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三年十二月,宰臣進呈金使李永壽等正旦入見。 故事,百官俱入。 上曰:「全盛之時,神京會同,朝廷之尊,百官之富,所以誇示。 今暫駐于此。 事從簡便。 舊日禮數,豈可盡行?無庸俱入。 」使人見辭,並賜食于殿門外。 八年,金國遣使副來,就驛議和。 詔王倫就驛賜宴。 十一年十一月,金國遣審議使來。 入見,時殿陛之儀議猶未決。 議者謂「兵衛單弱,則非所以隆國體;欲設仗衛,恐駭虜情。 」乃設黃麾仗千五百人于殿廊,蔽以帟幕,班定徹帷。 十二年,扈從徽宗梓宮、皇太后使副來。 十三年十一月,有司言:「賀正旦使初至,于盱眙軍賜宴。 未審回程合與不合筵待?」詔內侍省差使臣二員沿路賜禦筵,一員于平江府,一員于鎮江府,一員于盱眙軍。 尋詔:金國賀正旦人使到闕赴宴等坐次,令與宰臣相對稍南。 使副上下馬于執政官上下馬處。 三節人從並于宮門外上下馬。 立班則于西班,與宰臣相對立。 仍權移西班使相在東壁宰臣之東。 十四年正月一日,宴金國人使于紫宸殿。 文臣權侍郎已上、武臣刺史已上赴坐。 自後正旦賜宴仿此。 五月,金國始遣賀天申節使來。 有司言合照舊例:北使賀生辰聖節使副隨宰臣紫宸殿上壽,進壽酒畢,皇帝、宰臣以下同使副酒三行,教坊作樂,三節人從不赴。 既而三節人從有請,乞隨班上壽,詔許之,仍賜酒食。 遇賀正,人使朝辭在上辛祠官致齋之內,仍用樂。 二十九年,以皇太后崩,其賀正使副止就驛賜宴。 見辭日,賜茶酒,並不舉樂。 大率北使至闕,先遣伴使賜禦筵于班荊館在赤岸,去府五十里 ,酒七行。 翌日登舟,至北郭稅亭,茶酒畢,上馬入餘杭門,至都亭驛,賜褥被、釒沙鑼等。 明日,臨安府書送酒食,閣門官入位,具朝見儀,投朝見榜子。 又明日,入見。 伴使至南宮門外下馬,北使至隔門內下馬。 皇帝禦紫宸殿,六參官起居。 北使見畢,退赴客省茶酒,遂宴垂拱殿,酒五行,惟從官已上預坐。 是日,賜茶器名果。 又明日,賜生餼。 見之二日,與伴使偕往天竺燒香,上賜沉香、乳糖、齋筵、酒果。 次至冷泉亭、呼猿洞而歸。 翌日,賜內中酒果、風藥、花餳,赴守歲夜筵,酒五行,用傀儡。 正月朔旦,朝賀禮畢,上遣大臣就驛賜禦筵。 中使傳旨宣勸,酒九行。 三日,客省簽賜酒食,內中賜酒果。 遂赴浙江亭觀潮,酒七行。 四日,赴玉津園燕射,命諸校善射者假管軍觀察使伴之,上賜弓矢。 酒行樂作,伴射官與大使並射弓,館伴、副使並射弩。 酒九行,退。 五日,大宴集英殿,尚書郎、監察御史已上皆預,學士撰致語。 六日,朝辭退,賜襲衣、金帶、大銀器。 臨安府書送贐儀。 復遣執政官就驛賜宴。 晚赴解換夜筵,伴使與北使皆親勸酬,且以衣物為侑。 次日,加賜龍鳳茶、金鍍合。 乘馬出北闕門登舟,宿赤岸。 又次日,復遣近臣押賜禦筵。 自到闕朝見、燕射、朝辭,共賜大使金千四百兩,副使金八百八十兩,衣各三襲,金帶各三條。 都管上節各賜銀四十兩,中下節各三十兩,衣一襲、涂金帶一條。 使人到闕筵宴,凡用樂人三百人,百戲軍七十人,築球軍三十二人,起立球門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並下臨安府差;相撲一十五人,于禦前等子內差,並前期教習之。 諸國朝貢,其交州、宜州、黎州諸國見辭,並如上儀。 惟迓勞宴賚之數,則有殺焉。 其授書皆令有司付之。 又有西蕃唃氏、西南諸蕃占城、回鶻、大食、于闐、三佛齊、邛部川蠻及溪峒之屬,或比間數歲入貢。 層檀、日本、大理、注輦、蒲甘、龜茲、佛泥、拂菻、真臘、羅殿、渤泥、邈黎、闍婆、甘眉流諸國入貢,或一再,或三四,不常至。 注輦、三佛齊使者至,以真珠、龍腦、金蓮花等登陛跪散之,謂之「撒殿」。 元祐二年,知潁昌府韓縝言:「交阯小國,其使人將及境,臣嘗近弼,難以抗禮。 按元豐中迓以兵官,餞以通判,使副詣府,其犒設令兵官主之。 請如故事。 」仍詔所過郡,凡前宰相、執政官知判者亦如之。 又詔立回賜于闐國信分物法。 歲遣貢使雖多,止一加賜。 又命于闐國使以表章至,則間歲聽一入貢,余令于熙、秦州貿易。 禮部言:「元豐著令,西南五姓蕃,每五年許一貢。 今西南蕃泰平軍入貢,期限未及。 」詔特許之。 學士院言:「諸蕃初入貢者,請令安撫、鈐轄、轉運等司體問其國所在遠近大小,與見今入貢何國為比,保明聞奏,庶待遇之禮不致失當。 」宣和詔蕃國入貢,令本路驗實保明。 如涉詐偽,以上書詐不實論。 建炎三年,占城國王遣使進貢,適遇大禮,遂加恩,特授檢校少傅,加食邑。 自後明堂郊祀,並仿此。 紹興二年,占城國王遣使貢沉香、犀、象、玳瑁等,答以綾錦銀絹。 建炎四年,南平王薨,差廣南西路轉運副使尹東玽充弔祭使,賜絹布各五百匹,羊、酒、寓錢、寓彩、寓金銀等,就欽州授其國迎接人,制贈侍中,進封南越王。 封其子為交阯郡王,遇大禮,並加恩如占城國王。 淳熙元年,賜「安南國王」印,銅鑄,涂以金。 紹興七年,三佛齊國乞進章奏赴闕朝見,詔許之。 令廣東經略司斟量,只許四十人到闕,進貢南珠、象齒、龍涎、珊瑚、琉璃、香藥。 詔補保順慕化大將軍、三佛齊國王,給賜鞍馬、衣帶、銀器。 賜使人宴于懷遠驛。 淳熙五年,再入貢。 計其直二萬五千緡,回賜綾錦羅絹等物、銀二千五百兩。 紹興三十一年正月,安南獻馴象。 帝曰:「蠻夷貢方物乃其職,但朕不欲以異獸勞遠人。 其令帥臣告諭,自今不必以馴象入貢。 」三十二年,孝宗登極,詔曰:「比年以來,累有外國入貢,太上皇帝沖謙弗受,況朕氵京菲,又何以堪!自今諸國有欲朝貢者,令所在州軍以理諭遣,毋得以聞。 」淳祐三年,安南國主陳日煚來貢,加賜功臣號。 十一年,再來貢。 景定三年六月,日煚上表貢獻,乞授其位於其子陳威晃。 咸淳元年二月,加安南大國王陳日煚功臣,增「安善」二字;安南國王陳威晃功臣,增「守義」二字,各賜金帶、鞍馬、衣服。 二年,覆上表進貢禮物,賜金五百兩,賜帛一百匹,降詔嘉獎。 志第七十三禮二十三(賓禮五附錄) ○群臣上表儀宰臣赴上儀朝省集議班位臣僚上馬之制臣僚呵引之制 群臣上表儀。 《通禮》:守宮設次於朝堂,文東武西,相對為首設中書令位於群臣之北。 禮曹掾舉表案入,引中書令出,就南面立。 禮部郎中取表授中書令,令即受表入奏。 其禮:凡正、至不受朝,及邦國大慶瑞、上尊號請舉行大禮,宰相率文武群臣暨諸軍將校、蕃夷酋長、道釋、耆老等詣東上閣門拜表,知表官跪授表於宰臣,宰臣跪授于閣門使,乃由通進司奏禦。 凡有答詔,亦拜受于閣門,獲可,奏者奉表稱賀。 其正、至,樞密使率內班拜表長春殿門外,亦閣門使受之。 又西京留守拜表儀制:留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質明,並集長壽寺立班,置表於案,再拜以遣。 其春、秋賜服及大慶瑞並如之。 或令分司官賫詣行在,或止驛付南京留司,約用此制。 若巡幸,東京則留司百官亦五日一上表起居,並集大相國寺。 第36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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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3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