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問:十國固非中國有也,然猶命以封爵,而稱中國年號來朝貢者,亦有之矣,本紀之不書,何也?曰:封爵之不書,所以見其非中國有也。 其朝貢之來如夷狄,以夷狄書之則甚矣。 問者曰:四夷、十國,皆非中國之有也,四夷之封爵朝貢則書,而十國之不書何也?曰:以中國而視夷狄,夷狄之可也。 以五代之君而視十國,夷狄之則未可也。 故十國之封爵、朝貢,不如夷狄,則無以書之。 書如夷狄,則五代之君未可以夷狄之也。 是以外而不書,見其自絶于中國焉爾。 問者曰:外而不書,則東漢之立何以書?曰:吾于東漢,常異其辭于九國也。 《春秋》因亂世而立治法,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 世亂則疑難之事多,正疑處難,敢不慎也。 周、漢之事,可謂難矣哉!或謂:劉旻嘗致書於周,求其子贇不得而後自立,然則旻之志不以忘漢為仇,而以失子為仇也。 曰:漢嘗詔立贇為嗣,則贇為漢之國君,不獨為旻子也。 旻之大義,宜不為周屈,其立雖未必是,而義當不屈于周,此其可以異乎九國矣。 終旻之世,猶稱乾祐,至承鈞立,然後改元,則旻之志豈不可哀也哉! 十國年世,惟楚、閩、東漢三國,諸家之說不同,而互有得失,最難考正。 今略其諸說而正其是者,庶幾博覽者不惑,而一以《年譜》為正也。 馬氏,據《湖湘故事》、《九國志》、《運歷圖》,並雲殷以長興元年卒,是歲,子希聲立,長興三年卒。 而《五代舊史》殷列傳雲,殷長興二年卒,享年七十八,子希聲立,不周歲而卒;明宗本紀長興元年,書希聲除節度使,起複,三年八月,又書希聲卒。 今據《九國志》,殷以大中六年歲在壬申生,享年七十九。 蓋自大中壬申至長興元年庚寅,實七十九年,為得其實。 而希聲,據《湖湘故事》、《九國志》、《運歷圖》皆以三年卒,與明宗本紀皆合,不疑。 惟《舊史》書殷卒二年,及年七十八,希聲立不周歲卒為繆爾。 希萼、希崇之亂,南唐盡遷馬氏之族歸於金陵。 《五代舊史》雲,時廣順元年也。 而《運歷圖》雲乾祐二年馬氏滅者,繆也。 初,殷入湖南,掘地得石,讖云:「龍起頭,豬掉尾。 」蓋殷以乾寧三年歲在丙辰,自立於湖南,至廣順元年辛亥而滅。 《九國志》以乾祐三年為辛亥,《湖湘故事》以顯德元年為辛亥者,皆繆也。 惟《五代舊史》得其實。 王氏世次,曰潮、曰審知、曰延翰、曰璘、曰昶、曰曦、曰延政,凡七主。 而潮以唐景福元年歲在壬子始入福州,至開運三年丙午而滅,實五十五年。 當雲七主五十五年,為得其實。 而《運歷圖》雲五十六年,《九國志》、《五代舊史》、《紀年通譜》、《閩中實錄》、《閩王列傳》皆云七主六十年者,皆繆也。 審知,《五代舊史》本傳雲,同光元年十二月卒,《九國志》亦云同光元年卒。 《運歷圖》同光三年卒。 今檢《五代舊史》莊宗本紀,同光二年五月丙午,審知加檢校太師守中書令,豈得卒於元年也?又至四年二月庚子,福建副使王延翰奏稱權知軍府事,三月辛亥,遂除延翰威武軍節度使。 以此推之,審知卒當在同光三年十二月,蓋閩去京師遠,明年二月延翰之奏始至京師,理當然也。 又據《閩王列傳》、《九國志》,皆云審知在位二十九年。 審知以唐乾寧四年嗣位,是歲丁巳,至同光三年乙酉,實二十九年。 則《運歷圖》為是,而《舊史》、《九國志》元年卒者,皆繆也。 璘本名延鈞,《五代舊史》本傳雲在位十二年。 《九國志》雲在位十一年。 《閩王列傳》、《紀年通譜》皆云在位十年。 蓋璘以天成元年殺延翰自立,是歲丙戌,至清泰二年乙未,實十年而卒,與《閩王列傳》合,而《舊史》、《九國志》皆繆也。 璘以清泰二年改元永和,是歲見殺,而《舊史》、《九國志》、《運歷圖》皆無永和之號,又《運歷圖》書鏻見殺在天福元年丙申者,皆繆也。 劉旻,《九國志》雲,乾祐七年十一月旻卒,享年六十,子承鈞立,時年二十九。 乾祐七年,乃顯德元年也。 而《五代舊史》、《周世宗實錄》、《運歷圖》、《紀年通譜》皆云顯德二年冬旻卒。 又有旻偽中書舍人王保衡《晉陽見聞要錄》雲,旻乙卯生,卒年六十一,子承鈞立。 承鈞丙戌生,立時年二十九。 保衡是旻之臣,其親所見聞,所得最實,然而頗為轉寫差誤爾。 按保衡書旻乙卯生,若享年六十一,當於乙卯歲卒,則是顯德二年也。 又書承鈞丙戌生,立時年二十九,則當是顯德元年甲寅歲也。 豈有旻卒於二年,承鈞以元年嗣位?理必不然。 以《九國志》參較,旻享年六十,顯德元年卒,承鈞以是歲嗣位,時年二十九,為得其實,但《見聞要錄》衍「一」字爾。 其雲二年卒者,皆繆也。 《九國志》又云,承鈞立,服喪三年,至乾祐九年服除,改十年為天會元年,當是顯德四年。 而《紀年通譜》以顯德三年為天會元年者,繆也。 晉與梁為敵國,自稱天祐者二十年,故首列于《年譜》,其後遂滅梁而為唐,故不列于世家。 ********四夷附錄第一 嗚呼,夷狄居處飲食,隨水草寒暑徙遷,有君長部號而無世族、文字記別,至于弦弓毒矢 ,強弱相併,國地大小,興滅不常,是皆烏足以考述哉!惟其服叛去來,能為中國利害者,此不可以不知也。 自古夷狄之於中國,有道未必服,無道未必不來,蓋自因其衰盛。 雖嘗置之治外,而覊縻制馭恩威之際,不可失也。 其得之未必為利,失之有足為患,可不慎哉!作《四夷附錄》。 新五代史·附錄夷狄,種號多矣。 其大者自以名通中國,其次小遠者附見,又其次微不足錄者,不可勝數。 其地環列九州之外,而西北常強,為中國患。 三代獫狁,見于《詩》、《書》。 秦、漢以來,匈奴著矣。 隋、唐之間,突厥為大。 其後有吐蕃、回鶻之強。 五代之際,以名見中國者十七八,而契丹最盛。 第1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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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
第1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