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歷三年,禮官余靖言:「祈谷、祀感生帝同日,其禮當異,不可皆用四圭有邸,色尚赤。 」乃定祈谷、明堂蒼璧尺二寸,感生帝四圭有邸,朝日日圭、夕月月圭皆五寸,從祀神州無玉,報社稷兩圭有邸,祈不用玉。 明年,《祀儀》成,比《通禮》多所更定雲。 嘉祐中,集賢校理江休復言:「《六典》大祀養牲,在滌三月,袷享日近,已逾其期,而牲牢未供。 乞依漢、唐置廩犧局。 」下禮院議:歲大小祀幾百數,而牲盛之事,儲養無素,宜如休復言。 乃置廩犧局,設牢預養,籍田舊地,種植粢盛,納于神倉,以待祭祀之用。 元豐六年,詳定禮文所言:「本朝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位各設三牲,非尚質貴誠之義。 請親祠圜丘、方澤正配位皆用犢,不設羊豕俎及鼎匕,有司攝事亦如之。 又簠、簋、尊、豆皆非陶器,及用龍杓。 請改用陶,以椫為杓。 又請南北郊先行升煙瘞血之禮,至薦奠畢,即如舊儀,于壇坎燔瘞牲幣。 又北郊皇地祇及神州地祇,當為坎瘞,今乃建壇燔燎,非是。 請今祭地祝版、牲幣並瘞于坎。 又《祀儀》:惟昊天上帝、皇地祇、高禖燔瘞犢首,自感生帝、神州地祇而下皆不燔瘞牲體,殊不應典禮。 請自今昊天上帝、感生帝皆燔牲首以報陽;皇地祇、神州、太社、太稷,凡地之祭,皆瘞牲之左髀以報陰。 薦享太廟亦皆升首于室。 」 又言:「古者祭祀用牲,有豚解,有體解,薦腥則解為十一體。 今親祠南郊,正配位之俎,不殊左右胖,不分貴賤,無豚解、體解之別。 請郊廟薦腥,解其牲兩髀、兩肩、兩肋並脊為七體,左右胖俱用。 其載于俎,以兩髀在端,兩肩、兩肋次之,脊居中,皆進末。 至薦熟,沉肉于湯,止用右胖。 髀不升俎,前後肱骨離為三,曰肩、臂、臑。 後髀股骨去體離為二,曰肫、胳。 前脊謂之正脊,次直謂之脡脊,闊于脡脊謂之橫脊,皆二骨。 肋骨最後二為短肋,旁中二為正肋,最前二為代肋。 若升俎,則肩、臂臑在上端,膊、胳在下端,脊、肋在中央。 其俎之序,則肩、臂、臑、正脊、脡脊、橫脊、代肋、長肋、短肋、膊、胳凡十一體,而骨體升俎,進神坐前如少牢禮,皆進下。 其牲體各預以半為腥俎,半為熟俎,腸胃膚俎亦然。 」 又請:「親祠飲福酒訖,仿《儀禮》‘佐食摶黍’之說,命太官令取忝于簋,摶以授祝,祝受以豆,以嘏乎皇帝而無嘏辭。 又本朝親祠南郊,習儀于壇所,明堂習儀于大慶殿,皆近於瀆。 伏請南郊習儀于青城,明堂習儀于尚書省,以遠神為恭。 又賜胙:三師,三公,侍中,中書令,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知樞密、同知院事,禮儀、儀仗、鹵簿、頓遞使,牛羊豕肩、臂、臑各五;太子三師、三少,特進,觀文大學士、學士,御史大夫,六尚書,金紫、銀青光祿大夫,節度使,資政殿大學士,觀文翰林資政端明龍圖天章寶文承旨、侍講、侍讀,學士,左右散騎常侍,尚書列曹侍郎,龍圖、天章、寶文直學士,光祿、正議、通議大夫,御史中丞,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中書舍人,節度觀察留後,左右諫議,龍圖、天章、寶文待制,太中、中大夫,秘書、殿中丞,太常、宗正卿,牛豕肩、臂、臑各三;入內內侍省押班、副都知,光祿卿,監禮官,博士,牛羊脊、肋各三;太祝,奉禮,司奠彞,郊社、太廟、宮闈令,監牲牢、供應祠事內官,羊髀、膊、胳三;應執事、職掌、樂工、門干、宰手、馭馬、馭車人,並均給脾、肫、胳、觳及腸、胃、膚之類。 」 慶歷元年,判太常寺呂公綽言:「舊禮,郊廟尊罍數皆準古,而不實三酒、五齊、明水、明酒,有司相承,名為‘看器’。 郊廟配位惟用祠祭酒,分大、中祠位二升,小祠位一升,止一尊酌獻、一尊飲福。 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之壇殿上下尊罍,有司毋設空器;並如唐制以井水代明水、明酒;正配位酌獻、飲福酒,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從祀神位用舊升數。 」 志第五十二禮二(吉禮二) ○南郊 南郊壇制。 梁及後唐郊壇皆在洛陽。 宋初始作壇于東都南薰門外,四成、十二陛、三壝。 設燎壇于內壇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 設皇帝更衣大次於東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 仁宗天聖六年,始築外壝,周以短垣,置靈星門。 親郊則立表於青城,表三壝。 神宗熙寧七年,詔中書、門下參定青城殿宇門名。 先是,每郊撰進,至是始定名,前門曰泰禋,東偏門曰迎禧,正東門曰祥曦,正西門曰景曜,後三門曰拱極,內東側門曰夤明,西側門曰肅成,殿曰端誠,殿前東、西門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後園門曰寶華,著為定式。 元豐元年二月,詔內壝之外,眾星位周環,每二步植一杙,繚以青繩,以為限域。 既而詳定奉祀禮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後世因之,稍增其制。 國朝郊壇率循唐舊,雖儀注具載圜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繩代內壝,誠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嚴內外之限也。 伏請除去青繩,為三壝之制。 」從之。 徽宗政和三年,詔有司討論壇壝之制。 十月,禮制局言:「壇舊制四成,一成二十丈,再成十五丈,三成十丈,四成五丈,成高八尺一寸;十有二陛,陛十有二級;三壝,二十五步。 古所謂地上圜丘、澤中方丘,皆因地形之自然。 王者建國,或無自然之丘,則于郊澤吉土以兆壇位。 為壇之制,當用陽數,今定為壇三成,一成用九九之數,廣八十一丈,再成用六九之數,廣五十四丈,三成用三九之數,廣二十七丈。 每成高二十七尺,三成總二百七十有六,《乾》之策也。 為三壝,壝三十六步,亦《乾》之策也。 成與壝地之數也。 」詔行之。 建炎二年,高宗至揚州,庶事草創,築壇于州南門內江都縣之東南,詔東京所屬官吏奉祭器、大樂、儀仗、法物赴行在所。 紹興十三年,太常寺言:「國朝圓壇在國之東南,壇側建青城齋宮,以備郊宿。 今宜于臨安府行宮東南修建。 」於是,遂詔臨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圓壇,第一成縱廣七丈,第二成縱廣一十二丈,第三成縱廣一十七丈,第四成縱廣二十二丈。 一十二陛,每陛七十二級,每成一十二綴。 三壝,第一壝去壇二十五步,中壝去內壝、外壝去中壝各半之。 燎壇方一丈,高一丈二尺,開上南出戶,方六尺,三出陛,在壇南二十步丙地。 其青城及望祭殿與行事陪祠官宿齋幕次,並令絞縛,更不修蓋。 先是,張杓為京尹,議築齋宮,可一勞永逸,宇文價曰:「陛下方經略河南,今築青城,是無中原也。 」遂罷役。 神位。 元豐元年十一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按東漢壇位,天神從祀者至千五百一十四,故外設重營,以為等限。 日月在中營內南道,而北斗在北道之西,至于五星中宮宿之屬,則其位皆中營,二十八宿外宮星之屬,則其位皆外營。 然則為重營者,所以等神位也。 唐因隋制,設為三壝,天神列位不出內壝,而禦位特設于壇下之東南。 若夫公卿分獻、文武從祀,與夫樂架饌幔,則皆在中壝之內,而大次之設乃在外壝。 然則為三壝者,所以序祀事也。 」 第29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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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2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