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國家命重臣以鎮之,敷恩澤以懷之。 奚、部落,當劉仁恭及其男守光之時,皆刺面為義兒,服燕軍指使,人馬疆土少劣於契丹,自被脅從役屬以來,常懷骨髓之恨。 渤海兵馬土地,盛于奚帳,雖勉事契丹,俱懷殺主破國之怨。 其薊門洎山後雲、朔等州,沙陀、吐渾元是割屬,咸非叛黨。 此蕃漢諸部之眾,如將來王師討伐,雖臨陣擒獲,必貸其死,命署置存撫,使之懷恩,但以罪契丹為名。 如此則蕃部之心,願報私憾,契丹小丑,剋日殄平。 其奚、、渤海之國,各選重望親嫡,封冊為王,仍賜分器、鼓旗、軍服、戈甲以優遣之,必竭赤心,永服皇化。 俟克平之後,宣佈守臣,令于燕境及山後雲、朔諸州,厚給衣糧料錢,別作禁軍名額,召募三五萬人,教以騎射,隷于本州。 此人生長塞垣,諳練戎事,乘機戰鬥,一以當十,兼得奚、、渤海以為外臣,乃守在四夷也。 然自阿保機時至于近日,河朔戶口,虜掠極多,並在錦帳。 平盧亦邇柳城,遼海編戶數十萬餘,耕墾千里,既殄異類,悉為王民。 變其衣冠,被以聲教,願歸者俾複舊貫,懷安者因而撫之,申畫郊圻,列為州縣,則前代所建松漠、饒落等郡,未為開拓之盛也。 琪本燕人,以故究知蕃部兵馬山川形勢。 俄又上奏曰: 國家將平燕薊,臣敢陳十策:一、契丹種族,二、料賊眾寡,三、賊來佈置,四、備邊,五、命將,六、排陣討伐,七、和蕃,八、饋運,九、收幽州,十、滅契丹。 契丹,蕃部之別種,代居遼澤中,南界潢水,西距邢山,疆土幅員,千里而近。 其主自阿保機始強盛,因攻渤海,死於遼陽。 妻述律氏生三男:長曰東丹;次曰德光,德光南侵還,死於殺胡林;季曰自在太子。 東丹生永康,永康代德光為主,謀起軍南侵,被殺于大神澱。 德光之子述律代立,號為「睡王」。 二年,為永康子明記所篡。 明記死,幼主代立。 明記妻蕭氏,蕃將守興之女,今幼主,蕭氏所生也。 晉末,契丹主頭下兵謂之大帳,有皮室兵約三萬,皆精甲也,為爪牙。 國母述律氏頭下,謂之屬珊,屬珊有眾二萬,乃阿保機之牙將,當是時半已老矣。 南來時,量分借得三五千騎,述律常留余兵為部族根本。 其諸大首領有太子、偉王、永康、南北王、于越、麻答、五押等。 于越,謂其國舅也。 大者千餘騎,次者數百騎,皆私甲也。 別族則有奚、,勝兵亦萬餘人,少馬多步。 奚,其王名阿保得者,昔年犯闕時,令送劉琋、崔廷勛屯河、洛者也。 又有渤海首領大舍利高模翰步騎萬餘人,並愆發左衽,竊為契丹之飾。 復有近界尉厥裡、室韋、女真、黨項亦被脅屬,每部不過千餘騎。 其三部落,吐渾、沙陀,洎幽州管內、雁門已北十餘州軍部落漢兵合二萬餘眾,此是石晉割以賂蕃之地也。 蕃漢諸族,其數可見矣。 每蕃部南侵,其眾不啻十萬。 契丹入界之時,步騎車帳不從阡陌,東西一概而行。 大帳前及東西面,差大首領三人,各率萬騎,支散游奕,百十里外,亦交相偵邏,謂之欄子馬。 契丹主吹角為號,眾即頓舍,環繞穹廬,以近及遠。 折木梢屈之為弓子鋪,不設槍營塹柵之備。 每軍行,聽鼓三伐,不問昏晝,一匝便行。 未逢大敵,不乘戰馬,俟近我師,即竟乘之,所以新覊戰蹄有餘力也。 且用軍之術,成列而不戰,俟退而乘之,多伏兵斷糧道,冒夜舉火,土風曳柴,饋餉自賫,退敗無恥,散而復聚,寒而益堅,此其所長也。 中原所長,秋夏霖霪,天時也;山林河津,地利也;槍突劍弩,兵勝也;財豐士眾,力強也。 乘時互用,較然可知。 王師備邊破敵之計,每秋冬時。 河朔州軍緣邊砦柵,但專守境,勿輒侵漁,令彼尋戈,其詞無措。 或戎馬既肥,長驅入寇,契丹主行,部落萃至,寒雲翳日,朔雪迷空,鞍馬相持,氈褐之利。 所宜守陴坐甲,以逸待勞,令騎士並屯于天雄軍、貝磁相州以來,若分在邊城,緩急難於會合;近邊州府,只用步兵,多屯弩手,大者萬卒,小者千人,堅壁固守,勿令出戰。 彼以全國之兵,此以一郡之眾,雖勇懦之有殊,慮眾寡之不敵也。 國家別命大將,總統前軍,以遏侵軼,只于天雄軍、刑洺貝州以來,設掎戎之備。 俟其陽春啟候,虜計既窮,新草未生,陳荄已朽,蕃馬無力,疲寇思歸,逼而逐之,必自奔北。 前軍行陣之法,馬步精卒不過十萬,自招討以下,更命三五人藩侯充都監、副戎、排陣、先鋒等職,臨事分佈,所貴有權。 追戎之陣,須列前後,其前陣萬五千騎,陣身萬人,是四十指揮,左右哨各十指揮,是二十將。 每指揮作一隊,自軍主、都虞候、指揮使、押當,每隊用馬突或刃子槍一百餘,並弓劍、骨朵。 其陣身解鐙排之,俟與戎相搏之時,無問厚薄,十分作氣,槍突交沖,馳逐往來,後陣更進。 彼若乘我深入,陣身之後,更有馬步人五千,分為十頭,以撞竿,鐙弩俱進,為回騎之舍。 陣哨不可輕動,蓋防橫騎奔沖,此陣以都監主之,進退賞罰,便可裁決。 後陣以馬步軍八萬,招討董之,與前陣不得過三五里,展梢實心,布常山之勢,左右排陣分押之。 或前陣擊破寇兵,後陣亦禁其馳驟輕進,蓋師正之律也。 《牧誓》云:「四伐五伐,乃止齊焉。 」慎重之戒也。 是以開運中晉軍掎戎,未嘗放散,三四年間,雖德光為戎首,多計桀黠,而無勝晉軍之處,蓋併力禦之。 厥後以任人不當,為彥澤之所誤。 如將來殺獲驅攘之後,聖人務好生之德,設息兵之謀,雖降志難甘,亦和戎為便。 魏絳嘗陳五利,奉春僅得中策,歷觀載籍,前王皆然。 《易》稱高宗用伐鬼方,《詩》美宣王薄伐蒨狁,是知戎狄侵軼,其來尚矣。 然則兵為兇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若精選使臣,不辱君命,通盟繼好,弭戰息民,此亦策之得也。 臣每見國朝發兵,未至屯戍之所,已于兩河諸郡調民運糧,遠近騷然,煩費十倍。 臣生居邊土,習知其事。 況幽州為國北門,押蕃重鎮,養兵數萬,應敵乃其常事。 每逢調發,惟作糗糧之備,入蕃旬浹,軍糧自賫,每人給面鬥余,盛之於囊以自隨。 征馬每匹給生谷二斗,作口袋,飼秣日以二升為限,旬日之間,人馬俱無饑色。 更以牙官子弟,戮力津擎裹送,則一月之糧,不煩饋運。 俟大軍既至,定議取捨,然後圖轉餉亦未為晚。 臣去年有平燕之策,入燕之路具在前奏,願加省覽。 疏奏,頗採用之。 淳化二年,詔百官轉對,琪首應詔,建明堂、闢雍之議。 五年,李繼遷寇靈武,命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繼隆為河西兵馬都部署以討之。 西川賊帥李順攻劫州縣,以昭宣使王繼恩為劍南西川招安使。 琪又上書言邊事曰: 臣頃任延州節度判官,經涉五年,雖未嘗躬造夷落,然常令蕃落將和斷公事,歲無虛月,蕃部之事,熟於聞聽。 大約黨項、吐蕃風俗相類,其帳族有生戶、熟戶,接連漢界、入州城者謂之熟戶,居深山僻遠、橫過寇略者謂之生戶。 其俗多有世仇,不相來往,遇有戰鬥,則同惡相濟,傳箭相率,其從如流。 雖各有鞍甲,而無魁首統攝,並皆散漫山川,居常不以為患。 第20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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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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