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元豐禮官以明堂寓大慶路寢,別請建立以盡嚴奉,而未暇講求。 至是蔡京為相,始以庫部員外郎姚舜仁《明堂圖議》上,詔依所定營建。 明年正月,以彗出西方,罷。 大觀元年九月辛亥,大享于明堂,猶寓大慶殿。 政和五年,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于寢殿,禮蓋雲闕。 崇寧之初,嘗詔建立,去古既遠,歷代之模無足循襲。 朕刺經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風,上圓下方,參合先王之制。 相方視址,于寢之南,僝工鳩材,自我作古,以稱朕昭事上帝率見昭考之心。 」既又以言者「明堂基宜正臨丙方近東,以據福德之地」,乃徙秘書省宣德門東,以其地為明堂。 又詔:「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見之文,得其製作之本。 夏後氏曰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 考夏後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則世室非廟堂。 修二七,廣四修一,則度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廣十七步之半。 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 每室四戶,戶兩夾窗,此夏制也。 商人重屋,堂修七尋,崇三尺,四阿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寢也。 度以八尺之尋,其堂修七尋。 又曰四阿重屋,阿者屋之曲也,重者屋之復也,則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復屋,則知下方也。 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 三代之制不相襲,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則知皆室也。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則東西長,七筵則南北狹,所以象天,則知上圜也。 名不相襲,其制則一,唯步、尋、筵廣狹不同而已。 朕益世室之度,兼四阿重屋之制,度以九尺之筵,上圜象天,下方法地,四戶以合四序,八窗以應八節,五室以象五行,十二堂以聽十二朔。 九階、四阿,每室四戶,夾以八窗。 享帝嚴父,聽朔布政于一堂之上,于古皆合,其制大備。 宜令明堂使司遵圖建立。 」 於是內出圖式,宣示于崇政殿,命蔡京為明堂使,開局興工,日役萬人。 京言:「三代之制,修廣不相襲,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尋,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廣。 今若以二筵為太室,方一丈八尺,則室中設版位、禮器已不可容,理當增廣。 今從周制,以九尺之筵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共為九筵。 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 廣四筵,三丈六尺。 共七筵,益四尺五寸。 十二堂古無修廣之數,今亦廣以九尺之筵。 明堂、玄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左右個各修廣四筵。 三丈六尺。 青陽、總章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 左右個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三筵,益四五。 三丈一尺五寸。 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 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 堂總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 廣二十一筵。 一十八丈九尺。 」 蔡攸言:「明堂五門,諸廊結瓦,古無制度,漢、唐或蓋以茅,或蓋以瓦,或以木為瓦,以夾紵漆之。 今酌古之制,適今之宜,蓋以素瓦,而用琉璃緣裡及頂蓋鴟尾綴飾,上施銅雲龍。 其地則隨所向甃以五色之石。 欄楯柱端以銅為文鹿或闢邪象。 明堂設飾,雜以五色,而各以其方所尚之色。 八窗、八柱則以青、黃、綠相間。 堂室柱門欄楯,並涂以朱。 堂階為三級,級崇三尺,共為一筵。 庭樹松、梓、檜,門不設戟,殿角皆垂鈴。 」詔以「玄堂」犯祖諱,取「平在朔易」之義,改為平朔,門亦如之。 仍改敷祐門曰左敷佑,左承天門曰右敷佑,右承天門曰平秩,更衣大次曰齋明殿。 七年四月,明堂成,有司請頒常視朔聽朝。 詔:「明堂專以配帝嚴父,余悉移于大慶、文德殿。 」群臣五表陳請,乃從之。 禮制局言:「祀天神于冬至,祀地祇于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卜。 季秋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 禮不卜常祀而卜其日,所謂卜日者,卜其辛爾。 蓋月有上辛、次辛,請以吉辛為正。 」 又言:「《周禮》:‘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享先王則袞冕。 ’蓋於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于袞冕舉配位以見正位,以天道事之,則舉卑明尊;大裘象道,袞冕象德,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請服袞冕。 郊祀正位設蒲越,明堂正配位以莞,蓋取《禮記》所謂‘莞簟之安’。 請明堂正配位並用莞簟。 又《周禮》:‘以蒼璧禮天。 ’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然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前,祀神在禮神之後。 蓋一祭而並用也。 夏祭方澤,兩圭有邸,與黃琮並用。 明堂大享,蒼璧及四圭有邸亦宜並用。 圜丘、方澤,執玄圭則搢大圭,執大圭則奠玄圭。 《禮經》,祀大神祇,享先王,一如明堂親祠,宜如上儀。 其正配二位,請各用籩二十六,豆二十六,簠八,簋八,登三,鉶三,柶盤、神位席、幣篚,祝篚、玉爵反坫、瑤爵、牛羊豕鼎各一,並局匕、畢茅、冪俎六,大尊、山尊、著尊、犧尊、象尊各二,壺尊六,皆設而弗酌。 尊加冪。 犧尊、象尊、壺尊、犧罍、象罍、壺罍各五,加勺、冪。 禦盤匜一,並篚、勺、巾。 飲福受黍豆一,以玉飾。 飯福受胙俎一。 亞獻、終獻盥洗罍、爵洗罍並篚、勺、巾各一,神廚鸞刀一。 」 又言:「明堂用牲而不設庶羞之鼎。 按元豐禮,明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 宗祀止用三鼎而不設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 宗廟祭祀五齊三酒,有設而弗酌者,若酒正所謂‘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是也。 有設而酌者,若司尊彞所謂‘醴齊縮酌,盎齊涚酌,凡酒脩酌’是也。 今太廟、明堂之用,請以大尊實泛齊,山尊實醴齊,著尊實盎齊,犧尊實緹齊,象尊實沉齊,壺尊實三酒,皆為弗酌之尊。 又以犧尊實醴齊為初獻,象尊實盎齊為亞獻,並陳于阼階之上,犧在西,象在東。 壺尊實清酒為終獻,陳于阼階之下,皆為酌尊。 尊三,其貳以備乏匱。 明堂雖嚴父,然配天與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禮之,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以天帝為尊焉。 皇祐以來,以大慶殿為明堂,奏請致齋于文德殿,禮成,受賀于紫宸殿。 今明堂肇建,宜于大慶殿奏請致齋,于文德殿禮成受賀。 宿齋奏嚴,本以警備。 仁宗詔明堂直端門,故齋夕權罷。 今明堂在寢東南,不與端門直,將來宗祀,大慶殿齋宿,皇城外不設鹵簿儀仗,其警場請列于大慶殿門之外。 王者祀上帝于郊,配以祖,祀于明堂,配以禰。 今有司行事,乃寓端誠殿,未盡禮意。 請非親祀歲,有司行事,亦于明堂。 改儀仗使曰禮衛,鹵簿使曰禮器,橋道頓遞使曰禮頓,大禮、禮儀二使仍舊制。 又設季秋大享登歌,並用方士。 」 初,禮部尚書許光凝等議:「明堂五室祀五帝,而王安石以五帝為五精之君,昊天之佐,故分位於五室,與享于明堂。 神宗詔唯以英宗配帝,悉去從祀群神。 陛下肇新宏規,得其時制,位五帝于五室,既無以禰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無群神從祀之瀆,則神考絀六天于前,陛下正五室于後,其揆一也。 」至是詔罷從祀,而親祠五室焉。 尋詔每歲季秋大享,親祠明堂如孟月朝獻禮,罷有司攝事,及五使儀仗等。 第3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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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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