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彥超,吐谷渾部人,漢高祖同產弟也。 嘗冒姓閻氏,彥超黑色鬍髯,號閻昆倉。 少事唐明宗為軍校,累遷刺史。 唐、晉之間,歷磁、單、濮、棣四州,坐濮州造麹受賕,法當死,漢高祖自太原上章論救,得減死,流于房州。 契丹滅晉,漢高祖起太原,彥超自流所逃歸漢,拜鎮寧軍節度使。 杜重威反于魏,高祖以天平軍節度使高行周為都部署以討之,以彥超為副。 彥超與行周謀議多不協,行周用兵持重,兵至城下,久之不進。 彥超欲速進戰,而行周不許。 行周有女嫁重威子,彥超揚言行周以女故,惜賊城而不攻,行周大怒。 高祖聞二人不相得,懼有佗變,由是遽親征。 彥超數以事凌辱行周,行周不能忍,見宰相涕泣,以屎塞口以自訴。 高祖知曲在彥超,遣人慰勞行周,召彥超責之,又遣詣行周謝過,行周意稍解。 是時,漢兵頓魏城下已久,重威守益堅,諸將皆知未可圖,方伺其隙,而彥超獨言可速攻,高祖以為然,因自督士卒急攻,死傷者萬餘人,由是不敢復言攻。 後重威出降,高祖以行周為天雄軍節度使,行周辭不敢受,高祖遣蘇逢吉諭之曰:「吾當為爾徙彥超。 」行周乃受,而彥超徙鎮泰寧。 隱帝已殺史弘肇等,又遣人之魏殺周太祖及王峻等,懼事不果,召諸將入衛京師。 使者至兗,彥超方食,釋匕箸而就道。 周兵犯京師,開封尹侯益謂隱帝曰:「北兵之來,其家屬皆在京師,宜閉門以挫其鋭,遣其妻子登陴以招北兵,可使解甲。 」彥超誚益曰:「益老矣!此懦夫之計也。 」隱帝乃遣彥超副益,將兵于北郊。 周兵至,益夜叛降于周。 彥超力戰于七里,隱帝出勞軍,太后使人告彥超善衛帝,彥超大言報曰:「北兵何能為?當於陣上喝坐使歸營。 」又謂隱帝曰:「官家宮中無事,明日可出觀臣戰。 」明日隱帝復出勞軍,彥超戰敗奔兗州,隱帝遇弒于北郊。 周太祖入立,彥超不自安,數有所獻,太祖報以玉帶,又賜詔書安慰之,呼彥超為弟而不名,又遣翰林學士魯崇諒往慰諭之,彥超心益疑懼。 已而劉旻自立於太原,出兵攻晉、絳,太祖遣王峻用兵西方,彥超乘間亦謀反,遣押衙鄭麟至京師求入朝,太祖知其詐,手詔許之。 彥超復稱管內多盜而止,又為高行周所與書以進,其辭皆指斥周過失,若欲共反者。 太祖驗其印文偽,以書示行周。 彥超又遣人南結李昪,昪為出兵攻沐陽,為周兵所敗,而劉旻攻晉、絳不克,解去。 太祖乃遣侍衛步軍指揮使曹英、客省使向訓討之,彥超閉城自守。 初,彥超之反也,判官崔周度諫曰:「魯,詩書之國也,自伯禽以來未有能霸者,然以禮義守之而長世者多矣。 今公英武,一代之豪傑也,若量力相時而動,可以保富貴終身。 李河中、安襄陽、鎮陽杜令公,近歲之龜鑒也。 」彥超大怒,未有以害之。 已而見圍,因大括城中民貲以犒軍,前陝州司馬閻弘魯懼其鞭撲,乃悉家貲以獻。 彥超以為未盡,又欲並罪周度,乃令周度監括弘魯家。 周度謂弘魯曰:「公命之死生,系財之多少,願無隱也。 」弘魯遣家僮與周度屬刂掘搜索無所得。 彥超又遣鄭麟持刃迫之,弘魯惶恐拜其妻妾,妻妾皆言無所隱。 周度入白彥超,彥超不信,下弘魯及周度于獄。 弘魯乳母于泥中得金纏臂獻彥超,欲贖出弘魯,彥超大怒,遣軍校笞弘魯夫婦肉爛而死,遂斬周度于市。 是歲,鎮星犯角、亢,占曰:「角、亢,鄭分,兗州當焉。 」彥超即率軍府將吏步出西門三十里致祭,迎于開元寺,塑像以事之,日常一至,又使民家立黃幡以禳之。 彥超為人多智詐而好聚斂,在鎮嘗置庫質錢,有奸民為偽銀以質者,主吏久之乃覺。 彥超陰教主吏夜穴庫垣,盡徙其金帛于佗所而以盜告。 彥超即榜于市,使民自占所質以償之,民皆爭以所質物自言,已而得質偽銀者,置之深室,使教十餘人日夜為之,皆鐵為質而包雙銀,號「鐵胎銀」。 其被圍也,勉其城守者曰:「吾有銀數千鋌,當悉以賜汝。 」軍士私相謂曰:「此鐵胎爾,復何用哉!」皆不為之用。 明年五月,太祖親征,城破,彥超夫妻皆投井死,其子繼勛率其徒五百人出奔被擒,遂滅其族。 兗州平,太祖詔贈閻弘魯左驍衛大將軍、崔周度秘書監。 ********雜傳第四十二 《傳》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 ,立人之大節。 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 人而如此,則禍亂敗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予讀馮道《長樂老敘》,見其自述以為榮,其可謂無廉恥者矣,則天下國家可從而知也。 予于五代,得全節之士三,死事之臣十有五,而怪士之被服儒者以學古自名,而享人之祿、任人之國者多矣,然使忠義之節,獨出於武夫戰卒,豈于儒者果無其人哉?豈非高節之士惡時之亂,薄其世而不肯出歟?抑君天下者不足顧,而莫能致之歟?孔子以謂:「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豈虛言也哉! 予嘗得五代時小說一篇,載王凝妻李氏事,以一婦人猶能如此,則知世固嘗有其人而不得見也。 凝家青、齊之間,為虢州司戶參軍,以疾卒於官。 凝家素貧,一子尚幼,李氏攜其子,負其遺骸以歸。 東過開封,止旅舍,旅舍主人見其婦人獨攜一子而疑之,不許其宿。 李氏顧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牽其臂而出之。 李氏仰天長慟曰:「我為婦人,不能守節,而此手為人執邪?不可以一手並污吾身!」即引斧自斷其臂。 路人見者,環聚而嗟之,或為彈指,或為之泣下。 開封尹聞之,白其事于朝,官為賜藥封瘡,厚恤李氏,而笞其主人者。 嗚呼,士不自愛其身而忍恥以偷生者,聞李氏之風,宜少知愧哉! ○馮道 第10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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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
第10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