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 当时君臣识见不远,不能深究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 臣常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以来,未有伦比。 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别立寺观。 臣当时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令盛也!今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加供养。 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 直以丰年之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信向;百姓微贱,于佛岂合更惜身命?」以至灼顶燔指,十百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唯恐后时,老幼奔波,弃其生业。 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 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 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贰于众也。 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岂宜以入宫禁?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 」古之诸侯吊于其国,必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 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君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 乞以此骨付之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前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 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 上天鉴临,臣不怨悔。 表入,帝大怒,持示宰相,将抵以死。 裴度、崔群曰:「愈言讦牾,罪之诚宜。 然非内怀至忠,安能及此?愿少宽假,以来谏争。 」帝曰:「愈言我奉佛太过,犹可容;至谓东汉奉佛以后,天子感夭促,言何乖剌邪?愈,人臣,狂妄敢尔,固不可赦!」于是中外骇惧,虽戚里诸贵,亦为愈言,乃贬潮州刺史。 既至潮,以表哀谢曰: 臣以狂妄戆愚,不识礼度,陈佛骨事,言涉不恭,正名定罪,万死莫塞。 陛下哀臣愚忠,恕臣狂直,谓言虽可罪,心亦无他,特屈刑章,以臣为潮州刺史。 既免刑诛,又获禄食,圣恩宽大,天地莫量,破脑刳心,岂足为谢! 臣所领州,在广府极东,过海口,下恶水,涛泷壮猛,难计期程,飓风鳄鱼,患祸不测。 州南近界,涨海连天,毒雾瘴氛,日夕发作。 臣少多病,年才五十,发白齿落,理不久长。 加以罪犯至重,所处远恶,忧惶惭悸,死亡无日。 单立一身,朝无亲党,居蛮夷之地,与魑魅同群,苟非陛下哀而念之,谁肯为臣言者? 臣受性愚陋,人事多所不通,惟酷好学问文章,未尝一日暂废,实为时辈所见推许。 臣于当时之文,亦未有过人者。 至于论述陛下功德,与《诗》、《书》相表里,作为歌诗,荐之郊庙,纪太山之封,镂白玉之牒,铺张对天之宏休,扬厉无前之伟绩,编于《诗》、《书》之策而无愧,措于天地之间而无亏,虽使古人复生,臣未肯让。 伏以皇唐受命有天下,四海之内,莫不臣妾,南北东西,地各万里。 自天宝以后,政治少懈,文致未优,武克不刚,孽臣奸隶,蠹居棋处,摇毒自防,外顺内悖,父死子代,以祖以孙,如古诸侯,自擅其地,不朝不贡,六七十年。 四圣传序,以至陛下。 陛下即位以来,躬亲听断,旋乾转坤,关机阖开,雷厉风飞,日月清照,天戈所麾,无不从顺。 宜定乐章,以告神明,东巡泰山,奏功皇天,具著显庸,明示得意,使永永年服我成烈。 当此之际,所谓千载一时不可逢之嘉会,而臣负罪婴衅,自拘海岛,戚戚嗟嗟,日与死迫,曾不得奏薄伎于从官之内、隶御之间,穷思毕精,以赎前过。 怀痛穷天,死不闭目,伏惟陛下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帝得表,颇感悔,欲复用之,持示宰相曰:「愈前所论是大爱朕,然不当言天子事佛乃年促耳。 」皇甫镈素忌愈直,即奏言:「愈终狂疏,可且内移。 」乃改袁州刺史。 初,愈至潮州,问民疾苦,皆曰:「恶溪有鳄鱼,食民畜产且尽,民以是穷。 」数日,愈自往视之,令其属秦济以一羊一豚投溪水而祝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物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 及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湖、岭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掩,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旰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麞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拒争为长雄。 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々睍斯,为吏民羞,以偷活于此也?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 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 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 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 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 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 刺史则选材技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祝之夕,暴风震电起溪中,数日水尽涸,西徙六十里。 自是潮无鳄鱼患。 袁人以男女为隶,过期不赎,则没入之。 愈至,悉计庸得赎所没,归之父母七百余人。 因与约,禁其为隶。 召拜国子祭酒,转兵部侍郎。 第6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新唐書》
第6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