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密都承旨、正侍大夫至右武大夫、防禦使、團練使、延福宮使至昭宣使任入內內侍省都知以上:子,保義郎;孫及期親,承節郎;大功以下親,內各奏異姓親者同。 承信郎。 刺史:子,承節郎;孫及期親,承信郎;大功以下,進武校尉。 諸衛大將軍、武功至武翼大夫、樞密承旨至諸房副承旨:子,承節郎;孫及期親,承信;郎大功以下,進武校尉。 諸衛將軍、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子,承信郎;孫,進武校尉;期親,進義校尉。 樞密院逐房副承旨;子,承信郎。 訓武、修武郎及閤門祗候:子,進乂校尉。 忠佐帶遙郡者,每兩遇大禮蔭補,子:刺史,進武校尉;團練使、防禦使,承信郎。 臣僚大禮蔭補 宰相、執政官:本宗、異姓、門客、醫人各一人。 東宮三師、三少至諫議大夫:權六曹侍郎、侍御史同。 本宗一人。 寺長貳、監長貳、秘書少監、國子司業、起居郎舍人、中書門下省檢正、沿書省左右司郎官、樞密院檢詳、若六曹郎中、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開封少尹:子或孫一人。 致仕蔭補 曾任宰相及見任三少、使相:三人。 曾任三少、使相、執政官、見任節度使;二人,太中大夫及曾任尚書侍郎及右武大夫以上,並曾任諫議大夫以上及侍御史:一人。 遺表蔭補 曾任宰相及見任三少、使相:五人。 曾任執政官、見任節度使:四人。 太中大夫以上:一人。 諸衛上將軍、承宣使:四人。 觀察使:三人。 志第一百二十四職官十一(奉祿制上) ○奉祿匹帛職錢祿粟傔人衣糧廚料薪炭諸物 奉錄自宰臣而下至岳瀆廟令,凡四十一等。 宰相,樞密使,月三百千。 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冬綿百兩。 樞密使帶使相,侍中樞密使,春、冬衣同宰相、 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已上及帶宣徽使,並前兩府除節度使及節度使移鎮,樞密使、副、知院帶節度使,四百千。 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及宣微使不帶節度使,或檢校太保簽書樞密院事,三司使,二百千。 春、冬各綾十匹,春絹十匹,冬二十匹,綿五十兩。 自宰相而下,春各加羅一匹。 檢校太保簽書者,春、冬絹二十匹,綿五十兩。 節度觀察留後知樞密院事及充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並帶宣徽使簽書樞密院事,三百千,綾、絹、羅、綿同參知政事。 觀文殿大學士,料錢、衣賜隨本官。 資政殿大學士,料錢、衣賜隨本官。 翰林學士承旨、學士,龍圖、天章閣直學士,知制誥,龍圖、天章閣學士,綾各五匹,絹十七匹,自承旨而下加羅一匹,綿五十兩。 已上奉隨本官,衣賜如本官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 三師,三公,百二十千絹三十匹。 東宮三師,仆射,九十千。 綾各五匹,絹二十匹。 東宮三少,御史大夫,尚書,六十千。 門下、中書侍郎,太常、宗正卿,左、右丞,諸行侍郎,御史中丞,五十五千。 春、冬各綾五匹,絹十七匹,惟中丞綾七匹,絹二十匹。 權御史中丞者給本官奉。 太子賓客,四十五千。 綾、絹同中丞。 左、右散騎常侍,六十千。 給事中,中書舍人,大卿、監,國子祭酒,太子詹事,四十五千。 諫議。 四十千。 春、冬綾各三匹,絹十五匹。 舊志:太常宗正卿、左右丞、侍郎充翰林承旨及侍讀、侍講,各綾七匹,絹二十匹;中書舍人若充翰林學士,綾五匹,絹十七匹;他官充龍圖閣學士、樞密直學士,並淮此。 龍圖閣學士知制誥,同諫議之數。 權三司使,並權發遣使公事,料錢、衣賜並同本官。 副使,五十千。 春綾二匹,冬綾五匹,春、冬絹各十五匹。 自三師以下,春各加羅一匹,冬綿五十兩,權者同。 判官並權及發遣,以至子司主判,河渠勾當公事,同管勾河渠公事,料錢、衣賜並同本官數。 左、右諭德,少卿、監,司業,郎中,三十五千。 左、右庶子,起居郎、舍人,侍御史,知雜事同。 如正郎知雜,即支本官奉料。 左、右司諫,殿中侍御史,員外郎,赤令,三十千;丞,十五千。 如京朝官願請本官衣奉者,仍支米麥。 少詹事,二十九千。 春、冬絹各十三匹,惟赤縣令衣賜隨本官。 左、右正言,監察御史,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國子五經博士,太常、宗正、秘書、殿中丞,著作郎,大理正,二十千。 太子率更令、中允、贊善中舍、洗馬,殿中省六尚奉禦,十八千。 太常博士以上春、冬絹各十匹,諭德以下春加羅一匹,冬綿三十兩,餘各絹七匹。 太常博士、著作、洗馬舊各有增減。 司天五官正,十三千。 春、冬絹各五匹,冬綿十五兩。 秘書郎,著作佐郎,十七千。 春冬絹各六匹,冬綿各二十兩。 五官正以下春羅各一匹。 秘書郎舊無奉,兼三館職事者給八十千;至道二年,令同著作佐郎給之。 大理奪丞,十四千,諸寺、監丞,十二千,春、冬絹各五匹。 大理評事,十千。 春、冬各絹三匹。 自大理寺丞以下冬綿各加十五兩。 諸寺、監丞,大理評事,舊有增損不同。 太祝,奉禮,八千,司天監丞,五千,春、冬絹各五匹。 主簿,五千,春、冬絹各三匹,丞,簿各綿十五兩。 靈台郎,三千,保章正,二千。 春、冬絹各三匹,惟靈台郎冬隨衣錢三千。 節度使,四百千。 管軍同。 如皇子充節度使兼侍中、帶諸王,皇族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並散節度使及帶王爵,奉同節度使。 惟春、冬加絹各百匹,大綾各二十匹,小綾各三十匹,羅各十匹,綿各五百兩。 節度觀察留後,官制行,改承宣使。 三百千。 管軍同。 兩省都知押班、諸司使遙領者準此。 如皇族充留後及帶郡王同,惟春加絹二十匹,冬三十匹,大小綾各十匹,春羅一匹,冬綿百兩。 觀察使,二百千。 管軍同。 兩省都知押班、諸司使並橫行遙領者,奉準此。 春、冬加絹各十匹,綿五十兩。 如皇族充觀察者,即三百千,仍春、冬加絹各十五匹,綾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防禦使, 三百千。 管軍、皇族同。 其皇族及兩省都知押班、諸司使並橫行、諸衛大將軍將軍遙領者,百五十千,皇族春、冬加絹各十五匹,綾十匹,春羅一匹,綿五十兩。 兩省都知押班並橫行,諸衛大將軍領者,春、冬絹各十匹,綿五十兩。 團練使,百五十千。 管軍及皇族並軍班除充者同。 其皇族及兩省都知押班、諸司使並橫行、諸衛大將軍遙領者,百千。 皇族春、冬加絹各十五匹,綾十匹,春羅一匹,綿五十兩。 兩省都知押班並橫行、諸衛大將軍將軍領者,春、冬絹各十匹,冬綿五十兩。 六軍統軍,百千,諸衛上將軍,六十千。 春、冬綾各五匹,絹十匹,綿五十兩,如皇子充諸衛上將軍,二百千,春、冬綾各十匹,春絹十匹,羅一匹,冬絹二十匹,綿五十兩。 左、右金吾衛大將軍,三十五千。 諸衛大將軍,二十五千。 春、冬綾各三匹,絹七匹,冬綿三十兩。 將軍,二十千。 春、冬綾各二匹,絹五匹,綿二十兩。 率府率、副,中郎將,十三千。 春、冬絹各五匹,冬綿十五兩。 自諸衛上將軍以下,春衣羅一匹。 內客省使,六十千。 客省使,三十七千。 延福宮、景福殿、宣慶、引進、四方館、宣政、昭宣、閤門使,二十七千。 皇城以下諸司使,二十五千。 春絹各十匹,冬十匹,綿三十兩,惟客省使春、冬絹各一十匹。 第5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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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5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