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春正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帝在平江府。 金人去濠州。 丁未,戒諸軍戰陳毋殺中原民籍充金兵者。 命鬻官田宅輸錢專充軍費。 戊申,進廬、泰二州守禦官屬各一官。 己酉,詔前宰執呂頤浩等十九人及行在職事官各條上攻戰備禦措置綏懷之策。 免淮南官吏去職之罪,仍令還任。 承州水砦統領仲諒復入楚州。 庚戌,張俊遣統領楊忠閔、王進夾擊金人于淮南岸,敗之,降其將程師回、張延壽。 辛亥,淮東統制崔德明襲敗金兵于盱眙。 召張浚赴行在。 乙卯,浚入見。 賞沿江監司、帥臣供億之勞,各進官一等。 戊午,趣修建康行宮。 己未,詔減淮南諸州雜犯死罪,釋流以下囚。 庚申,置諸州軍教場,選兵專習弓弩,立格按試。 辛酉,贈殿中侍御史馬伸左諫議大夫。 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入見。 壬戌,以世忠為少保、淮東宣撫使,駐鎮江;光世少保、淮西宣撫使,駐太平;俊開府儀同三司、江東宣撫使,駐建康。 甲子,酈瓊復光州,降其守許約。 乙丑,罷淮南茶鹽提刑司,置提點兩路公事官一員,兼領刑獄、茶鹽、漕運、市易事。 淮西要會州軍並置市易務。 戊辰,詔川、陝宣撫司招諭陷賊官民。 庚午,命王進合江西、廣東諸將兵討周十隆。 海賊朱聰犯廣州,又犯泉州。 壬申,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入辭,命升殿,以光世、世忠有隙,賜酒諭釋之,皆感激奉詔。 癸酉,偽齊知亳州馬秦犯光州,權州事王萃率兵拒之。 是月,金主晟殂,旻之孫亶立。 岳飛自池州入朝。 二月丙子,以飛為鎮寧、崇信軍節度使。 命常州布衣陳得一造新曆。 丁丑,帝發平江。 戊寅,遣權太常少卿張銖奉迎太廟神主于溫州。 壬午,帝至臨安,進扈從官吏秩一等。 丙戌,以趙鼎為左仆射,張浚右仆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 岳飛為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將兵平湖賊楊太。 丁亥,吳璘、楊政攻拔秦州,執偽齊守胡宣,金帥撒離曷來援,政復擊敗之。 己丑,詔建太廟。 壬辰,命張浚詣江上措置邊防,詔諭諸路宣撫制置司,示以專任之旨。 以右司諫趙霈論奏得體,賜三品服。 丁酉,進執政官秩一等,以賞防秋之功。 戊戌,詔淮南宣撫司撫司淮北來歸官吏軍民。 己亥,直史館范衝上《神宗實錄考異》。 庚子,詔翰林學士孫近、胡交修類編臣僚條具利害章疏以聞。 甲辰,蠲湖南路上供三年。 是月,偽齊商元寇信陽軍,守臣舒繼明被禽,死之。 閏月乙巳朔,雨雹。 丁未,胡松年罷。 戊申,雪。 己酉,留四川上供銀帛就充軍費。 乙卯,以孟庾、沈與求併兼權樞密院事。 丙辰,並諸路提舉常平入茶鹽司。 罷福建鑄錢,令轉運、坑冶司辦集。 丁巳,撒離曷欲犯秦州,吳玠遣部將牛皓伺之,遇于瓦五穀,戰死。 癸亥,海賊陳感犯雷州,官軍屢敗。 丁卯,王燮罷。 命戶部尚書章誼措置財用,孟庾提領,號總制司。 命川、陝宣撫司幕僚攝司事,仍權節制軍馬。 戊辰,置路分總管,以處閒退武臣。 辛未,復置宗正丞,掌修屬籍。 再蠲荊南府、歸、峽二州、荊門、公安二軍歲貢上供二年。 三月甲戌朔,以王燮貪縱不武,敗師誤國,責授濠州團練使。 丙子,遣樞密計議官呂用中等分使兩浙、江東、西路檢察經、總制司財用。 丁丑,詔侍從至監察御史、館職已上,在內館職、在外侍從官、監司、帥守,各舉所知充監司、守令,尋命館職專舉縣令。 己卯,以韓世忠兼鎮江府宣撫使,劉光世兼太平州宣撫使。 壬午,以都督府參議軍事邵溥兼權川、陝宣撫副使。 罷禦前軍器所提舉官,並隷工部。 壬辰,命廣東、福建路招捕朱聰。 乙未,初榷鉛、錫。 張浚親討湖賊。 丁酉,復移浙西安撫司于臨安府。 庚子,罷饒州牧馬監。 夏四月丙午,貴池縣丞黃大本坐枉法臓,杖脊、刺配南雄州。 丁未,遣司農丞蓋諒持詔撫諭川、陝。 召解潛赴行在,王彥知荊南府,諸鎮撫使至是盡罷。 戊申,太廟神主至自溫州。 己酉,以審量濫賞,追左銀青光祿大夫王序八官及職名,仍改正出身。 庚戌,詔內侍遇特恩轉宮,止武功郎。 壬子,訪得周後柴叔夏襲封崇義公。 戊午,奉安太廟神主。 己未,更免役保正長法。 甲子,太上皇帝崩于五國城。 丙寅,帝即射殿行朝獻景靈宮之禮,始以惠恭皇后祔祭。 募民耕營田,官給牛、種。 庚午,省四川添差官。 辛未,以諸路稅賦畸零增收錢專充上供。 是月,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楊時卒。 五月乙亥,初謁太廟。 庚辰,命邵溥、吳玠裁省四川冗官浮費。 辛巳,名行宮新作書院為資善堂。 遣何蘚等奉使金國,通問二帝。 中書舍人胡寅言,國家與金世仇,無通使之義。 張浚奏:「使事兵家機權,後將闢地復土,終歸於和,未可遽絶。 」乃遣行。 丁亥,立殘破州縣守令勸民墾田及拋荒殿最格。 己丑,以孟庾知樞密院事。 壬辰,召張浚還行在。 丁酉,詔浚提舉詳定一司敕令。 戊戌,以貴州防禦使瑗為保慶軍節度使,封建國公。 徽猷閣待制范沖兼資善堂翊善,起居郎朱震兼贊讀。 以盛暑,命監司行部慮囚。 己亥,岳飛軍次鼎州。 庚子,周十隆降。 辛丑,命川、陝訪求元祐黨人子孫。 六月甲辰,封武經大夫令矼為安定郡王。 湖賊楊欽、全琮、劉詵相繼率眾詣岳飛降。 乙巳,名新曆曰《統元》。 丁未,並饒州鑄錢司于虔州。 己酉,命建國公瑗出就資善堂聽讀,拜范沖、朱震。 出內帑錢賜宗室貧者。 壬子,復省淮南州縣冗官。 癸丑,以久旱,減膳、祈禱。 禁諸路科率,自租稅、和市、軍須外皆罷。 岳飛急攻湖賊水砦,賊將陳瑫降,楊太赴水死,餘黨劉衡等皆降。 飛急擊夏誠,斬之。 丁巳,湖賊黃誠斬楊太首,挾鐘子儀、周倫詣都督府降,湖湘悉平,得戶二萬七千,悉遣歸業。 戊午,減福建貢茶歲額之半。 庚申,以旱罷諸路檢察財用官。 丁卯,以賊平,免沿湖民前二年逋租。 己巳,罷福建諸州槍杖手。 秋七月壬申朔,以仇悆為沿海制置使。 甲戌,免蘄州上供及租稅三年。 戊寅,獎諭岳飛,撫勞將士,趣張浚還朝。 己卯,孟庾罷,以沈與求兼權樞密院事及措置財用。 壬午,以金、均、房州隷襄陽府路。 偽齊兵寇湖陽縣,執唐州守臣高青,復釋之。 丁亥,賜宇文虛中家福建田十頃。 甲午,詔殘破州縣親民官,計到、罷之日戶口考殿最。 韓世忠復鎮淮軍,禽偽齊守王拱。 丙申,蠲湖南路上供米三年及秋租之半。 丁酉,置高峰、王口二砦都巡檢使,益兵戍之。 八月壬寅朔,罷荊南營田司,令安撫司措置官兵耕種。 甲辰,定館職額為十八員。 壬子,詔淮南山水砦都巡檢各聽守令節制。 癸丑,蠲福建州軍供撥常平錢米。 己未,下詔示章惇、蔡卞詆誣宣仁聖烈皇后之罪,追貶惇昭化軍節度副使,卞單州團練副使,子孫不許在朝。 命廣宮學,教內外宗子。 辛酉,詔淮南、襄陽府等路團結民社。 丙寅,以諸盜平,減湖、廣、江西二十二州雜犯死罪,釋徒、杖以下囚。 海賊朱聰降,命補水軍統領。 是月,偽齊陷光州。 第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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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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