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丙申,招西北流寓人補闕額禁軍。 丁酉,裁定淮南路租額。 劉麟寇淮西,張俊遣楊沂中、張宗顏等分兵禦之。 戊戌,沂中至濠州,劉光世已棄廬州而南,浚遣人督還,光世不得已駐兵應沂中,遣統制王德、酈瓊及賊將崔皋、賈澤、王遇戰,皆敗之。 賊兵攻壽春府芍陂砦,守臣孫暉拒戰,又敗之。 辛丑,罷四川監酒官百餘員。 壬寅,以梁汝嘉兼浙西、淮東沿海制置使,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副之。 癸卯,趙鼎請降敕諭張浚,令光世、沂中及張俊全軍引還,為防江之計。 甲辰,又詔浚督將士僇力破賊,皆未達。 劉猊犯定遠縣,沂中進戰,大敗之於藕塘,猊挺身遁,麟在順昌聞之,拔砦去。 劉光世遣王德及沂中追麟,至南壽春而還。 孔彥舟亦解光州圍而去。 戊申,命解潛遣兵千人守青龍港口。 癸丑,張俊、楊沂中引兵攻壽春府,不克而還。 乙卯,詔諸軍所俘人民給錢米遣歸。 丁巳,惠州軍賊曾袞作亂。 庚申,摧鋒軍統制韓京募敢死士,夜襲破之,袞尋出降。 壬戌,日中有黑子沒。 十二月申午朔,詔降廬、光、濠等州死罪,釋流以下囚。 召秦檜赴行在。 張浚入見,請幸建康;趙鼎請還臨安。 戊戌,韓世忠攻淮陽軍,及金人戰,敗之。 辛丑,城南壽春府。 壬寅,趙鼎罷。 遣右司員外郎范直方宣諭川、陝,撫問吳玠將士。 甲辰,命都督府參議軍事呂祉如建康,措置移蹕。 丙午,折彥質罷。 丁未,賞淮西功,加張俊少保,改鎮洮、崇信、奉寧軍節度使,楊沂中保成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 戊申,命秦檜赴講筵供職,孟庾為行宮留守。 辛亥,以資政殿學士張守參知政事,兼權樞密院事。 丙辰,以呂頤浩為浙撫西安制置大使、判臨安府。 丁巳,以劉光世為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 戊午,詔凡因民事被罪者,不許親民。 己未,命辰、沅、靖、澧四州以閒田募刀弩手,三千五百人為額。 右司諫陳公輔乞禁程氏學。 詔:「士大夫之學宜以孔、孟為師,庶幾言行相稱,可濟時用。 」庚申,以安化郡王王稟死節太原,賜其家田十頃。 辛酉,以山陰、諸暨等四十縣為大邑,並命堂除。 七年春正月癸亥朔,帝在平江,下詔移蹕建康。 蠲無為軍稅役一年。 置建康禦前軍器局。 丁卯,賞張浚以破敵功,遷特進。 己巳,發米萬石濟京東、陝西來歸之民。 張浚入見。 甲戌,罷都督府諸州市易官。 丁丑,解潛罷,以劉錡權主管馬軍司,並殿前步軍司公事。 庚辰,築採石、宣化渡二城。 癸未,以翰林學士陳與義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沈與求同知樞密院事。 詔廣西帥臣訓練土丁、保丁。 乙酉,復置樞密使、副,知院以下仍舊,張浚改兼樞密使。 丙戌,禁諸軍互納亡卒。 西蕃三十八族首領趙繼忠等來歸。 丁亥,以秦檜為樞密使。 何蘚、范寧之至自金國,始聞上皇及寧德皇后崩。 己丑,帝成服,下詔降徒囚,釋杖以下。 辛卯夜,東北有赤氣如火。 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百官七上表,請遵以日易月之制。 徽猷閣待制、知嚴州胡寅請服喪三年,衣墨臨戎,以化天下。 帝欲遂終服,而張浚連疏論喪服不可即戎,遂詔外朝勉從所請,宮中仍行三年之喪。 丙申,太平州火。 丁酉,鎮江府火。 庚子,遣王倫等使金國迎奉梓宮。 岳飛入見。 辛丑,以日食,求直言;以久旱,命諸州慮囚。 乙巳,詔凡闢舉官犯臓罪,罪及所舉官。 丙午,吳玠置銀會子于河池。 丁未,詔席益募陝西、河東、河北兵二千,部送行在充扈衛。 癸丑,雨雹。 丙辰,始禦便殿。 果州守臣宇文彬等進《禾登九穗圖》,俱奪一官,罷之。 丁巳,以岳飛為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 己未,帝發平江。 三月癸亥朔,次丹陽,韓世忠入見,命世忠扈從,岳飛次之。 甲子,次鎮江,楊沂中入見,命沂中總領彈壓巡幸事務。 乙丑,蠲駐蹕及經從州縣積年逋賦。 丁卯,以吏部侍郎呂祉為兵部尚書、都督府參謀軍事。 辛未,帝至建康。 壬申,詔尚書省常程事從參知政事分治。 癸酉,減建康流罪以下囚,蠲建康府、太平、宣州逋賦及下戶今年身丁錢。 岳飛乞並統淮西兵以復京畿、陝右,許之,命飛盡護王德等諸將軍。 既而秦檜等以合兵為疑,事遂寢。 戊寅,手詔撫勞將士。 進沈與求知樞密院事。 己卯,尊宣和皇后為皇太后。 庚辰,以王彥兵隷侍衛馬軍司。 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 孟庾罷。 甲申,以劉光世為少師、萬壽觀使,以其兵隷都督府,張浚因分為六軍,命呂祉節制。 乙酉,賜光世第于建康府。 丁亥,命虔、吉、南安軍諸縣各募土兵百人,責知縣訓練,防禦盜賊。 是春,廣西大饑,李實變為桃。 夏四月癸巳,築太廟于建康,以臨安府太廟為聖祖殿。 戊戌,修濬建康城池。 丁未,岳飛乞解官持余服,遂棄軍去,詔不許。 戊申,日中有黑子。 庚戌,以張浚累陳岳飛積慮專在並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遂命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參議軍事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實監其軍。 壬子,張浚如太平州、淮西視師。 庚申,以信陽軍隷京西路。 罷淮南提點司,東西兩路各置轉運兼提點刑獄、提舉茶鹽常平事。 五月丁卯,詔李綱趣捕虔、吉諸盜。 壬申,命禮官舉文宣王、武成王、熒惑、壽星、岳鎮、海、瀆、農、蠶、風、雷、雨師之祀。 甲戌,以胡安國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趣赴行在,未至而罷。 癸未,以酈瓊為行營左護軍副都統制。 甲申,初試樞密院都督府效士。 乙酉,命侍從官通舉材堪知縣者二十人。 丙戌,偽齊陷隨州。 己丑,禁四川增印錢引。 六月辛卯朔,改上惠恭皇后謚曰顯恭皇后。 岳飛入見。 壬辰,命歲辰戌月祀大火,配以閼伯。 乙未,罷江、淮營田司,令諸路安撫、轉運司兼領其事。 丙申,以《重修神宗實錄》去取未當,命史館復加考訂。 丁酉,岳飛引過自劾,詔放罪,慰諭之。 戊戌,命劉錡兼都督府諮議軍事,率兵戍廬州。 乙巳,沈與求薨。 召王德以所部兵赴行在。 遣呂祉如淮西撫諭諸軍。 丙辰,詔吳玠、李迨共議四川經費,贍軍恤民。 岳飛復職。 秋七月戊辰,詔侍從各舉可任監司、郡守者一二人。 癸酉,以旱,禱于天地、宗廟、社稷。 甲戌,嗣濮王仲湜薨。 癸未,以久旱,命中外臣庶實封言事。 甲申,蠲諸路民積年逋租。 以建康疫盛,遣醫行視,貧民給錢,葬其死者。 命疏決滯獄。 乙酉,詔即建康權正社稷之位。 戊子,詔戶部長貳迭出巡按諸路,考究財賦利病,違者劾之。 己丑,詔諸路歸業民墾田,及八年始輸全稅。 八月乙未,以張俊為淮西宣撫使,駐盱眙;楊沂中為淮西制置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劉錡副之,並駐廬州。 命酈瓊率兵赴行在。 戊戌,瓊叛,殺中軍統制張景等,執呂祉及趙康直、趙不群,以兵四萬人奔劉豫。 辛丑,手詔赦廬州屯駐行營左護軍。 壬寅,酈瓊引兵至淮,殺祉及康直,釋不群,使還。 劉錡、吳錫至廬州,以兵追之不及,命張宗元往招之。 張浚乞去位。 甲辰,以趙鼎為萬壽觀使兼侍讀。 甲寅,詔命官犯臓,刑部不得擅黥配,聽朝廷裁斷。 乙卯,賜岳飛軍錢十萬緡。 招歸正復業人耕湖北、京西閒田。 第9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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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