準罷樞密使,恕即薦以自代,遂以準為三司使,恕為集賢學士、判院事。 準即檢尋恕前後改革興立之事,類以為冊,及以所出榜,別用新板,躬至恕第請判押。 恕亦不讓,一一押之,自是計使無不循其舊貴。 至李諮為三司使,始改茶法,恕之規模漸革矣。 帝重恕,詔太醫診療。 百日,有司請停奉,不許,未幾,卒,年五十九。 恕將卒,口占遺奏及約束後事,送終之具,無不周悉。 真宗悼惜,廢朝,贈吏部尚書。 錄其子執中為太常寺太祝,執古為奉禮郎。 恕頗涉史傳,多識典故,精於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幹以私。 前後掌利柄十餘年,強力幹事,胥吏畏服,有稱職之譽。 善談論,聽者忘倦。 素不喜釋氏,嘗請廢譯經院,辭甚激切。 真宗曰:「三教之興,其來已久,前代毀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論可也。 」 恕性吝,怒子淳私用錢。 及寢疾,上言淳不率教導,多與非類游,常習武藝,願出為外州軍校。 真宗曰:「戎校管鎮兵,非丞郎家子弟所蒞也。 」以為滁州司馬。 恕卒,召複舊官,後竟以賄敗。 執中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別有傳;執古至虞部員外郎;執方、執禮,並太子中舍。 魏羽者,字垂天,歙州婺源人。 少能屬文,上書李煜,署弘文館校書郎。 時建當涂縣為雄遠軍,以羽為判官。 宋師渡江出其境,羽以城降,太祖擢為太子中舍,仍舊職。 金陵平,入朝,出知興州。 太平興國初,知棣州,改京兆府。 六年,受詔詣瀛州覆軍市租,得隱漏數萬計。 因上言:「本州錄事參軍郭震十年未代;河間令崔能前任即墨,未滿歲遷秩。 有司調選失平,疏遠何由聞達,請罪典司,以肅欺弊。 」上賜詔褒諭。 覆命,遷太常博士、知宋州,又徙閬州,就改膳部員外郎。 丁外艱,起複蒞事,入判大理寺。 歷度支、戶部二判官,召拜本曹郎中。 因上疏言三司職官頗眾,願省其半,可以責成,仍條列利病凡二十事。 詔下有司詳議,皆以為便。 改鹽鐵判官。 時北邊多警,朝議耕戰之術,以羽為河北東路營田副使,改兩浙轉運使,遷兵部郎中。 淳化初,選為秘書少監,逾月,遷左諫議大夫,俄拜度支使,改鹽鐵使。 四年,並三部為一司,以羽判三司。 先是,三司簿領堆積,吏緣為奸,雖嘗更立新制,未為適中。 是冬,羽上言:「依唐制天下郡縣為十道,兩京為左右計,各署判官領之。 」制三司使二員,以羽為左計使,董儼為右計使,中分諸道以隷焉。 未久,以非便罷,守本官,出知滑州。 丁內艱,起複,加給事中,徙潭州,遣使諭旨。 真宗即位,遷工部侍郎,連徙杭、揚二州,召權知開封府。 車駕北巡,判留司三司,再為戶部度支使。 咸平四年,以疾解職,拜禮部侍郎。 謝日,召升便殿,從容問諭,勉以醫藥。 月餘卒,年五十八。 羽涉獵史傳,好言事。 淳化中,許王暴薨,或有以宮府舊事上聞者。 太宗怒,追捕僚吏,將窮究之。 羽乘間上言曰:「漢戾太子竊弄父兵,當時言者以其罪當笞耳。 今許王之過,未甚於是。 」太宗嘉納之,繇是被劾者皆獲輕典。 嘗建議有唐以來,凡制詔皆經門下省審,有非便者許其封駁,請遵故事,擇名臣專領其職,迄今不廢。 羽強力有吏干,尤小心謹事。 太宗嘗謂左右曰:「羽有心計,亦明吏道,但無執守,與物推移耳。 歷劇職十年,始逾四十,鬚鬢盡白,亦可憐也。 」羽出入計司凡十八年,習知金谷之事,然頗傷煩急,不達大體。 景德二年,長子玠卒,其妻自陳家貧無祿,上憫之。 次子校書郎瓘為奉禮郎,後為殿中丞;琰為太子中舍。 孫平仲,天禧三年同進士出身。 羽同時有劉式者,亦久居計司,創端拱中三年磨勘之法,首以式主之。 式字叔度,袁州人也。 李煜時,舉《三傳》中第。 歸宋,歷遷大理寺丞、贊善大夫、監通州豐利監及主三司都磨勘司,仍賜緋。 式又建議置主轄支收司,以謹財賦出納,時以為當。 遷秘書丞,與陳靖使高麗。 至道中,並三勾院為一,命式領之。 再轉工部員外郎,賜金紫。 遷刑部。 式深究簿領之弊,江、淮間舊有橫賦,逋積至多,式奏免之,人以為便。 然多所條奏,檢校過峻,為下吏所訟,免官,卒。 真宗追錄前效,賜其子立本學究出身。 次子立之,後為國子博士。 立德、立禮,併進士及第,立禮為殿中丞。 劉昌言,字禹謨,泉州南安人。 少篤學,文詞靡麗。 本道節度陳洪進闢功曹參軍,掌箋奏。 洪進遣子文顯入貢,令昌言偕行,太祖親勞之。 太平興國二年,洪進歸朝,改鎮徐州,又闢推官。 五年,舉進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止授歸德軍掌書記。 八年,復舉得第,遷保信、武信二鎮判官。 宰相趙普鎮南陽,重昌言有吏干。 錢俶帥鄧,表薦之。 移泰寧軍節度判官。 入為左司諫、廣南安撫使。 淳化初,趙普留守西京,表為通判,委以府政。 普疾,屬昌言後事。 普卒,昌言感普知己,經理其家事。 太宗以為忠於所舉,拜起居郎,賜金紫、錢五十萬。 連對三日,皆至日旰。 昌言捷給詼詭,能揣人主意,無不稱旨。 太宗謂宰相曰:「昌言質狀非偉,若以貌取,失之子羽矣。 」遷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樞密直學士,與錢若水同知審官院。 二十八日,遷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昌言驟用,不為時望所伏,或短其閩語難曉,太宗曰:「惟朕能曉之。 」又短其委母妻鄉裡,十餘年不迎侍,別娶旁妻。 太宗既寵之,詔令迎歸京師,本州給錢辦裝,縣次續食。 時又有光祿丞何亮家果州,秘書丞陳靖家泉州,不迎其親。 下詔戒諭文武官,父母在劍南、峽路、漳泉、福建、嶺南,皆令迎侍,敢有違者,御史台糾舉以聞。 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懼人傾奪。 會誅凶人趙贊,昌言與贊素善,前在河南嘗保任之,心不自安。 因太宗言及近侍有與贊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頓首稱死罪。 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惡其為人。 以給事中罷,出知襄州。 上言:「水旱民輸稅愆期。 舊制六月開倉,臣令先一月許所在縣驛輸納以便民。 獲盜當部送闕下,臣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隷軍籍。 此二事,臣從便宜,不如詔書,慮讒慝因而浸潤,願陛下察之。 」太宗下詔責其不循舊章,斂怨於民,自今敢背棄詔條,譴責不復恕。 至道二年,徙知荊南府。 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 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贈工部尚書。 子有方,比部員外郎;有政,虞部員外郎。 張洎,滁州全椒人。 曾祖旼,澄城尉。 祖藴,泗上轉運巡官。 父煦,滁州司法掾。 洎少有俊才,博通墳典。 江南舉進士,解褐上元尉。 李景長子弘冀卒,有司謚武宣。 洎議以為世子之禮,但當問安視膳,不宜以「武」為稱。 旋命改謚,擢監察御史。 洎自以論事稱旨,遂肆彈擊無所忌,大臣游簡言等嫉之。 會景遷國豫章,留煜居守,即薦洎為煜記室,不得從。 未幾,景卒,煜嗣。 擢工部員外郎、試知制誥;滿歲,為禮部員外郎、知制誥。 遷中書舍人、清輝殿學士,參預機密,恩寵第一。 第2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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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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