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将禘祭,京复奏禘祭大合祖宗,必尊太祖位,正昭穆。 请诏百官议。 尚书左仆射姚南仲等请奉献、懿主祔德明、兴圣庙。 鸿胪卿王权、申衍之曰:「周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诗·清庙》章曰:‘祀文王也。 ’胡不言太王、王季?则太王、王季而上,皆祔后稷,故清庙得祀文王也。 太王、王季之尊,私礼也;祔后稷庙,不敢以私夺公也。 古者先王迁庙主,以昭穆合藏于祖庙。 献、懿主宜祔兴圣庙,则太祖东向得其尊,献、懿主归得其所。 」是时,言祔兴圣庙什七八,天子尚犹豫未删定。 至是,群臣稍显言二祖本追崇,非有受命开国之鸿构;又权根援《诗》、《礼》明白。 帝泮然,于是定迁二祖于兴圣庙,凡禘祫一享。 诏增广兴圣二室。 会祀日薄,庙未成,张缯为室,内神主庙垣间,奉兴圣、德明主居之。 庙成而祔。 自是景皇帝遂东向。 京自博士献议,弥二十年乃决,诸儒无后言。 帝赐京绯衣、银鱼。 昭陵寝占山上,宦侍惮輓汲乏,请更其所,宰相未能抗。 京曰:「此太宗之志,其俭足以为后世法,不可改。 」议者多附宦人,帝曰:「京议善。 」卒不徙。 帝器京,谓有宰相才,欲用之。 会病狂易,自刺弗殊,又言中书舍人崔邠、御史中丞李汶讪己,帝使诘辨无状,然犹自考功员外再迁给事中,皆兼集贤殿学士。 帝疑京为忌者中伤,中人问赉相继。 后对延英,帝谕遣,京沮骇走出,罢为秘书少监,卒。 初,帝讨李希烈,财用屈,京与户部侍郎赵赞请税民屋架,籍贾人赀力,以率贷之。 宪宗尝问宰相李吉甫:「我在籓邸,闻德宗播迁梁、汉,久乃复,谁实召乱,为我言之。 」对曰:「德宗始即位,躬行慈俭,经崔祐甫辅政,四方企望至治。 祐甫殁,宰相非其人,奸佞营蛊,谓河北叛臣可以力服,甘语先入,主听惑焉。 而陈京、赵赞为帝税屋架,贷贾缗,内怨外忿,身及大乱。 咎兴信宵人,剥下佐上,赖天之灵,败不抵亡。 」帝恨惋曰:「京与赞,真贼臣。 」 京无子,以从子褒嗣。 褒孙伯宣,辞著作佐郎不拜。 赞曰:德宗敝政,税间架、借商钱、宫市为最甚。 顺宗为太子,欲极陈之,惩王叔文之谏而止,其畏如此。 区区之臣,冒颜而关说,难哉!其飨国日浅,志不在民矣。 宪宗闻暴敛之令首于贼臣,感愤太息,爱人之至也。 及任程异、皇甫钅尃,谏者不听。 兴利之臣败君之德甚矣! 畅当,河东人。 父璀,左散骑常侍,代宗时,与裴冕、贾至、王延昌待制集贤院,终户部尚书。 当进士擢第,贞元初,为太常博士。 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子、诸王将服三年,诏太常议太子服。 当与博士张荐、柳冕、李吉甫曰:「子为母齐衰三年,盖通丧也;太子为皇后服,古无文。 晋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 杜预议:‘古天子三年丧,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为节。 皇太子与国为体,若不变除,则东宫臣仆亦以衰麻出入殿省。 ’太子遂以卒哭除服。 贞观十年六月,文德皇后崩,十一月而葬,太子丧服之节,国史不书。 至明年正月,以晋王为并州都督。 既命官,当已除矣。 今皇太子宜如魏、晋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丧三年。 」宰相刘滋、齐映召问当等:「‘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今太子以衰服侍膳至葬,可乎?令:群臣齐衰三十日公除。 宜约以为服限。 」乃请如宋、齐皇后为其父母服三十日除,入谒则服墨惨,还宫衰麻。 右补阙穆质上疏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 ’汉文帝以宗庙社稷之重自贬,乃以日易月,后世所不能革。 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丧宜无厌降。 惟晋既葬公除,议者诡辞以甘时主,不足师法。 今有司之议,亏化败俗,常情所郁。 夫政以德为本,德以孝为大。 后世记礼之失,自今而始,顾不重哉!父在为母期,古礼也。 国朝服之三年,臣谓三年则太重,唯行古为得礼。 」德宗遣内常侍马钦叙谓质曰:「太子有抚军、监国、问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释服,以墨衰终,是何疑邪?」质又奏疏曰:「太子于陛下,子道也,臣道也。 君臣以义,则抚军监国,有权夺。 父子问安侍膳,固无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废者。 舒王以下服三年,将不得问安侍膳邪?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异。 且皇后,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为士庶降服,可也。 太子,臣子也,以臣子为母降,可乎?公除,非古也。 入公门变服,今期丧以下惨制是也。 太子晨昏侍,非公除比。 墨衰夺情,事缘金革。 今不监国抚军,何抑夺邪?子之于父母,礼异而情均。 太子奉君父之日远,报母之日少,忍使失令名哉?」乃诏宰臣与有司更议,当等曰:「《礼》有公门脱齐衰,《开元礼》,皇后父母服十二月,从朝旨则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服五月,从朝旨则五日而除。 恐丧服入侍,伤至尊之意,非特以金革夺也。 太子公除,以墨惨奉朝,归宫衰麻,酌变为制可也。 」宰相乃令太常卿郑叔则草奏:「既葬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礻覃,内谒即墨服。 」复诏问质,质以为虽不能循古礼,犹愈于魏、晋之文远甚。 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丧,至朝则抑哀承慈,实臣子至行。 唯心与服,内外宜称。 今质请降诏于外,无害墨衰于内。 臣谓言行于外,而服异于内,事非至诚,乖于德教。 请下明诏如叔则议。 」天子从之。 及董晋代叔则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谏官,初非朕意。 畅当等请循魏、晋故事,至论也。 」 当以果州刺史卒。 林蕴,字复梦,泉州莆田人。 父披,字茂彦,以临汀多山鬼淫祠,民厌苦之,撰《无鬼论》。 刺史樊晃奏署临汀令,以治行迁别驾。 蕴世通经,西川节度使韦皋辟推官。 刘辟反,蕴晓以逆顺,不听。 复遗书切谏,辟怒,械于狱,且杀之,将就刑,大呼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得死为幸矣!」辟惜其直,阴戒刑人抽剑磨其颈,以胁服之。 蕴叱曰:「死即死,我项岂顽奴砥石邪?」辟知不可服,舍之,斥为唐昌尉。 及辟败,蕴名重京师。 第7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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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7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