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己巳,復饒、贛、韶三州鑄錢監。 癸酉,戒監司、郡守舉劾守令觀望徇私。 乙亥,以龍圖閣學士李文會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丙子,詔凡出命,令先經兩省書讀,如舊制。 八月乙未,以湯鵬舉知樞密院事。 庚申,復置提領諸路鑄錢司於行在,以戶部侍郎榮薿領之。 九月癸酉,張綱罷。 戊寅,以吏部尚書陳康伯參知政事。 蠲淮南、京西、湖北積欠內藏錢帛。 丁亥,校書郎葉謙亨言:「祀典散逸,隆殺不當,名稱或舛,請敕禮官、秘書酌景德故事,取祭祀之式,定為一書,名曰《紹興正祠錄》,以為恆制。 」詔從之。 冬十月壬寅,有赤氣隨日入。 癸卯,築通、泰、楚三州捍海堰。 辛酉、詔四川諸司察旱傷州縣,捐其稅,振其饑民。 十一月癸亥朔,減福建鹽鈔錢歲八萬緡。 乙丑,遣孫道夫使金賀正旦。 辛巳,遣劉章賀金主生辰,丁亥,湯鵬舉罷。 戊子,蠲廬州二稅及上供錢米一年。 十二月甲午,詔廣南經略、市舶司察蕃商假托入貢。 丙辰,初命州縣置禁歷。 戊午,金遣高思廉等來賀明年正旦。 二十八年春正月己巳,申禁三衙強刺平民為兵。 己卯,幸延祥觀,遂幸玉津園。 壬午,禁諸路二稅折納增價。 癸未,遣戶部郎中莫濛等檢視淮南、浙西、江東沙田蘆場。 甲申,命台諫、侍從三人以上公薦監司治狀。 二月癸巳,命史館重修徽宗大觀以前實錄。 丙申,以陳誠之知樞密院。 戊戌,禁沿海州軍博買。 乙巳,以工部侍郎王綸同知樞密院事。 乙酉,命六曹長貳詳定差役舊法。 癸丑,加楊存中少師,謚張俊曰忠烈。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 丙寅,雪。 丁丑,加田師中開府儀同三司。 戊寅,詔:「自今用人,選帥臣、監司曾任郎官已上者為侍從,監司、郡守有政績者為卿監、郎官,朝官二年乃遷,卿監、郎官未歷監司者更迭補外。 」戊子,責秦檜黨宋樸徽州居住,沈虛中筠州居住。 夏四月丙申,復詔文武官非犯臓罪,並許以致仕恩任子。 辛亥,雨雹。 嚴州遂安賊江大明寇衢州,官軍捕斬之。 五月,金遣蕭恭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壬辰,太白晝見。 癸巳,流星晝隕。 甲寅,增浙西、江東、淮東沙田蘆場租課,置提領官田所掌之。 秋七月庚申,立江西上供米綱賞格。 戊辰,詔:「監司按發官吏,不得送置司州軍推鞫。 所犯涉重,即以奏聞,命鄰路監司選官就鞫。 」己卯,命取公私銅器悉付鑄錢司,民間不輸者罪之。 庚辰,親制郊廟樂章。 乙酉,復鬻沒官田。 八月戊子朔,置國史院,修神、哲、徽三朝正史。 己丑,檢放風水災傷州縣苗稅,仍振貸饑民。 乙未,增四川十七州舉人解額。 戊戌,湯思退等上《徽宗實錄》。 壬寅,命戶部侍郎令詪提領諸路鑄錢。 甲寅,地震。 九月辛未,定銅錢出界罪賞。 甲戌,詔以吏部七司舊制與續降參訂異同,立為定法。 丁丑,置殿前司虎翼水軍千人。 庚辰,以中書舍人王剛中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辛巳,封叔建州觀察使士輵為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 癸未,蠲平江、紹興、湖州被水民逋賦。 冬十月丁亥朔,遣沈介使金賀正旦,黃中賀金主生辰。 辛丑,禁監司、帥、守私役軍匠。 十一月己卯,合祀天地于圜丘,大赦。 壬午,覆命檢舉諸人因赦移放者,告訐得罪者不預。 十二月庚寅,安定郡王令衿薨。 辛丑,修睦親宅,建宮學。 丁未,復李光官,放自便。 戊申,蠲楚州歸附民賦役五年。 壬子,金遣蘇保衡等來賀明年正旦。 是歲,興元都統制姚仲復籍興元府等五州義士,得二萬餘人。 二十九年春正月丙辰朔,以皇太后年八十,詣慈寧殿行慶壽禮。 庚申,浚平江三十六浦以泄水。 庚午,振湖、秀諸州饑民。 癸酉,幸延祥觀,遂幸玉津園。 庚辰,禁諸州科賣倉鹽。 癸未,蠲沙田蘆場為風水所侵者租之半。 是月,金國罷沿邊榷場,惟泗州如舊。 二月丙戌朔,亦罷沿邊榷場,存其在盱眙者。 加吳璘少保。 己丑,禁海商假托風潮私往北界。 壬辰,除臨安府歲供修內司錢三萬六千緡。 丁酉,蠲四川折估糴本積欠錢三百四十萬緡。 戊戌,大雪,雨雹。 己亥,禁貿易廣南覊縻州物貨。 命廣西教閲峒丁。 庚戌,罷諸路斥侯遞卒。 甲寅,取具貶死臣僚姓名,議加恩典。 三月丙子,除州縣積欠錢三百九十七萬緡有奇,及中下戶所欠入宮錢物。 丁丑,詔侍從、台諫、帥臣、監司歲舉可任將帥者二人。 限命官子孫制田減父祖之半,並其詭名寄產者,格外田畝同編戶科役。 己卯,除湖州、平江、紹興流民公私逋負。 夏四月壬辰,國子司業黃中自金國使還,言金人將徙居汴京以見逼,望早飭邊備。 宰相怒,不聽。 己亥,修三省法。 庚子,增置帶禦器械四員。 丙午,禁內外將佐營造、回易,掊斂軍士。 辛亥,命縣令有政績者諸司同薦,不次升擢,以風厲之。 五月甲寅朔,罷鬻福建閃生沙田。 丁巳,詔殿前司選統制官部兵千人戍江州,彈壓盜賊,每歲一易。 己未,樁頓江、浙四路折帛錢于三總領所及浙西提刑司,以備軍用。 辛酉,禁權要、豪民舉錢軍中取息。 丁卯,命印給三總領所見錢公據、關子,許商人入納。 己巳,立監司、守臣舉劾八條。 金遣王可道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甲辰朔,遣王綸等為金國奉表稱謝使。 丁亥,禁江、淮私渡北人。 丙申,陳誠之罷。 禁積錢民戶過萬緡,官戶過二萬緡,滿二年不易他物者沒入之。 丁酉,申禁包苴請託。 己亥,以陳康伯兼權樞密院事。 辛丑,李光卒。 壬寅,以主管步軍司趙密為太尉。 己酉,沈該以貪冒罷。 閏月甲寅,益荊南戍卒千人,守臣劉錡亦募效用三千人。 丁巳,命江、湖、浙西五漕司增價糴米二百二十萬石赴沿江十郡,自荊至常州,以備振貸。 戊午,罷成都府路隔槽酒務監官七十一員,令民承買。 己未,罷江、浙、淮東沙田蘆場所增租課。 甲子,落沈該觀文殿大學士,致仕。 罷福建安撫司官賣鹽。 戊辰,大省淮西冗官。 辛未,復置江、淮、荊、浙、福建、廣南路提點坑冶鑄錢官。 秋七月丁亥,以權吏部尚書賀允中參知政事。 癸巳,封權戶部侍郎令詪為安定郡王。 戊戌,福州大水。 己酉,禁諸路抑買官田。 庚戌,以四川經、總制及田晟錢糧錢共百三十四萬緡充增招軍校費。 八月甲子,募商人輸米行在諸倉,願以茶、鹽、礬鈔等償直者聽。 丁卯,除南雄、英、連三州經界,復丁米舊額。 甲戌,並史館歸秘書省,玉牒所歸宗正寺。 九月甲申,詔建炎以來使未還而後嗣無祿者,與一子官。 乙酉,王綸使還入見,言金國和好無他。 丙戌,湯思退等稱賀。 甲午,以湯思退為尚書左仆射,陳康伯為右仆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乙未,以皇太后不豫,大赦,不視朝。 丙申,為太后祈福。 蠲中下戶所欠稅賦及江、浙蝗潦州縣租。 丁酉,減僧道免丁錢。 己亥,蠲見監臓罰賞錢。 庚子,皇太后韋氏崩。 癸卯,遣周麟之等為金國奉表哀謝使。 冬十月甲寅,以群臣五上表,始聽政。 命保康軍節度使吳益為欑宮總護使。 乙亥,立諸路和糴募民妄運米賞格。 戊寅,冊謚皇太后曰顯仁。 第1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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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1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