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春正月壬午朔,帝在臨安。 丙戌,以金國通和,大赦。 河南新復州軍官吏並不易置,蠲其民租稅三年,徭役五年。 以王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奉護梓宮、迎請皇太后、交割地界使。 戊子,遣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兵部侍郎張燾詣河南修奉陵寢。 庚寅,賜劉光世號和眾輔國功臣,張俊加少傅、安民靖難功臣,韓世忠為少師,張浚復左宣奉大夫。 辛卯,以尹焞為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焞力辭不拜。 壬辰,加岳飛、吳玠並開府儀同三司,楊沂中太尉。 癸巳,建皇太后宮。 甲午,金宿州守臣趙榮來歸。 丙申,金主詔諭河南諸州以割地歸我之意。 改發運經制司為經制司,命戶部長貳一人領使,仍置副或判官。 戊戌,以王倫為東京留守,郭仲荀為副,戶部侍郎梁汝嘉兼江、淮、荊、浙、閩、廣路經制使,司農卿霍蠡為判官。 己亥,以吳玠為四川宣撫使。 二月癸丑,以徽猷閣待制周聿為陝西宣諭使,監察御史方廷實宣諭三京、淮北。 丁巳,以郭仲荀為太尉、東京同留守。 慕洧寇環州。 戊午,以知金州郭浩為陝西宣撫判官。 壬戌,以李綱為湖南路安撫大使,張浚知福州,尋復資政殿大學士,為福建路安撫大使。 命周聿、方廷實蒐訪隱士。 甲子,均定諸州縣月樁錢。 己巳,以郭浩為陝西宣諭使。 壬申,命修《徽宗實錄》。 癸酉,詔盜賊已經招安而復嘯聚者,發兵加誅毋赦。 是月,日中有黑子,月餘乃沒。 江西統制官李貴以其軍歸楊沂中。 三月丁亥,以和州防禦使璩為保大軍節度使,封崇國公。 丙申,王倫受地于金,得東西南三京、壽春、宿、亳、曹、單州及陝西、京西之地。 兀還祁州。 己亥,分河南為三路,廢拱州。 辛丑,以翰林學士樓炤簽書樞密院事。 甲辰,偽齊知開封府鄭億年上表待罪,召赴行在。 丁未,正偽齊所改州縣名。 是春,夏人陷府州。 夏四月庚戌朔,呂頤浩薨。 辛亥,命樓炤宣諭陝西諸路。 壬午,金鄜延路經略使關師古上表待罪,命知延安府。 癸丑,落趙鼎奉國軍節度使為特進,仍知泉州。 金陝西諸路節制使張中孚上表待罪,命為檢校少保、寧國軍節度使、知永興軍、節制陝西諸路軍馬。 甲子,以觀文殿學士孟庾為西京留守,資政殿學士路允迪南京留守。 丙寅,金秦鳳經略使張中彥上表待罪,命知渭州。 以孫近兼權同知樞密院事。 壬申,移壽春府治淮北舊城。 癸酉,詔新復諸路監司、帥臣按劾官吏之殘民者。 韓世忠、張俊入見。 五月庚寅,奉迎東京欽先、孝思殿累朝禦容赴臨安。 辛卯,覆命江、淮守臣二年為任。 乙未,復置淮東提舉茶鹽司。 癸卯,復召募耆長法。 丙午,鄜延副將李世輔部兵三千自鳳翔來歸,賜名顯忠。 六月庚戌,皇后邢氏崩于五國城。 辛亥,夏國主乾順卒。 壬子,樓炤以東京見卒四千四百人為忠鋭三將。 庚申,盜入邵武軍。 壬戌,以新復州縣官吏懷不自安,降詔開諭。 己巳,吳玠薨。 壬申,樓炤承製以李顯忠為護國軍承宣使、樞密行府前軍都統制,率部兵及夏國招撫使王樞赴行在。 癸酉,澧州軍事推官韓紃坐上書論講和非計,送循州編管。 乙亥,以孟庾兼東京留守。 王倫自東京赴金國議事。 樓炤承製以楊政為熙河經略使,吳璘為秦鳳經略使,仍並聽四川宣撫司節制;郭浩為鄜延經略使、同節制陝西軍馬。 丙子,分宣撫司兵四萬人出屯熙、秦,六千人隷郭浩,留吳玠精兵二萬人屯興元府、興、洋二州。 戊寅,置錢引務于永興軍。 是月,撫州鈐轄伍俊謀據桃源復叛,湖北安撫薛弼召誅之。 秋七月甲申,以文臣為新復諸縣令。 丙戌,東京耆老李茂松、寇璋等二百人奉表稱賀,皆引見,補官遣還。 復置都水南、北丞各一員。 丁亥,金人拘王倫于中山。 丙申,命詳驗劉豫偽官,換給告身。 乙巳,給還偽齊所沒民間資產。 以胡世將兼權主管四川宣撫司。 八月己酉,復淮南諸州學官。 庚戌,賜陝西諸軍冬衣,絹十五萬匹。 命前川、陝宣撫司便宜所補官,限一年自陳,換給告身。 丙辰,金國以撻懶主和割地,疑其二心,殺之。 壬戌,蠲成都、潼川路歲輸對糴等米五十四萬石、水運錢七十九萬緡。 乙丑,給新法度牒、紫衣師號錢二百萬緡付陝西市軍儲。 己巳,命陝西復行鐵錢。 庚午,遣蘇符等使金賀正旦。 乙亥,遣前知宿州趙榮、知壽州王威俱還金國。 以關師古為行營中護軍前軍統制。 九月己卯,命鄜延、秦鳳、熙河路招納蕃部熟戶及陷沒夏國軍民。 丙戌,封叔士亻褭為齊安郡王。 庚寅,罷經制司,令提刑兼領常平事。 甲午,名皇太后殿曰慈寧。 丙申,以威州防禦使溫濟告韓世忠陰事勒停、南劍州編管。 世忠又奏欲殺之,詔移萬安軍。 己亥,郭仲荀率東京兵五千至鎮江。 冬十月辛亥,詔侍從官各舉所知二人。 王倫見金主于禦林子,被拘于河間,遣其副藍公佐先歸。 甲寅,王樞入見,並其俘百九十人皆縱遣還夏國。 己未,蠲階、成、岷、鳳四州民稅之半。 戊辰,慈寧宮成。 甲戌,日中有黑子。 丙子,賜李顯忠軍錢十萬緡。 是月,岳飛入見。 十一月戊寅朔,賜吳玠家錢三萬緡,以其弟璘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申命刑部大理官編次刑名斷例。 癸未,嗣濮王仲儡薨。 己丑,詔三省官屬詳覆在京通用令。 追復張所為直龍圖閣。 十二月甲寅,命續編《紹興因革禮》。 甲子,李光罷。 戊辰,命續修《元豐會要》。 兀留蘇符等於東京,謀復取河南。 十年春正月丙戌,遣莫將等充迎護梓宮、奉迎兩宮使。 辛卯,李綱薨。 甲辰,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鄭億年復資政殿學士,奉朝請。 二月戊申,命陝西復募蕃漢弓箭手。 詔臓吏罪抵死,情犯甚者,奏取旨。 辛亥,雨雹。 以劉錡為東京副留守,李顯忠南京副留守。 壬子,命兩宗正官各舉所知宗室二人。 癸丑,展省試期一年。 壬戌,詔新復州軍蒐舉隱逸,諸路經理屯田。 丁卯,罷史館,以日曆歸秘書省,置監修國史官。 以孟庾知開封府,為東京留守;仇悆知河南府、西京留守。 癸酉,罷吏部審量宣和濫賞。 三月甲申,封閼伯為商丘宣明王。 戊子,增印錢引五百萬緡,付宣撫司市軍儲。 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屢言金人必渝盟,宜為備。 己丑,罷諸路增置稅場。 韓世忠、張俊入見。 始罷內教。 復營建康行宮。 丙申,蘇符自東京還。 丁酉,命川、陝宣撫司軍事不及待報者,聽隨宜措置。 己亥,以郭浩知永興軍兼節制陝西諸路軍馬,楊政徙知興元府。 是月,命胡世將與夏人議入貢,夏人不報。 第9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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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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