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寶,字瓊美,鄆州人。 父佐,海州刺史。 寶少事朱瑾為牙將,瑾之失守于兗也,寶與瑾將胡規、康懷英歸汴梁,皆擢任之。 自梁祖陳師河朔,爭霸關西,寶與葛從周、丁會、賀德倫、李思安各為大將,統兵四出,所至立功,歷洺、隨、宿、鄭四州刺史。 天祐六年,梁祖以寶為邢洺節度使、檢校太傅。 莊宗定魏博,十三年,攻相、衛、洺、磁,下之,寶獨保邢州,城孤援絶。 八月,寶以邢州降,莊宗嘉之,進位檢校太尉、同平章事,遙領天平國節度使、東南面招討等使,待以賓禮,位在諸將上,每有謀畫,與之參決。 契丹之寇幽州也,周德威危急,寶與李存審從明宗擊契丹于幽州西北,解圍而還。 胡柳之役,諸軍逗撓,汴軍登無石山,其勢甚盛。 莊宗望之,畏其不敵,且欲保營。 寶進曰:「王深入敵境,偏師不利,王彥章騎軍已入濮州,山下唯列步兵,向晚皆有歸志。 我盡鋭擊之,敗走必矣。 今若引退,必為所乘,我軍未集,更聞賊勝,即不戰而自潰也。 凡決勝料情,情勢已得,斷在不疑。 今王之成敗,在此一戰,若不決勝,設使餘眾渡河,河朔非王有也,王其勉之!」莊宗聞之聳聽,曰:「微公幾失計。 」即引騎大噪,奮槊登山,大敗汴人。 十八年,張文禮殺王鎔叛,寶帥師進討。 八月,收趙州,進渡滹水,擒賊黨張友順以獻。 九月,進逼真定,結營西南隅。 掘塹柵以環之,決大悲寺漕渠以浸其郛。 十九年正月,契丹三十萬來援鎮州,前鋒至新樂,眾心憂之。 寶見莊宗,指陳方略,軍情乃安。 敵退,加檢校侍中。 三月,城中饑,王處瑾之眾出城求食,寶縱其出,伏兵截擊之。 饑賊大至,諸軍未集,為賊年乘;寶乃收軍退保趙州,因慚憤成疾,疽發背而卒,時年六十。 同光初,追贈太師;晉天福中,追封太原郡王。 有子八人,宏倫、宏儒皆位至郡守。 符習,趙州昭慶縣人。 少從軍,事節度使王鎔,積功至列校。 自莊宗經略河朔,與鎔連衡,常令習率師從莊宗征討。 鎔為張文禮所害,時習在德勝寨,文禮上書請習等歸鎮。 習雨泣訴于莊宗曰:「臣本趙人,家世事王氏,故使嘗授臣一劍,俾臣平蕩凶寇。 自聞變故,徒懷冤憤,欲以自剄,無益於營魂。 且張文禮乃幽、滄叛將,趙王知人不盡,過意任使,致被反噬。 臣雖不武,願在霸府血戰而死,不能委身于凶首。 」莊宗曰:「爾既懷舊君之愛,可復仇乎?吾當助爾。 」習等舉身投地,號慟感激,謝曰:「王必以故使輔翼之勞,雪其冤恥,臣不敢期師旅為助,但悉本軍可以誅其逆豎。 」莊宗即令閻寶、史建瑭助習討文禮,乃以習為成德軍兵馬留後。 及文禮誅,將正授節鉞,習不敢當其任,辭曰:「臣緣故使未葬,又無嗣息,臣合服斬縗,候臣禮制畢聽命。 」及莊宗兼領鎮州,乃割相、衛二州置義寧軍,以習為節度使。 習奏曰:「魏博六州,見系霸府,不宜遽有割隷。 但授臣河南一鎮,臣自攻取。 」乃授天平軍節度、東南面招討使。 習有器度,性忠壯,自莊宗十年沿河戰守,習常以本軍從,心無顧望,諸將服其為人。 同光初,以習為邢州節度。 明年,移鎮青州。 四年二月,趙在禮盜據魏州,習受詔以淄、青之師進討;至則會軍亂,習乃退軍渡河。 明宗自鄴赴洛,遣使召之,習不時而至。 既至,謁明宗于胙縣。 霍彥威謂習曰:「主上所知者十人,公在其四,何猶豫乎!」習乃從明宗入汴。 明宗即位,加兼侍中,令歸本鎮。 屬青州守將王公儼拒命,復授天平軍節度使。 《宋史·顏衎傳》:天成初,為鄒平令。 符習初鎮天平,習武臣之廉慎者,以書告屬邑,毋聚斂為獻賀。 衎未領書,以故規行之,尋為吏所訟,習遽召衎笞之,幕客軍吏,咸以為辱及正人,習甚悔焉,即表為觀察判官,且塞前事。 四年,移汴州節度使。 安重誨素不悅習,會汴人言習厚賦民錢,以代納藁,及納軍租,多收加耗,由是罷歸京師。 《通鑒》:習自恃宿將,議論多抗安重誨,故重誨求其過,奏之。 授太子太師致仕,求歸故里,許之,乃歸昭慶縣。 明宗以其子令謙為趙州刺史。 習飛揚痛飲,周游田裡,不集朋徒,不過郡邑,如此累年,中風而卒。 贈太師。 子蒙嗣,位至禮部侍郎。 烏震,冀州信都人也。 少孤,自勤鄉校。 弱冠從軍,初為鎮州隊長,以功漸升部將,與符習從征于河上,頗得士心。 聞張文禮弒王鎔,志復主讎,雪泣請行。 兵及恆陽,文禮執其母妻洎兒女十口誘之,不回,攻城日急。 文禮忿之,咸割鼻斷腕,不絶于膚,放至軍門,觀者皆不忍正視。 震一慟而止,憤激奮命,身先矢石。 鎮州平,以功授震深、趙二州刺史。 其性純質,以清直禦下,在河北獨有政聲,移易州刺史,兼北面水陸轉運、招撫等使。 契丹犯塞,漁陽路梗,震率師運糧,三入薊門,擢為河北道副招討,遙領宣州節度使,代房知溫軍于盧台。 及至軍,會戍兵龍晊所部鄴都奉節等軍數千人作亂,未及交印而遇害。 明宗聞之,廢朝一日,詔贈太傅。 震略涉書史,尤嗜《左氏傳》,好為詩,善筆札,凡郵亭佛寺,多有留題之跡。 及其遇禍,燕、趙之士皆嘆惜之。 王瓚,故河中節度使重盈之諸子也。 天復初,梁祖既平河中,追念王氏舊恩,闢瓚為賓佐。 梁祖即位,歷諸衛大將軍、兗華兩鎮節度使、開封尹。 貞明五年,代賀瑰統軍駐于河上。 時李存審築壘于德勝渡。 秋八月,瓚率汴軍五萬,自黎陽渡河,將掩擊魏州,明宗出師拒之。 瓚至頓丘而旋,于楊村夾河築壘,架浮航,自滑饋運相繼。 瓚嚴於軍法,令行禁止,然機略應變,則非所長。 十一月,瓚率其眾觀兵于戚城,明宗以前鋒擊之,獲其將李立。 十二月,邏騎報汴之饋糧千計,沿河而下,可掩而取之。 莊宗遣徒兵五千,設伏以待之,使騎軍循河南岸西上,俘獲饋役數千。 瓚結陣河曲,以待王師,既而兵合,一戰敗之。 瓚眾走保南城,瓚以小舟北渡僅免。 是日,獲馬千餘匹,俘斬萬級,王師乘勝徇地曹、濮。 梁主以瓚失律,令戴思遠代還。 第14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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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
第1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