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太常禮院言:「準詔議定皇太后謚,按唐憲宗母王太后崩,有司集議,以謚狀讀於太廟,然後上之。 周宣懿皇后謚,即有司撰定奏聞,未常集議,制下之日,亦不告郊廟,修謚冊畢始告廟,還,讀於靈坐前。 」詔從周制。 於是,太常少卿馮吉請上尊謚曰明憲皇太后。 九月六日,群臣奉冊寶告于太廟,翌日上于滋福宮。 十月十六日,葬安陵。 十一月四日,神主祔太廟宣祖室。 乾德二年,改卜安陵于河南府鞏縣。 三月二十五日,奉寶冊,改上尊謚曰昭憲皇太后,讀於陵次。 二十六日,啟故安陵。 二十七日,靈駕發引,命攝太尉、開封尹光義遣奠,讀哀冊。 四月九日,掩皇堂。 太祖孝明、孝惠二後。 乾德元年十二月七日,皇后王氏崩。 二十五日,命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園陵使。 時議改卜安陵于鞏,並以二後陪葬焉。 皇堂之制,下深四十五尺,上高三十尺。 陵台再成,四面各長七十五尺。 神牆高七尺五寸,四面各長六十五步。 南神門至乳台四十五步,高二丈三尺。 吉仗用中宮鹵簿,凶仗名物悉如安陵而差減其數,孝惠又減孝明焉。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孝明皇后啟欑宮,群臣服初喪之服;明日,孝惠皇后自幄殿發引。 皆設遣奠,讀哀冊。 四月九日,葬孝惠于安陵之西北,孝明於安陵之北。 二十六日,皆祔于別廟。 其後,孝明升祔太祖室。 太祖皇后宋氏,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崩。 帝出次,素服舉哀,輟朝五日。 六月六日,上謚曰孝章皇后。 以歲在未,有忌,權欑于趙村沙台。 三年正月二十日,祔葬永昌陵之北。 皇堂、陵台、神牆、乳台、鵲台並如孝明園陵制度,仍以故許王及夫人李氏、魏王夫人王氏、楚王夫人馮氏、皇太子亡妻莒國夫人潘氏、將軍惟正之妻裴氏陪葬。 二月二日,祔神主于別廟。 莒國潘氏,至道三年六月追冊為莊懷皇后,陵曰保泰,神主祔後廟。 太宗賢妃李氏,真宗至道三年十二月追尊為皇太后,謚曰元德,祔葬永熙陵。 大中祥符六年,升祔太宗室。 太宗明德皇后李氏,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崩。 十七日,群臣上表請聽政,凡五上始允。 帝去杖、絰,服衰,即禦坐,哀動左右。 太常禮院言:「皇后宜準昭憲皇太后禮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 宗室雍王以下,禫除畢,吉服,心喪終制。 」五月,詳定園陵,宜在元德皇太后陵西安葬。 八月十二日,上謚。 九月二十二日,遷坐于沙台欑宮。 十月七日,祔神主太宗室。 三年十月十五日,帝詣欑宮致奠。 十六日,發引。 二十九日,掩皇堂。 真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德四年四月十五日崩。 皇帝七日釋服,後改用十三日。 群臣三日釋服。 諸道、州、府官吏訃到日舉哀成服,三日而除。 二十一日,司天監詳定園陵。 帝令祔元德皇太后陵側,但可安厝,不必寬廣,其棺槨等事,無得鐫刻花樣,務令堅固。 二十五日,殯于萬安宮之西階。 詔兩制、三館、秘閣各撰輓詞。 閏五月十三日,上謚曰莊穆。 六月二十一日,葬永熙陵之西北。 七月,有司奉神主謁太廟,祔享于昭憲皇后,享畢,祔別廟。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十五日,大祥。 詔特廢朝,群臣奉慰。 真宗宸妃李氏,仁宗明道元年二月二十六日薨。 初葬洪福禪院之西北,命晏殊撰墓銘。 二年四月六日,追冊為莊懿皇太后。 十月五日,改葬永定陵之西北隅。 十七日,祔神主于奉慈廟。 真宗章獻明肅皇后劉氏,明道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崩于寶慈殿,遷坐于皇儀殿。 三十日,宣遺誥,群臣哭臨,見帝于殿之東廂奉慰。 宗室削杖不散髮。 中書、樞密、使相比宗室,去斜巾、垂帽、首絰及杖。 翰林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已上、並節度使、文武二品已上,又去中單及褲。 兩省、御史台中丞文武百官以下,四腳幅巾、連裳、腰絰。 館閣讀書、翰林待詔、伎術官並給孝服。 宰相、百官朝晡臨三日,內外命婦朝臨三日。 四月,遣使告哀遼、夏及賜遺留物。 十日,司天監詳定山陵制度。 皇堂深五十七尺。 神牆高七尺五寸,四面各長六十五步。 乳台高一丈九尺,至南神門四十五步。 鵲台高二丈三尺,至乳台四十五步。 詔下宮更不修蓋,余依。 二十七日,以宰臣張士遜為山園使。 是日,翰林學士馮元請上尊謚;九月四日,讀於靈坐。 十月五日,葬永定陵之西北隅。 十七日,祔神主于奉慈廟。 真宗章惠皇后楊氏。 景祐三年十一月五日,保慶皇太后崩。 太常禮院言:「皇帝本服緦麻三月,皇帝、皇后服皆用細布,宗室皆素服、吉帶,大長公主以下亦素服,並常服入內,就次易服,三日而除。 」詔以「保祐沖人,加服為小功,五日而除。 」四年正月十六日,上謚。 二月六日,葬永定陵之西北隅。 十六日,升祔奉慈廟。 仁宗慈聖光獻皇后曹氏。 神宗元豐二年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崩于慶壽宮。 是日,文武百官入宮,宰臣王珪升西階,宣遺誥已,內外舉哭,盡哀而出。 二十六日大斂,命韓縝為山陵按行使。 二十九日,皇帝成服。 十一月,韓縝言:「永昭陵北稍西地二百十步內,取方六十五步,可為山陵。 」上以迫隘,縝言:「若增十步,合征火相主及中五之數。 」詔增十步。 十二月,中書言:「先是,司天監選年月,遷祔濮安懿王三夫人。 今大行太皇太后山陵,濮三夫人亦當舉葬。 」於是詔宗室正任防禦使以上許從靈駕,已從濮安王夫人者,免從。 三年正月十四日,上謚。 太常禮院言:「大行太皇太后雖已有謚,然山陵未畢,俟掩皇堂,去‘大行’,稱慈聖光獻太皇太后;祔廟題神主,仍去二‘太’字。 」 秘閣校理何洵直言:「按禮,既葬,日中還,虞于正寢。 蓋古者之葬,近在國城之北,故可以平旦而往,至日中即虞于寢,所謂葬日虞,弗忍一日離也。 後世之葬,其地既遠,則禮有不能盡如古者。 今大行太皇太后葬日至第六虞,自當行之於外,如舊儀;其七虞及九虞、卒哭,謂宜行之於慶壽殿。 又按《春秋公羊傳》曰:‘虞主用桑。 ’《士虞禮》曰:‘桑主不文。 ’伏請罷題虞主。 」太常言:「洵直所引,乃士及諸侯之禮。 況嘉祐、治平並虞于集英殿,宜如故事。 又嘉祐、治平,虞主已不書謚,當依所請。 」 太常禮院又言:「慈聖光獻皇后祔廟,前三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后廟如故事。 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祖後。 太宗皇帝、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饗元德皇后。 慈聖光獻皇后,異饌、異祝,行祔廟之禮。 次真宗、仁宗、英宗室。 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 如此,則古者祔謁之禮及近代遍饗故事,並行不廢。 」從之。 三月十日,葬永昭陵。 二十二日,祔于太廟。 英宗宣仁聖烈皇后高氏,哲宗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 遺誥:「皇帝成服,三日內聽政,群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 釋服之後,勿禁作樂。 園陵制度,務遵儉省。 余並如章獻明肅皇太后故事。 」十四日,詔園陵依慈聖光獻太皇太后之制。 紹聖元年正月二十八日,禮部言:「將題神主,謹按章獻明肅皇后神主書姓劉氏。 」詔依故事。 四月一日,葬永厚陵。 第37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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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3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