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崇寧元年,詔荊湖北路添置禁軍五指揮,以靖安為名,隷侍衛步軍司 廣固崇寧三年,詔添置廣固兵四指揮,以備京城工役。 政和五年,詔于四指揮各增置五百人入額,自今更勿差客軍。 通濟政和六年,詔增置通濟兵士二千人,牽輓禦前綱運。 自崇武至此六軍,中興後無。 清衛宣和七年,減清衛等軍,令步軍司撥填一般軍分。 刀牌手崇寧中立。 廣西桂州。 勁勇、壯武、靜江自勁勇以下三軍,舊隷廂軍。 中興後,隷侍衛步軍。 振華五百人為一軍。 安遠、奉先園四。 武寧、威勇、忠果、雄節、必勝六。 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自振華以下十三軍,並中興後立。 禦前忠佐將校並與建隆以來制同。 散員班一。 馬直指揮一。 步直指揮一。 熙寧四年,馬步二直並廢,撥隷殿前、步軍司虎翼,其有馬者補雲騎。 備軍一千九百六十人。 熙寧二年,罷九百六十人。 皇城司 親從官指揮四。 政和五年,創置第五指揮,以七百人為額。 親事官指揮三。 元豐五年增置一,守奉景靈宮。 政和五年,西京大內官一,以五百五十人為額。 又增置內園司一,以五百一十人為額。 入內院子五百人。 中興後,二百人。 快行、長行中興後置,一百人。 司圊三人。 曹司中興置,三十人。 將兵者,熙寧之更制也。 先是,太祖懲藩鎮之弊,分遣禁旅戍守邊城,立更戍法,使往來道路,以習勤苦、均勞逸。 故將不得專其兵,兵不至于驕惰。 淳化、至道以來,持循益謹,雖無復難制之患,而更戍交錯,旁午道路。 議者以為徒使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緩急恐不可恃。 神宗即位,乃部分諸路將兵,總隷禁旅,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士,平居知有訓厲而無番戍之勞,有事而後遣焉,庶不為無用矣。 熙寧七年,始詔總開封府畿、京東西、河北路兵分置將、副。 由河北始,自第一將以下共十七將,在河北四路;自第十八將以下共七將,在府畿;自第二十五將以下共九將,在京東;自第三十四將以下共四將,在京西,凡三十有七。 而鄜延、環慶、涇原、秦鳳、熙河又自列將焉。 在鄜延者九,在涇原者十一,在環慶者八,在秦鳳者五,在熙河者九,凡四十有二。 八年,又詔增置馬軍十三指揮,分為京東、西兩路。 又募教閲忠果十指揮,在京西,額各五百人,其六在唐、鄧,其四在蔡、汝。 元豐二年,又增置土兵勇捷兩指揮于京西,額各四百人,唐州方城為右第十一,汝州襄城為左第十二。 凡馬軍十三指揮,忠果及土軍共十二指揮。 四年,又詔團結東南路諸軍亦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將:自淮南始,東路為第一,西路為第二,兩浙西路為第三,東路為第四,江南東路為第五,西路為第六,荊湖北路為第七,南路潭州為第八,全、邵、永州應援廣西為第九,福建路為第十,廣南東路為第十一,西路桂州為第十二,邕州為第十三。 總天下為九十二將,而鄜延五路又有漢蕃弓箭手,亦各附諸將而分隷焉。 凡諸路將各置副一人,東南兵三千人以下唯置單將。 凡將、副皆選內殿崇班以上、嘗歷戰陳、親民者充,且詔監司奏舉。 又各以所將兵多寡,置部將、隊將、押隊使臣各有差。 又置訓練官次諸將佐。 春秋都試,擇武力士,凡千人選十人,皆以名聞,而待旨解發,其願留鄉裡者勿強遣。 此將兵之法也。 六年,熙河路經略制置李憲言:「本路雖有九將之名,其實數目多闕,緩急不給驅使。 又蕃,漢雜為一軍,嗜好言語不同,部分居止悉皆不便,今未出戰,其害已多,非李靖所謂蕃、漢自為一法之意。 若將本路九將併為五軍,各定立五軍將、副及都、同總領蕃兵將,使正兵合漢弓箭手自為一軍,其蕃兵亦各自為一軍。 臨敵之際,首用蕃兵,繼以漢兵,必有成效,兼可減並將、副及部隊將員,於事為便。 」詔從之。 元祐元年,司馬光言:「近歲災傷,盜賊頗多,州郡全無武備。 長吏侍衛單寡,禁旅盡屬將官,多與州郡爭衡,長吏勢力遠出其下。 萬一有李順、王倫、王均、王則之寇乘間竊發,攻陷郡縣,豈不為朝廷憂!祖宗以來,諸軍少曾在營,常分番出戍。 蓋欲使之勞筋骨,知艱難,輕去其家,習知山川險阻也。 自置將以來,惟是全將起發,然後與將官偕行,其餘常在本營,飲食嬉遊,養成驕惰,歲月滋久,不可復用。 又每將下各有部隊將、訓練官等一二十人,而諸州又自有總管、鈐轄、都監、監押,設官重複,虛破廩祿。 知兵者皆知其非。 臣愚,欲乞盡罷諸路將官,其禁軍各委本州長吏與總管、鈐轄、都監、監押等,如未置將已前,使州郡平居武備有餘,然後緩急可責以守死。 」 諫議大夫孫覺亦以為言,於是詔陝西、河東、廣南將兵不出戍他路,其餘河北差近裡一將更赴河東,而諸路逐將與不隷將之兵並更互出戍,稍省諸路鈐轄及都監員,仍以將官兼州都監職事,卒不能盡罷將、副,如光等言。 其年八月,樞密院言,近邊州軍及邊使經由道路,而減本處兵官,非是。 於是邊州及人使經由道路,將官仍不兼都監。 至紹聖間,樞密院言:「往時軍士犯法,將官得專決遣,故事無留滯。 自州縣官預軍事以來,動多牽制,不得自裁。 欲仍依舊法,及諸軍除轉排補,並隷將司,州縣無得輒預。 其非屯駐所在,當俟將、副巡歷決之,余委訓練官行焉。 」詔從之。 至是,州縣一無關預,兵愈驕,無復可用矣。 元符元年,章楶又請增置涇原第十二將。 宣和元年,詔非救護水火、收捕奸細妖人而輒差將兵者,坐之。 後三年,知婺州楊應誠言:「諸路屯戍,當隷守臣,兵民之任一,然後號令不二。 不然,將驕卒橫,侵漁細民,氣壓州郡,有不勝其憂者。 」於是詔自今令隷守臣。 無何,復詔曰:「將兵遵將官條教,除前隷守臣指揮。 」其後,江、浙盜起,攻陷州邑,東南將兵,望風逃潰,無復能戰。 事平,童貫奏言:「東南三將,類皆孱弱,全不知戰,虛費糧廩,驕隋自恣。 平時主領占差營私,大半皆習工藝。 遂致寇盜橫行,毒流一方,重費經畫。 今事平之後,當添將增兵,鎮遏綏馭。 然南人怯弱,素失訓練,終不堪戰。 今欲于內郡別置三將,並隨京畿將分接續排置,使陝西軍更互戍守。 庶幾東南可得實戰之士,于計為便。 」詔從之。 其後南渡諸屯駐大軍即舊將兵之類,而其駐紮之所則異於前矣。 今摭建炎以後將兵列于屯駐大軍之次,而建炎水軍亦附見焉。 建炎後諸屯駐大軍武鋒、精鋭、敢勇、鎮淮、強勇、雄勝、武定、江都振武、泰熙振武、忠勇、游奕、淮陰前軍、副司左右軍、移戍左軍。 淮東滁州:雄勝、安淮、青平小雄邊。 淮東泰州:鎮江左軍。 淮西廬州;強勇前軍、強勇右軍、武定、游奕、忠義、雄邊、全年。 淮西濠州:武定選鋒軍、武定後軍、使效、威勝、游擊、義士諸軍、定遠武定。 淮西安豐軍:武定前軍、武定右軍、防城戍軍、四色軍。 淮西無為軍巢縣:池司右軍。 淮西黃州:雄關飛虎軍。 臨安府屯駐諸軍:雄節、威果、全捷、龍騎、歸遠。 金州駐紮都統司兵。 成都路安撫副司駐紮兵。 四川大制司帳前飛捷軍。 利州節制司諸軍。 金州忠義軍。 閬州節制司諸軍。 潼川府制帳踏白軍。 隆慶屯駐游奕軍。 潼川安撫司忠定軍。 夔州節制司軍。 興元節制軍事利州都統司兵。 四川制司帳前、信義兩軍。 第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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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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