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日質明,皇帝通天冠、絳紗袍,禦文德殿。 皇子自東房出,內侍二人夾侍,王府官從,《恭安》之樂作,即席南向坐,樂止。 掌冠者進折上巾,北向跪冠,《修安》之樂作;贊冠者進,北面跪正冠,皇子興,內侍跪進服訖,樂止。 掌冠者揖皇子復坐,以爵跪進,祝曰:「酒醴和旨,籩豆靜嘉。 授爾元服,兄弟具來。 永言保之,降福孔皆。 」皇子搢笏,跪受爵,《翼安》之樂作,飲訖,太官令進饌訖。 再加七梁冠,《進安》之樂作。 掌冠者進爵,祝曰:「賓贊既戒,餚核惟旅。 申加厥服,禮儀有序。 允觀爾成,承天之祜。 」皇子跪受爵,《輔安》之樂作,太官奉饌。 三加九旒冕,《廣安》之樂作。 掌冠者進爵,祝曰:「旨酒嘉慄,甘薦令芳。 三加爾服,眉壽無疆。 永承天休,俾熾而昌。 」皇子跪受爵,《賢安》之樂作,太官奉饌,饌徹。 皇子降,易朝服,立橫階南,北向位,掌冠者字之曰:「歲日雲吉,威儀孔時。 昭告厥字,君子攸宜。 順爾成德,永受保之。 奉敕字某。 」皇子再拜舞蹈,又再拜,奏聖躬萬福,又再拜。 左輔宣敕,戒曰:「好禮樂善,服儒講藝。 蕃我王室,友于兄弟。 不溢不驕,惟以守之。 」皇子再拜,進前俯伏,跪稱:「臣雖不敏,敢不祗奉!」俯伏,興,複位,再拜,出。 殿上侍立官並降,複位,再拜,放仗。 明日,百僚詣東上閣門賀。 公主笄禮。 年十五,雖未議下嫁,亦笄。 笄之日,設香案于殿庭;設冠席于東房外,坐東向西;設醴席于西階上,坐西向東;設席位於冠席南,西向。 其裙背、大袖長裙、褕翟之衣,各設于椸,陳下庭;冠笄、冠朵、九翬四鳳冠,各置於盤,蒙以帕。 首飾隨之,陳于服椸之南,執事者三人掌之。 櫛總置於東房。 內執事宮嬪盛服旁立,俟樂作,奏請皇帝升禦坐,樂止。 提舉官奏曰:「公主行笄禮。 」樂作,贊者引公主入東房。 次行尊者為之總髻畢,出,即席西向坐。 次引掌冠者東房,西向立,執事奉冠笄以進,掌冠者進前一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北向立,樂止,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 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壽考綿鴻,以介景福。 」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 執事者奉裙背入,服畢,樂作,公主就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 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于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酒醴和旨,籩豆靜嘉。 受爾元服,兄弟具來。 與國同休,降福孔皆。 」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復引公主至冠席坐,樂止。 贊冠者至席前,贊冠者脫冠置於盤,執事者徹去,樂作。 執事者奉冠以進,掌冠者進前二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北向立,樂止,祝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飾以威儀,淑謹爾德。 眉壽永年,享受遐福。 」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 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 執事奉大袖長裙入,服畢,樂作。 公主至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 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于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賓贊既戒,餚核惟旅。 申加爾服,禮儀有序。 允觀爾成,永天之祜。 」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復引公主至冠席坐,樂作。 贊冠者至席前,贊冠者脫冠置於盤,執事者徹去,樂作。 執事奉九翬四鳳冠以進,掌冠者進前三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向北而立,樂止,祝曰:「以歲之吉,以月之令,三加爾服,保茲永命。 以終厥德,受天之慶。 」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 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 執事者奉褕翟之衣入,服畢,樂作,公主至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 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于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旨酒嘉薦,有飶其香。 咸加爾服,眉壽無疆。 永承天休,俾熾而昌。 」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 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復引公主至席位立,樂止,掌冠者詣前相對,致辭曰:「歲日具吉,威儀孔時。 昭告厥字,令德攸宜。 表爾淑美,永保受之。 可字曰某。 」辭訖,樂作,掌冠者退。 引公主至君父之前,樂止,再拜起居,謝恩再拜。 少俟,提舉進禦坐前承旨訖,公主再拜。 提舉乃宣訓辭曰:「事親以孝,接下以慈。 和柔正順,恭儉謙儀。 不溢不驕,毋詖毋欺。 古訓是式,爾其守之。 」宣訖,公主再拜,前奏曰:「兒雖不敏,敢不祗承!」歸位再拜,見後母之禮如之。 禮畢,公主復坐,皇后稱賀,次妃嬪稱賀,次掌冠、贊冠者謝恩,次提舉眾內臣稱賀,其餘班次稱賀,並依常式。 禮畢,樂作;駕興,樂止。 公主下降。 初被選尚者即拜駙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銀鞍勒馬、采羅百匹,謂之系親。 又賜辦財銀萬兩,進財之數,倍于親王聘禮。 出降,賜甲第。 余如諸王夫人之制。 掌扇加四,引障花、燭籠各加十,皆行舅姑之禮。 諸親遞加賜賚。 其縣主系親以金帶,賜辦財銀五千兩,納財賜賚,大率三分減其二。 宗室女特封郡君者,又差降焉。 嘉祐初,禮官言:「禮閣新儀,公主出降前一日,行五禮。 古者,結婚始用行人,告以夫家採擇之意,謂之納采。 問女之名,歸卜夫廟,吉,以告女家,謂之問名、納吉。 今選尚一出朝廷,不待納采。 公主封爵已行誕告,不待問名。 若納成則既有進財,請期則有司擇日。 宜稍依五禮之名,存其物數,俾知婚姻之事重、而夫婦之際嚴如此,亦不忘古禮之義也。 」時兗國公主下嫁李瑋,詔賜出降日,令夫家主婚者具合用雁、幣、玉、馬等物,陳于內東門外,以授內謁者,進入內侍掌事者受,唯馬不入。 神宗即位,詔以「昔侍先帝,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輒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 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 宜詔有司革之,以厲風俗。 」於是著為令。 仍命陳國長公主行舅姑之禮,駙馬都尉王師約更不升行。 公主見舅姑行禮自此始。 舊例,長公主凡有表章不稱妾,禮院議謂:「男子、婦人,凡于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 今宗室伯叔近臣悉皆稱臣,即公主理宜稱妾。 況家人之禮,難施于朝廷。 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稱妾。 」從王師約之請也。 康國公主下降,太常寺言:「按令,公主出降,申中書省,請皇后帥宮闈掌事人送至第外,命婦從,今請如令。 」詔:「出降日,婉儀帥宮闈掌事者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 徽宗改公主為姬,下詔曰:「在熙寧初,有詔厘改公主、郡主、縣主名稱,當時群臣不克奉承。 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稱‘王姬’,見于《詩·雅》。 ‘姬’雖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 可改公主為帝姬、郡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 其稱大長者,為大長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國號,內兩國者以四字。 」 其出降日,婿傢具五禮,修表如上儀。 太史局擇日告廟。 第3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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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3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