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督府都督府長史左右司馬錄事參軍司戶、司法、司士、司理、文學參軍助教大都督及長史掌同牧、尹,親王為節度則大都督領之;庶姓為節度則長史領之。 端拱初,越王為威武軍節度、福州大都督府長史。 淳化五年,吳王為淮南節度、揚州大都督府長史,翰林學士張洎草制,再表援引典故,宰相言:「越工已為長史。 」上曰:「業已差誤,異日有除,並改正之。 」至道後,因移鎮,遂為大都督。 闕則置知府事一人,同次府。 通判一人,京朝官充。 司馬不厘務。 舊制,凡都督州建官如上。 南渡後,以見任宰相充都督,次有同都督,有督視軍馬,多執政為之,雖名稱略同,然掌總諸路軍馬,督護諸將,非舊制比也。 初,紹興二年,呂頤浩首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兩浙、荊湖諸軍事,置司鎮江。 其後,趙鼎、張浚、湯思退皆以宰相兼之。 熙浩還朝,孟庾始以參知政事為權同都督代,後「權」字。 趙鼎先以知樞密院事為都督川陝、荊襄諸軍事,其後與浚並相,並帶兼都督諸路軍馬入銜,未幾,浚獨被旨江上視師,置都督行府,地移文安,並依三省體式,其召赴行在,以其事分隷三省、樞密院。 思退初以左相出都督,時楊存中即以太傳、寧遠軍節度使同都督,思退不行,就以楊存中充都督,非宰執而為都督自存中始。 三十一年,葉義問以知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荊襄軍馬,明年,汪澈以參知政事、湖北、京西路督視軍馬,執政為督視於是見焉。 王之望辭同都督,有曰:「朝廷于兩淮,前以二大將為招撫使,後以二從臣為宣諭使,憂其不相統攝,則以宰相為都督,欲事權歸一也,此可以見朝廷開府之意。 」凡簽廳文字,並依尚書左右司、樞密院檢詳房體式。 設屬:諮議軍事、參謀、參議,並以從官充;書寫機宜文字、幹辦官、準備差遣,前後員數不一。 開禧用兵,或以簽樞督視,或以元樞代之,或以參知政事督視四川軍馬,然皆未有底績而罷。 制置使不常置,掌經晝邊鄙軍旅之事。 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內侍童貫為之。 仍兼經略使。 靖康初,會諸路兵解太原之圍,姚古、解潛相繼為河東、河北制置使,皆無功而罷。 中興以後置使,掌本路諸州軍馬屯防扞禦,多以安撫大使兼之,亦以統兵馬官充;地重秩高者加制置大使,位宣撫副使上,紹興元年,趙鼎始為江西置制大使,其後席益帥潭,李綱帥江西,呂頤浩帥湖南,皆領制置大使。 開禧,丘崇、何澹亦然。 或置副使以貳之。 呂頤浩充江、浙置使,陳彥文、程千秋副使。 胡舜除沿江都制置使,工義叔副使。 趙鼎為江西制置大使,岳飛為制置使,每事會議,或急速則施行,許報大使照應。 初,建炎元年,詔令安撫使、發運、監司、州軍官,並聽制置司節制,其後,議者以守臣既帶安撫,又兼制置,及許便宜,權之要重,擬于朝遷,于時詔止許便宜制置軍事,其他刑獄、財賦付提刑、轉運,後又詔諸路帥臣並罷制置使之名。 惟統兵官如故。 隆興以後,或置或省。 開禧間,江、淮、四川並置大使,休兵後,獨成都守臣帶四安撫、制置使,掌節制禦前軍馬、官員升改放散、類省試舉人、銓量郡守、舉闢邊州守貳,其權略視宣撫司,惟財計、茶馬不預。 又有沿海制置使,以明州守臣領之'然其職止肅清海道、節制水軍,非四川比。 大使置屬參謀、參議、主管機宜、書寫文字各一員。 幹辦公事三員。 準備將領、差遣、差使各五員,餘隨時勢輕重而增損焉。 宣諭使掌宣諭德意,不預他事,歸即結罷。 紹興元年,詔秘書少監傳崧卿充淮南東路宣諭使,此其始也。 二年,分遣御史五人,宣諭東南諸路,戒其興獄,責其不當,督捕盜賊,皆欲專一布惠以為民。 其後,右司范直方宣諭川、陝,察院方庭實宣諭三京,均此意。 及新復陝西樓炤以簽書樞密院事往永興宣諭,就令招撫盜賊,鄭剛中為川、陝宣諭使,許按察官吏,汪澈為湖北。 京西宣諭使,仍節制兩路軍馬,自是使權益重,而使事始不專。 三十二年,虞允文、王之望相繼充川、陝宣諭使,皆預軍政,共權任殆亞於宣撫。 其後,錢端禮、吳芾皆以侍從出膺斯寄,事畢結局。 官屬軍兵,視其所任事之輕重,為賞之厚薄焉。 開禧間,薛叔似、鄧友龍、吳獵皆因饑荒盜賊及平逆亂後,往敷德意,亦並以從官行。 宣撫使不常置,掌宣佈威靈、撫綏邊境及統護將帥、督視軍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 治平末,命同簽書樞密院郭逵宣撫陝西。 三年,夏兵犯順,以參知政事韓絳為陝西宣撫使,繼即軍中拜相,仍舊領使。 政和中,遣內侍童貫為陝西、河東宣撫使,又兼河北。 宣和三年,睦寇方臘作亂,移貫宣撫淮、浙,賊平依舊。 靖康初,种師道提兵入衛京城,為京畿、河東北宣撫使,凡勤王之師屬焉。 及會諸道兵救太原,又以知樞密院李綱宣撫河東、北兩路。 中興初,張浚以知樞密院事、孟庚以參知政事、李綱以前宰相,皆出宣撫,浚又加「處置」二字入銜。 時為川、陝、京西、湖北路。 紹興元年,詔以淮南守臣多闕,百姓未能復業,分命呂頤浩、朱勝非、劉光世皆以安撫大使兼宣撫使。 武臣非執政而為宣撫使,實自光世始。 二年,李光又以吏部尚書加端明殿學士,為壽春等州宣撫使。 自是韓世忠、張俊、吳玠、岳飛、吳璘皆以武臣充使,王似亦以從官由副使而升正使焉。 三十二年,張浚復以少傳依前觀文殿大學士充江淮東、西路宣撫使。 乾道三年,虞以文依舊知樞密院事充四川宣撫使。 五年,王炎除四川宣撫使,依舊參知政事。 開禧間,以從官出宣撫江、淮、湖北、京西等處不一。 其屬有參謀官,系知州資序人,與提刑敘官;參議官,系知州資序人,與轉運判官敘官;機宜幹辦公事。 並依發運司主管文字敘官。 凡宰執帶三省、樞密院事出使,行移文字扎六部,六部行移即具申狀。 如從官任使、副,合申六部,六部行移即用公牒。 宣撫副使不常置,掌貳使事。 宣和末,王師伐燕、命少保蔡攸充。 靖康初,會兵救太原,又次資政殿學士劉韐為之。 建炎三年,周望宣撫兩浙,以太尉郭仲荀副之。 其後,福建韓世忠、川陝吳玠 皆有此授。 紹興間,張浚宣撫川、陝,將召歸,命從臣王似、盧法原為之副;王似除使,盧法原仍副之。 亦有不置使而置副,如胡世將之於川、陝,岳飛之於荊、襄,楊沂中之於淮北,皆止以副使為名。 飛後以功始落「副」字。 亦有身為正使兼領副使,如開禧三年,安丙充利州西路宣撫使兼四川宣撫副使。 宣撫判官不常置,掌贊使務。 熙寧中,命直舍人呂大防為之。 實上幕也。 紹興中,張浚初以便宜命劉子羽為副,其後張宗元、呂祉亦為之。 十年,楊沂中以太尉為淮北宣撫副使,劉琦以節度使為判官,禮抗權均,猶轉運使、副、判官之比。 詔行移文字同其擊銜,宣判之名同,而先後輕重異焉。 總領四人。 掌措置移運應辦諸軍錢糧,以朝臣充,仍帶干階、戶部等官。 朝遷科撥州軍上供錢米,則以時拘催,歲較諸州所納之盈虧,以聞于上而賞罰之。 初,建炎間,張浚出使川、陝,用趙開總領四川財賦,置所擊銜,總領名官自此始。 其後大軍在江上,間遣版曹或太府、司農卿少卿調其錢糧,皆以總領為名。 第55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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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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