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为江南西道观察使。 丹计口受俸,委余于官,罢八州冗食者,收其财。 始,民不知为瓦屋,草茨竹椽,久燥则戛而焚。 丹召工教为陶,聚材于场,度其费为估,不取赢利。 人能为屋者,受材瓦于官,免半赋,徐取其偿;逃未复者,官为为之;贫不能者,畀以财;身往劝督。 置南北市,为营以舍军,岁中旱,募人就功,厚与直,给其食。 为衢南北夹两营,东西七里。 以废仓为新厩,马息不死。 筑堤捍江,长十二里,窦以疏涨。 凡为陂塘五百九十八所,灌田万二千顷。 有吏主仓十年,丹覆其粮,亡三千斛,丹曰:「吏岂自费邪?」籍其家,尽得文记,乃权吏所夺,召诸吏曰:「若恃权取于仓,罪也。 与若期,一月还之。 」皆顿首谢,及期无敢违。 有卒违令当死,释不诛,去,上书告丹不法,诏丹解官待辨。 会卒,年五十八。 验卒所告,皆不实,丹治状愈明。 太和中,裴谊观察江西,上言为丹立祠堂,刻石纪功,不报。 宣宗读《元和实录》,见丹政事卓然,它日与宰相语:「元和时治民孰第一?」周墀对:「臣尝守江西,韦丹有大功,德被八州,殁四十年,老幼思之不忘。 」乃诏观察使纥干蒦上丹功状,命刻功于碑。 子宙,推廕累调河南府司录参军,李珏表河阳幕府。 宣宗谓宰相墀曰:「丹有子否?」以宙对。 帝曰:「与好官。 」乃拜侍御史,三迁度支郎中。 卢钧节度太原,表宙为副。 是时,回鹘已破诸部,入塞下,剽杀吏民。 钧欲得信重吏视边,宙请往。 自定襄、雁门、五原,绝武州塞,略云中,逾句注,遍见酋豪,镌谕之;视亭障守卒,增其禀;约吏不得擅以兵侵诸戎,犯者死,于是三部六蕃诸种皆信悦。 召拜吏部郎中。 出为永州刺史。 州方灾歉,乃斥官下什用所以供刺史者,得九十余万钱,为市粮饷。 俗不知法,多触罪,宙为书制律,并种植为生之宜,户给之。 州负岭,转饷艰险,每饥,人辄莩死,宙始筑常平仓,收谷羡余以待乏。 罢冗役九百四十四员。 县旧置吏督赋,宙俾民自输,家十相保,常先期。 湘源生零陵香,岁市上供,人苦之,宙为奏罢。 民贫无牛,以力耕,宙为置社,二十家月会钱若干,探名得者先市牛,以是为准,久之,牛不乏。 立学官,取仕家子弟十五人充之。 初,俚民婚,出财会宾客,号「破酒」,昼夜集,多至数百人,贫者犹数十;力不足,则不迎,至淫奔者。 宙条约,使略如礼,俗遂改。 邑中少年,常以七月击鼓,群入民家,号「行盗」,皆迎为办具,谓之「起盆」,后为解素,喧呼{疒只}斗。 宙至,一切禁之。 还为大理少卿。 久之,拜江西观察使,政简易,南方以为世官。 迁岭南节度使。 南诏陷交趾,抚兵积备,以干闻。 加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咸通中卒。 宙弟岫,字伯起,亦有名。 宙在岭南,以从女妻小校刘谦,或谏止之,岫曰:「吾子孙或当依之。 」谦后以功为封州刺史,生二子,即隐、龚。 卢携举进士,陋甚,岫独谓携必大用。 携执政,岫自泗州刺史擢福建观察使云。 卢弘宣,字子章。 元和中,擢进士第。 郑权帅襄阳,辟署幕府。 李愬代权,又二人交憾。 弘宣始谒愬,愬敕左右谨卫,既与语,见其冲远,不觉洗然。 裴度留守东都,表为判官,迁累给事中。 驸马都尉韦处仁拜虢州刺史,弘宣谓非所任,还诏不下。 开成中,山南、江西大水,诏弘宣与吏部郎中崔瑨分道赈恤,使有指。 还,迁京兆尹、刑部侍郎。 拜剑南东川节度使。 时岁饥,盗赘结,酋豪自王,伪署官吏,发敖廥招亡命,联蓬、泸、嘉、荣诸州,訹蛮落摇乱,根株磐炽。 弘宣下檄胁谕,贼党稍降,其黠强者署军中,孱无能还之农。 魁长逃入峡中,吏捕诛之。 徙义武节度使。 弘宣性宽厚,政目简省,人便安之,然犯者不甚贷。 河朔故法,偶语军中则死,弘宣使除之。 初,诏赐其军粟三十万斛,贮飞狐,弘宣计輓费不能满直,敕吏守之。 明年春,大旱,教民随力往取,时幽、魏饥甚,独易、定自如。 至秋,悉收所贷,军食以饶。 历工部尚书、秘书监,以太子少傅致仕。 卒,年七十七,赠尚书右仆射。 弘宣患士庶人家祭无定仪,乃合十二家法,损益其当,次以为书。 子告,字子有,及进士第,终给事中。 薛元赏,亡里系所来。 太和初,自司农少卿,出为汉州刺史。 时李德裕为剑南西川节度使,会维州降,德裕受之以闻,牛僧孺沮其议,执还之。 元赏上书极言可因抚之,溃虏膺腹,不可失。 不省。 段文昌代德裕,状元赏治当最。 迁累司农卿、京兆尹。 出为武宁节度使,罢泗口猥税,人以为便。 俄徙邠宁。 会昌中,德裕当国,复拜京兆尹。 都市多侠少年,以黛墨镵肤,夸诡力,剽夺坊闾。 元赏到府三日,收恶少,杖死三十余辈,陈诸市,余党惧,争以火灭其文。 元赏长吏事,能推言时弊,件白之。 禁屯怙势扰府县,元赏数与争,不少纵,由是军暴折戢,百姓赖安。 就加检校吏部尚书。 阅岁,进工部尚书,领诸道盐铁转运使。 德裕用元赏弟元龟为京兆少尹,知府事。 宣宗立,罢德裕,而元龟坐贬崖州司户参军,元赏下除袁王傅。 久之,复拜昭义节度使,卒。 何易于,不详何所人及所以进。 为益昌令。 县距州四十里,刺史崔朴常乘春与宾属泛舟出益昌旁,索民挽繂,易于身引舟,朴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耕且蚕,惟令不事,可任其劳。 」朴愧,与宾客疾驱去。 盐铁官榷取茶利,诏下,所在毋敢隐。 易于视诏书曰:「益昌人不征茶且不可活,矧厚赋毒之乎?」命吏阁诏,吏曰:「天子诏何敢拒?吏坐死,公得免窜邪?」对曰:「吾敢爱一身,移暴于民乎?亦不使罪尔曹。 」即自焚之。 观察使素贤之,不劾也。 民有死丧不能具葬者,以俸敕吏为办。 召高年坐,以问政得失。 凡斗民在廷,易于丁宁指晓枉直,杖楚遣之,不以付吏,狱三年无囚。 督赋役不忍迫下户,或以俸代输。 馈给往来,传符外一无所进,故无异称。 以中上考,迁罗江令。 刺史裴休尝至其邑,导侍不过三人,廉约盖资性云。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儒学上 第72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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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7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