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庚寅朔,帝登壇受命,禮畢慟哭,遙謝二帝,即位於府治。 改元建炎。 大赦,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張邦昌及應于供奉金國之人,一切不問。 命西京留守司修奉祖宗陵寢。 罷天下神霄宮。 住散青苗錢。 應死節及歿于王事者並推恩。 奉使未還者,祿其家一年。 應選人並循資,已系承直郎者,改次等京官。 臣僚因亂去官者,限一月還任。 潰兵、群資咸許自新。 免系官欠負,蠲南京及元帥府常駐軍一月以上州縣夏稅。 應天府特奏名舉人並與同進士出身,免解人與免省試。 諸路特奏名三舉以上及宗室嘗預貢者,並推恩。 應募兵勤王人以兵付州縣主兵官,聽赴行在。 中外臣庶許言民間疾苦,雖詆訐亦不加罪。 命官犯罪,更不取特旨裁斷。 蔡京、童貫、朱勔、李彥、孟昌齡、梁師成、譚稹及其子孫,更不收敘。 內外大臣,限十日各舉布衣有材略者一人。 余如故事。 以黃潛善為中書侍郎,汪伯彥同知樞密院事。 元祐皇后在東京,是日徹簾。 辛卯,遙尊乾龍皇帝為孝慈淵聖皇帝,元祐皇后為元祐太后。 詔史官辨宣仁聖烈皇后誣謗。 築景靈宮于江寧府。 壬辰,以張邦昌為太保、奉國軍節度使、同安郡王,五日一赴都堂參決大事。 以河東、北宣撫使范訥為京城留守。 癸巳,遙尊帝母韋賢妃為宣和皇后,遙立嘉國夫人邢氏為皇后。 耿南仲罷。 甲午,以李綱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趣赴行在,楊惟忠為建武軍節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 罷諸盜及民兵之為統制者,簡其士馬隷五軍。 乙未,以生辰為天申節。 馮澥罷,以兵部尚書呂好問為尚書右丞。 命中軍統制馬忠、後軍統制張昪率兵萬人,趣河間府追襲金人。 丙申,以呂好問兼門下侍郎。 丁酉,以黃潛善兼禦營使,汪伯彥副之,真定府路副總管王淵為都統制,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提舉一行事務。 王時雍黃州安置。 命統制官薛廣、張瓊率兵六千人會河北山水砦義兵,共復磁、相。 戊戌,以資政殿學士路允迪為京城撫諭使,龍圖閣學士耿延禧副之。 贈吏部侍郎李若水觀文殿學士,謚忠愍。 己亥,召太學生陳東赴行在。 李綱至江寧,誅叛卒周德等。 庚子,詔:以靖康大臣主和誤國,責李邦彥為建寧軍節度副使、潯州安置,徙吳敏柳州,蔡懋英州。 李梲、宇文虛中、鄭望之、李鄴皆以使金請割地,責廣南諸州並安置。 辛丑,詔張邦昌知幾達變,勛在社稷,如文彥博例,月兩赴都堂。 壬寅,封后宮潘氏為賢妃。 以江、淮發運使梁揚祖提領東南茶鹽事。 癸卯,天申節,罷百官上壽。 乙己,賜諸路勤王兵還營者錢,人三千。 丙午,以誣謗宣仁聖烈皇后,追貶蔡確、蔡卞、邢怒、蔡懋官。 以保靜軍節度使姚古知河 南府。 金人陷河中府,權府事郝仲連死之。 丁未,徽宗至燕山府。 庚戌,以宗澤為龍圖閣學士、知襄陽府。 壬子,進張邦昌太傅。 丙辰,罷監察御史張所,尋責江州安置。 丁巳,詔成都、京兆、襄陽、荊南、江寧府、鄧、揚二州儲資糧,修城壘,以備巡幸。 以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嘗援京城力戰,從徽宗北行,遙命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 戊午,右諫議大夫范宗尹罷。 遣太常少卿周望使河北軍前通問二帝。 西道總管王襄、北道總管趙野坐勤王稽緩,並分司,襄陽府、青州居住。 尋責襄永州、野邵州,並安置。 六月己未朔,李綱入見,上十議,曰國是、巡幸、赦令、僭逆、偽命、戰、守、本政、責成、修德。 以前殿前副都指揮使王宗濋引衛兵遁逃,致都城失守,責官、邵州安置。 徽猷閣直學士徐秉哲假資政殿學士,為大金通問使,秉哲辭。 庚申,封靖康軍節度使仲湜嗣濮王。 粘罕還屯雲中。 辛酉,命新任郎官未經上殿者並引對。 御史中丞顏岐罷。 徐秉哲責官、梅州安置。 詔河北、京、陝、淮、湖、江、浙州軍縣鎮募人修築城壁。 壬戌,置登聞檢鼓院。 癸亥,以黃潛善為門下侍郎兼權中書侍郎。 張邦昌坐僭逆,責降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及受偽命臣僚:王時雍高州,吳開永州,莫儔全州,李擢柳州,孫覿歸州,並安置。 顏博文、王紹以下論罪有差。 以知懷州霍安國、河東宣撫使劉韐死節,贈安國延康殿學士,韐資政殿大學士。 甲子,命李綱兼禦營使。 乙丑,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馬忠為河北經制使,措置民兵。 洪芻罷左諫議大夫,下台獄。 丁卯,以祠部員外郎喻汝礪為四川撫諭,督漕計羡緡及常平錢物。 罷開封、諸州、軍、府司錄曹掾官。 州、軍通判二員者省其一。 權減宰執奉賜三之一。 省諸路提舉常平司、兩浙、福建提舉市舶司。 賊李孝忠寇襄陽,守臣黃叔敖棄城遁。 立格買馬。 辛未,以子旉生,大赦。 籍天下神霄宮錢谷充經費。 拘天下職田錢隷提刑司。 還元祐黨籍及上書人恩數。 癸酉,詔陝西、山東諸路帥臣團結軍民,互相應援。 乙亥,增諸縣弓手,置武尉領之。 宗室叔向以所募勤王兵屯京師,或言為變,命劉光世捕誅之。 戊寅,以汪伯彥知樞密院事。 遣宣義郎傅雱使河東軍前,通問二帝。 己卯,置沿河、沿淮、沿江帥府十有九,要郡三十九,次要郡三十八,帥守兼都總管,守臣兼鈐轄、都監,總置軍九十六萬七千五百人。 別置水軍七十七將,造舟江、淮諸路。 置三省、樞密院賞功司。 東京留守范訥落節鉞、淄州居住。 庚辰,以二帝未還,禁州縣用樂。 辛巳,置沿河巡察六使。 壬午,以戶部尚書張慤同知樞密院事兼提舉措置戶部財用。 癸未,呂好問罷。 甲申,並尚書戶部右曹所掌歸左曹,命尚書總領。 乙酉,以宗澤為東京留守,杜充為北京留守,罷監司州郡職田。 丙戌,詔陝西、河北、京東西路募兵合十萬人,更番入衛行在。 命京東、西路造戰車。 丁亥,以張所為河北西路招撫使。 括買官民馬,勸出財助國。 戊子,以錢蓋為陝西經制使,封趙懷恩為安化郡王,因召五路兵赴行在。 秋七月己丑朔,以樞密副都承旨王燮為河東經制使。 庚寅,詔王淵、劉光世、統制官張俊、喬仲福、韓世忠分討陳州軍賊杜用、京東賊李昱及黎驛、魚台潰兵,皆平之。 辛卯,籍東南諸州神霄宮及贍學錢助國用。 叔右監門衛大將軍、貴州團練使士珸以磁、洺義兵復洺州。 乙未,以溫州觀察使范瓊為定武軍承宣使、禦營司同都統制。 丙申,賜諸路強壯巡社名為「忠義巡社」,專隷安撫司。 戊戌,欽宗至燕山府。 以忻州觀察使張昪為河北制置使。 東都宣武卒杜林謀據成都叛,伏誅。 己亥,詔台省、寺監繁簡相兼,學官、館職減舊制之半。 辛丑,覆議吳開、莫儔等十一人罪,並廣南、江、湖諸州安置,余遞貶有差。 壬寅,詔:「奉元祐太后如東南,六宮及衛士家屬從行,朕當獨留中原,與金人決戰。 」以延康殿學士許翰為尚書右丞。 甲辰,以右諫議大夫宋齊愈當金人謀立異姓,書張邦昌姓名,斬于都市。 乙巳,手詔:「京師未可往,當巡幸東南。 」丙午,詔定議巡幸南陽。 以觀文殿學士范致虛知鄧州,修城池,繕宮室,輸錢谷以實之。 丁未,遣官詣京師迎奉太廟神主赴行在。 己酉,罷四道都總管。 以尚書虞部員外郎張浚為殿中侍御史。 庚戌,征諸道兵,期八月會行在。 丙辰,徽宗自燕山密遣閣門宣贊舍人曹勛至,賜帝絹半臂,書其領曰:「便可即真,來援父母。 」帝泣以示輔臣。 張所、傅亮軍發行在。 是月,關中賊史斌犯興州,僭號稱帝。 第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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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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