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司親從官太平興國四年,分親事官之有材勇者為之,給諸殿灑掃及契勘巡察之事。 指揮三。 入內院子天聖元年,揀親事官年高者為之。 九年,選輦官六十以上者充。 治平二年,詔以五百人為額。 騏驥院騎禦馬直太平興國二年置,分左右番。 八年,分為二直。 其後增置八直。 左右教駿舊名左右備征,建隆二年改。 指揮四。 志第一百四十一兵二(禁軍下) 熙寧以後之制 騎軍 殿前指揮使左右班二。 內殿直左右班四。 散員左右班四。 散指揮左右班四。 散都頭左右班二。 散祗候左右班二。 金槍班左右二,元祐二年六月,密院言:「元豐七年,承旨司傳宣密院:殿前指揮使左右班槍手可各以五分為額,余悉改充弓箭手。 切詳先為在京馬軍全廢槍手,其諸班槍手有闕,無人揀填,遂有此宣旨。 近因殿前馬步軍司奏,諸在京馬軍復置一分槍手,諸班槍手並依舊教閲。 」詔:「元豐七年宣旨,更不施行。 」 東西班及弩手、龍旗直、招箭,總十一。 中興後,東凡五班,西凡三班。 散直左右四。 熙寧九年,並南散直隷北散直。 中興後,名招箭班散直。 外殿直一。 熙寧五年廢。 銀槍班左右班二。 中興置。 茶酒舊班中興置。 茶酒新班中興置。 鈞容直國初一班。 中興因之,後廢。 已上為諸班。 捧日並左射、釒屈直、弩手、左第五軍,總三十五。 京師三十三,雍丘、鄭各一。 熙寧五年,捧日三十三併為二十二,廢弩手隷左射,余留二十九。 元第一,十月,以左射隷天武。 二年,廢左射、釒屈直。 八月,廢第五軍,雍丘第二、南京第一併改為新立驍捷。 九月,詔勿改,惟闕勿補,俟其少廢並。 歸明渤海二。 京師。 元豐元年,撥填拱聖一,余撥隷驍騎右四。 拱聖二十一。 京師。 熙寧六年,併為十六,廢左射。 中興後,副指揮一員。 吐渾五。 治平中,併為二。 熙寧二年,併為一。 元豐元年廢。 中興後,屬步軍。 驍騎二十二。 京師。 熙寧六年,併為十四,廢弩手、上驍騎。 元豐元年,撥在京驍騎左第一隷神勇。 驍勝十。 熙寧三年廢。 寧朔十。 京師、尉氏各三,雍丘、滑、河陽、河陰各一。 熙寧二年,併為七。 元豐元年,在京第二第三並撥隷第一。 龍猛八。 熙寧三年,併為六。 飛猛一。 熙寧二年廢。 契丹直三。 咸平、棣昌、壽各二。 熙寧九年廢。 神騎十八。 雍丘十三,咸平五。 熙寧二年,併為十。 中興後,副指揮一員。 步斗六。 尉氏、太康各一,蔡四。 元豐元年,尉氏、太康各一、蔡州二皆撥隷步軍司虎翼。 十一月,蔡州二改為新立驍捷,其第二充擒戎第四,等四,尉氏三、太康四第四充擒戎第五,太康一元豐元年並尉氏第三隷第一,太康第二改驍雄。 二年,尉氏一勿填闕。 吐渾直三。 太原二,潞一。 熙寧六年,廢潞州一。 一年,廢太原二。 元豐二年,太原、潞州各一,勿填闕。 中興屬步軍。 安慶直四。 太原一,潞三。 熙寧六年皆廢。 三部落一。 太原。 熙寧三年廢。 清朔四。 西京二,潁昌、汝各一。 擒戎五。 西京、潁昌各二,汝一。 元豐元年,蔡州置二。 驍雄舊六,治平四年併為四。 咸平、陳各二。 熙寧初,以驍猛第四改充一。 元豐六年,咸平、尉氏各一,闕勿補。 其馬軍行司新軍目: 選鋒中興置。 神策選鋒軍、左翼軍、右翼軍、摧鋒軍、游奕軍、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護聖馬步軍中興置 。 步軍 禦龍直左右二。 禦龍骨朵子直左右二。 禦龍弓箭直五。 禦龍弩直五。 中興,左右班二。 天武並寬衣、釒屈直、左射,總三十四。 京師三十三,咸平一。 熙寧二年,並三十三為二十三。 九年,廢左射。 元豐元年,並陳留第七軍第一隷咸平第五軍第一。 十月,廢寬衣天武。 二年,廢第五軍,咸平第一改雄武弩手。 九月,詔勿改,惟闕弗填。 四年,廢釒屈直。 紹聖元年十一月,引進副使宋球言:「自立殿前司以來。 有寬衣天武一指揮充駕出禁衛圍子,常守把在內諸門,熙寧中廢並,禁圍只差天武,皇城諸門更不差人。 乞復置寬衣一指揮;或不欲添置,乞將天武本軍內以一指揮為寬衣天武。 」詔:禁圍子合用天武人兵,令殿前司今後並選定四十已上、有行止無過犯、不繫新招揀到人充,遇闕選填。 神勇並上神勇二十一。 京師。 熙寧六年,併為十四,廢上神勇。 孝宗初,改為護聖軍。 廣勇四十三,每十為一軍。 京師五,陳留二十二,咸平、東明、太康、胙城、南京各二,襄邑、陽武、鄆各一,滑三。 熙寧九年,在京增置一。 元祐二年八月,詔在京置左第三軍第一、右第三軍第一。 神射五。 陳留三,雍丘二。 熙寧三年廢。 龍騎二十,分三軍。 京師四,尉氏、雍丘、咸平、鄭各二,南京、陳、蔡、河陽、棣、單、宿、白波各一。 熙寧二年,併為十三。 熙寧二年,在京第七隷第九。 雄勇八。 咸平三,鄆二,潁昌、鄭、滑各一。 元豐元年,並咸平第二第三隷第一,鄆州第五隷第四,改曰雄威,並管城第七,白馬第八;潁昌一闕勿補。 二年,咸平一闕勿補。 宣威上下二。 咸平、襄邑各一。 熙寧三年,以咸平一隷廣捷,以襄邑一隷威猛,四年廢。 廣捷五十六。 陳留八,咸平六,雍丘四,襄邑、尉氏、潁昌各三,太康、扶溝、南京、亳、河陽、潁、寧陵各二,陳五,鄭、滑、曹、鄧、蔡、廣濟、谷熟、永城、襄城、萊各一。 熙寧三年,亳州一併廣勇,永城縣一併隷亳州。 元豐元年,並管城第四十隷本縣雄勇第七,並白馬縣第二十五隷本縣雄勇第八。 廣德並揀中廣德,總十。 咸平、尉氏、陽武、河陽、滄、鞏、白波各一,西京三。 治平四年,並十四為八。 熙寧六年,廢揀中廣德,尉氏揀中廣德第一、陽武第二改為廣德。 雄威十。 考城、襄邑、陳留各一,南京四,陳三。 治平四年,並十、三為十。 元豐元年,以南京第八分隷第三、第四、第七。 二年,襄邑二闕勿補。 勝捷、威勝、威捷建炎初置,隷殿前司。 全捷、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自勝捷以下九軍,並中興後置。 侍衛司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 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步軍亦如之。 自馬步軍都虞候以上,其員全闕,即馬軍、步軍都指揮使等各兼領其務。 馬步軍有龍衛、神衛左右四廂都指揮使,龍衛、神衛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余如殿前司之制。 其所領騎步軍之額如左。 騎軍 員僚直左右四。 京師二,恩、冀各一。 熙寧二年,並左直為一,須人少撥隷如其軍省。 五年,廢恩、冀州左右直弗補。 六年,撥隷龍衛。 元豐三年廢。 龍衛並釒屈直、左射、帶甲剩員四十四。 京師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陽並揀中各一,澶二。 熙寧元年,以澶州右第四軍第四隷第三,共併為一。 九年,陳留並帶甲剩員二為一。 熙寧元年,澶州、河陽、尉氏就糧四並隷別指揮。 六年,三十九併為二十。 八年,置帶甲剩員二。 十年,廢亳州一。 元豐元年,陳留帶甲剩員闕勿補。 二年五月,廢釒屈直、左射。 八月,廢第十軍。 十月,南京第十軍第一改新立驍捷左三。 六年,廢帶甲剩員。 中興,二十。 忠猛一。 定。 熙寧五年廢。 散員一。 定。 熙寧五年廢。 第1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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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