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己酉,詔贈熙河死事將田瓊禮賓使,錄其子三人、孫一人。 庚戌,親策進士。 置經局,命王安石提舉。 辛亥,試明經諸科。 丙辰,以四月朔日當食,自丁巳避殿、減膳,降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己未,置諸路學官。 壬戌,賜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五百九十六人。 甲子,交州來貢。 丁卯,宰相上表請復膳,不許。 詔進士、諸科並試明法注官。 戊辰,置刑獄檢法官。 庚午,封李日尊子乾德為交阯郡王。 夏四月甲戌朔,日食,不見。 乙亥,禦殿復膳。 西南龍蕃諸夷來貢。 置律學。 丁丑,遼遣耶律寧等來賀同天節。 甲午,定齊、徐等州保甲。 戊戌,裁定在京吏祿。 五月癸卯朔,播州楊貴遷遣子光震來貢,以光震為三班奉職。 戊申,禱雨。 乙丑,詔京東路察士人有行義者以聞。 遣中書檢正官熊本措置瀘夷。 西京左藏庫副使景思忠等攻燒遂州夷囤戰歿,錄其子昌符等七人,軍士死者,賜其家錢帛有差。 辛未,西南龍蕃來貢。 六月己亥,置軍器監。 秋七月乙巳,詔京西、淮南、兩浙、江西、荊湖等六路各置鑄錢監。 丙午,大食陀婆離來貢。 己酉,禱雨。 甲寅,錄在京囚,死罪以下降一等,杖罪釋之。 丁巳,詔沿邊吏殺熟戶以邀賞者戮之。 乙丑,分河北為東、西路。 丙寅夜,西北有聲如磑。 八月壬申朔,遣賈昌衡等賀遼主生辰、正旦。 甲申,罷簡州歲貢綿。 甲午,賜熙河、涇原軍士特支錢。 戊戌,複比閭族黨之法。 九月壬寅,置兩浙和糴倉,立斂散法。 戊申,詔興水利。 辛亥,策武舉。 戊午,岷州首領木令征以其城降,王韶入岷州。 丙寅,太白犯鬥。 戊辰,詔禱雨,決獄。 冬十月辛未,章惇平懿、洽州蠻。 辛巳,以復熙、河、洮、岷、疊、宕等州,禦紫宸殿受群臣賀,解所服玉帶賜安石。 甲申,朝獻景靈宮。 丙戌,振兩漸、江、淮饑。 壬辰,行折二錢。 丁酉,遣使瘞熙河戰骨。 十一月癸丑,中太一宮成,減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乙卯,親祀太一宮。 丙寅,大雪,詔京畿收養老弱凍餒者。 十二月戊子,詔決開封府囚。 丙申,遼遣耶律洞等來賀正旦。 七年春正月辛亥,賞復岷、洮等州功,西京左藏庫使桑湜等遷官有差。 壬子,幸中太一宮宴從臣,又幸大相國寺,禦宣德門觀燈。 乙卯,封皇子俊為永國公。 甲子,熊本平瀘夷。 二月辛未,于闐來貢。 發常平米振河陽饑民。 癸未,詔三司歲會天下財用出入之數以聞。 乙丑,禱雨。 辛卯,置客省、引進、四方館、閣門使副等員。 乙未,知河州景思立等與青宜結鬼章戰于踏白城,敗死。 廢遼州。 三月壬寅,木征、鬼章寇岷州,高遵裕遣包順等擊走之。 慮囚,減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癸卯,以旱,避殿減膳。 乙巳,白虹貫日。 丙午,遣使分行諸路,募武士赴熙河。 庚戌,詔熙河死事者家給錢有差。 罷兩浙增額預置絹。 令諸路監司察留獄。 癸丑,群臣表請復膳,不許。 丙辰,遼遣林牙蕭禧來言河東疆界,命太常少卿劉忱議之。 己未,行方田法。 甲子,遣使報聘于遼。 乙丑,詔以災異求直言。 夏四月癸酉,以旱,罷方田。 是日,雨。 遼遣耶律永寧等來賀同天節。 乙亥,王韶破西蕃于結河川。 丙子,禦殿復膳。 己卯,以高遵裕為岷州團練使。 甲申,詔邊兵死事無子孫者,廩其親屬終身。 乙酉,王韶進築珂諾城,與蕃兵連戰,破之,斬首七千餘級,焚二萬餘帳,木征率酋長八十餘人詣軍門降。 雨雹。 丙戌,王安石罷知江寧府。 以韓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翰林學士呂惠卿參知政事。 置沅州。 丁酉,詔王韶發木征及其家赴闕。 遼遣樞密副使蕭素議疆界于代州境上。 五月戊戌朔,減熙河路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辛丑,詔河州瘞蕃部暴骸。 壬寅,雨雹。 癸卯,大雨雹。 辛亥,罷賢良方正等科。 乙丑,大雨水,壞陝、平陸二縣。 六月戊寅,賜討洮州將士特支錢。 丁亥,作渾儀、浮漏。 廣州鳳凰見。 以木征為榮州團練使,賜姓名趙思忠。 秋七月癸卯,群臣五上尊號曰紹天憲古文武仁孝皇帝,不許。 癸亥,詔河北兩路捕蝗。 又詔開封、淮南提點、提舉司檢覆蝗旱。 以米十五萬石振河北西路災傷。 八月丁丑,賜環慶安撫司度僧牒,以募粟振漢蕃饑民。 遣張芻等賀遼主生辰、正旦。 辛卯,詔免淮南、開封府來年春夫,除放邢、洺等州秋稅。 癸巳,置場于南薰、安上門,給流民米。 集賢院學士宋敏求上編修《閣門儀制》。 九月戊戌,以時雨降,詔河北、京西、陝西、淮南等路勸民趨耕,有因事拘繫者釋之。 壬子,三司火。 癸丑,置京畿、河北、京東西路三十七將。 甲寅,詔樞密院議邊防。 冬十月壬申,詔韓琦、富弼、文彥博、曾公亮條代北事宜以聞。 戊寅,詔浙西路提舉司出米振常、潤州饑。 庚辰,置三司會計司,以韓絳提舉。 辛巳,以河北災傷,減州、軍文武官員。 癸巳,以常平米于淮南西路易饑民所掘蝗種,又振河北東路流民。 十一月己未,祀天地于圜丘,赦天下。 十二月丙寅,省熙、河、岷三州官百四十一員。 丁卯,文武官加恩。 己丑,遼遣耶律寧等來賀正旦。 是歲,高麗入貢,淯井、長寧夷十郡及武都夷內附。 八年春正月庚子,蔡挺罷判南京留司御史台,馮京罷知亳州。 丙午,分京東為東、西路。 輟江南東路上供米,均給災傷州軍。 丁未,禦宣德門觀燈。 乙卯,詔出使廷臣,所至采吏治能否以聞。 雨木冰。 戊午,詔所在流民願歸業者,州縣賫遣之。 己未,洮西安撫司以歲旱,請為粥以食羌戶饑者。 二月甲子,增陝西錢監改鑄大錢。 癸酉,以王安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戊寅,詔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等,以李靖營陣法教殿前馬步軍。 乙酉,初行河北戶馬法。 丙戌,停京畿土功七年。 三月丁酉,振潤州饑。 戊戌,知河州鮮于師中乞置蕃學,教蕃酋子弟,賜田十頃,歲給錢千緡,增解進士二人,從之。 庚子,遼蕭禧再來,遣韓縝往河東會議。 癸丑,知制誥沈括報聘。 復振常、潤饑民。 戊午,太白晝見。 夏四月乙丑,詔減將作監冗官。 丁卯,遼遣耶律景熙等來賀同天節。 乙亥,正僖祖禘祫東向位。 戊寅,以吳充為樞密使。 壬午,湖南江水溢。 閏月乙未,陳升之罷為鎮江軍節度使、判揚州。 廣源州劉紀寇邕州,歸化州儂智會敗之。 壬寅,沈括上《奉元歷》。 癸卯,以宣徽北院使張方平判永興軍。 分秦鳳路兵為四將。 壬子,沂州民朱唐告前餘姚縣主簿李逢謀反,辭連右羽林大將軍世居及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命御史中丞鄧綰、知諫院范百祿、御史徐禧雜治之。 獄具,世居賜死,逢、革等伏誅。 甲寅,錄趙普後。 乙卯,詔西南蕃五姓蠻五年一入貢。 五月辛酉朔,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甲子,分環慶兵為四將。 丁丑,雨土及黃毛。 甲申,熙河路蕃官殿直頓埋謀叛,伏誅。 己丑,遣使振鄜延、環慶饑。 六月乙未,日上有五色雲。 丙午,釃汴水入蔡河以通漕。 己酉,頒王安石《詩》、《書》、《周禮義》于學官。 辛亥,以安石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 戊午,太師魏國公韓琦薨。 己未,以琦配饗英宗廟庭。 第5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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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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