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警官喊道,「他到哪兒去了?」 福爾摩斯不見了。 「請在這裡等一等,」亞歷克·坎寧安說道,「我看,這個人神經有些不正常,父親,你來,我們一起去看看他鑽到哪裡去了!」 他們衝出門去,警官、上校和我留在房裡面面相覷。 「哎呀,我同意主人亞歷克的看法,」警官說道,「這可能是他犯病的結果,可是我似乎覺得....」 他的話還沒講完,突然傳來一陣尖叫聲,「來人啊!來人啊!殺人啦!」我聽出這是我朋友的聲音,不禁毛骨悚然。 我發瘋似地從室內衝向樓梯平台。 呼救聲低下來,變成嘶啞的,含混不清的喊叫,從我們第一次進去的那間屋裡傳來。 我直衝進去,一直跑進裡面的更衣室。 那坎寧安父子二人正把歇洛克·福爾摩斯按倒在地上,小坎寧安正用雙手掐住福爾摩斯的喉嚨,那老坎寧安似乎正扭住他的一隻手腕。 我們三個人立即把他們從福爾摩斯身上拉開。 福爾摩斯搖搖晃晃地站起來,面色蒼白,顯然已經筋疲力盡了。 「趕快逮捕這兩個人,警官,」福爾摩斯氣喘吁吁地說道。 「以什麼罪名逮捕呢?」 「罪名就是謀殺他們的馬車伕威廉·柯萬。 」 警官兩眼盯着福爾摩斯直髮愣。 「啊,好啦,福爾摩斯先生,」警官終於說道,「我相信,你不是真的要....」 「咳,先生,你看看他們的臉!」福爾摩斯粗暴地大聲說道。 的確,我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一種自認有罪的面部表情。 那老的似乎獃若木鷄,堅定的臉上現出沉痛慍怒的表情。 另一方面,那兒子卻失掉了原有的活潑態度,變得象凶神惡煞一般,雙目露出困獸般的逼人凶光,已沒有絲毫文雅神氣。 警官一言不發,走向門口,吹起了警笛。 兩名警察應聲而至。 「我只好這樣,坎寧安先生,」警官說道,「我相信這一切可能都是一場可笑的誤會,不過你可以看到——啊,你想幹嘛?放下它!」他舉手打去,亞歷克準備擊發的手槍咔噠一聲被打落在地。 「別動,」福爾摩斯說道,從容地用腳踩住手槍,「它在審訊時才有用。 可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呢。 」他舉起一個小紙團說道。 「那張紙被撕走的那部分!」警官喊道。 「一點也不錯。 」 「在哪裡找到的?」 「在我預料它所在的地方找到的。 我馬上就把整個案子給你們講清楚。 上校,我認為你和華生現在可以回去了。 我最多一小時就會和你們再次見面。 我和警官要訊問罪犯幾句,但在午餐時我一定會趕回去的。 」 福爾摩斯非常守約,一小時以後,他同我們在上校的吸煙室裡又會面了。 他由一個矮小的老紳士陪伴前來。 福爾摩斯向我介紹,這就是阿克頓先生,頭一件盜竊案就發生在他的家裡。 「我向你們說明這件小案子時,我希望阿克頓先生也在場聽一聽,」福爾摩斯說道,「自然,他對案子的詳情也很感興趣。 我親愛的上校,接待了象我這樣一個愛闖禍的人,我恐怕你一定感到後悔吧。 」 「恰恰相反,」上校熱情地答道,「我認為有機會學習你的偵探方法,是我最大的榮幸。 我承認,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我也完全不能解釋你所獲得的結果。 我連一點兒線索也沒有看出來。 」 「我恐怕我的解釋會使你們失望的,可是無論對於我的朋友華生,還是對於任何認真關心我的工作方法的人,我的工作方法是一點也不保密的。 不過,因為我在更衣室裡遭到襲擊,我想喝一點白蘭地定定神,上校。 剛纔我的氣力已經用盡了。 」 「我相信你的神經痛不會再這樣突然發作了。 」 歇洛克·福爾摩斯放聲大笑起來。 「我們待會兒再談這件事,」福爾摩斯說道,“我把這件案子按順序給你們講一講,並把促使我下決心的幾點告訴你們。 如果有不十分清楚的地方,請隨時問我。 “在偵探藝術中,最主要的就在於能夠從眾多的事實中,看出哪些是要害問題,哪些是次要問題。 否則,你的精力不但不能集中,反而會被分散。 所以,這個案子從一開始,我就毫不懷疑,全案的關鍵一定在於死者手中那張碎紙片。 “在討論這個問題以前,我想提請你們注意,如果亞歷克·坎寧安講的那一套是真的,如果兇手在打死威廉·柯萬之後馬上就逃跑了,那麼,兇手顯然不能從死者手中撕去那張紙。 可是如果不是兇手撕的,那就一定是亞歷克·坎寧安本人,因為在那個老人下樓以前,幾個僕人已經在現場了。 這一點是很簡單的,可是警官卻忽略了。 因為他一開始,就推測這些鄉紳們與本案無關。 那時,我決心不持任何偏見,而按照事實給我指引的方向走。 因此,一開始調查,我便以懷疑的眼光注視着亞歷克·坎寧安先生扮演的角色。 「我非常仔細地檢查了警官交給我們的那張紙角。 我立即清楚地看出,這是一張非常值得注意的東西。 這就是那張條子。 現在你們沒有看出某些很能說明問題的地方嗎?」 「字型看起來很不規則。 」上校說道。 「我親愛的先生,」福爾摩斯大聲說道,「毫無疑問,它是由兩個人交替着寫出來的。 我只要請你們注意『at』和『to』字中那兩個蒼勁有力的『t』字,再請你們把它跟『quarter』和『twelve』中那兩個軟弱無力的『t』字對比一下,你們馬上就可以看出事情的真相。 從這四個字的簡單分析上,你們就可以滿有把握地說,那『learn』和『maybe』是出自筆鋒蒼勁有力的人的手筆,而那『what』是那筆鋒軟弱無力的人寫的。 」 「天哪,這真是一清二楚的!」上校喊道,「那兩人究竟為什麼要用這樣一種方式來寫這封信呢?」 「這事顯然是一種犯罪行為,其中的一個人不相信另外一個人,於是他決定,不管幹什麼兩個人都得一起動手。 很清楚,這兩個人中,那個寫『at』和『to』的人是主謀。 」 「那你根據什麼說的呢?」 第26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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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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