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玄亮,字晦叔,磁州昭义人。 贞元初,擢进士第,累署诸镇幕府。 父丧,客高邮,卧苫终制,地下湿,因得痹病,不乐进取。 元和初,召为监察御史,累转驾部员外郎。 清慎介特,澹如也。 稍迁密歙二州刺史。 歙人马牛生驹犊,官籍蹄噭,故吏得为奸,玄亮焚其籍,一不问。 民山处,输租者苦之,下令许计斛输钱,民赖其利。 历湖、曹二州,辞曹不拜。 太和四年,繇太常少卿改谏议大夫,朝廷推为宿望,拜右散骑常侍。 每迁官,辄让形于色。 郑注构宋申锡,捕逮仓卒,内外震骇。 玄亮率谏官叩延英苦诤,反复数百言,文宗未谕,玄亮置笏在陛曰:「孟轲有言:‘众人皆曰杀之,未可也;卿大夫皆曰杀之,未可也;天下皆曰杀之,然后察之,乃寘于法。 ’今杀一凡庶,当稽典律,况欲诛宰相乎?臣为陛下惜天下法,不为申锡言也。 」俯伏流涕,帝感悟,众亦服其不桡,由此名重朝廷。 顷之,移疾归东都,召为虢州刺史。 卒,年六十六,赠礼部尚书。 玄亮晚好黄老清静术,故所居官未久辄去。 遗言:「山东士人利便近,皆葬两都,吾族未尝迁,当归葬滏阳,正首丘之义。 」诸子如命。 王质,字华卿。 五世祖通为隋大儒。 质少孤,客寿春,力耕以养母。 讲学不倦,诸生从授业者甚众。 年逾四十,偃蹇无进取意,姻友苦劝以仕,乃举进士,中甲科。 繇秘书省正字累佐帅府,五迁侍御史,繇山南西道节度副使再转谏议大夫。 宋申锡之得罪,质与谏官伏阁,文宗开延英召见,泣涕陈谏,帝稍寤,申锡得不死。 为宦竖所恶,出虢州刺史。 李德裕素器之,擢给事中、河南尹,徙宣歙观察使。 卒,年六十八,赠左散骑常侍,谥曰定。 质清白畏慎,为政必先究风俗,所至有惠爱。 虽与德裕厚善,而中立自将,不为党。 奏署幕府者,若河东裴夷直、天水赵皙、陇西李行方、梁国刘蕡,皆一时选云。 殷侑,陈州人。 幼有志于学,不治赀产。 长通经术,以讲道为娱。 贞元末,及五经第,其学长于《礼》,擢太常博士。 元和八年,回鹘请和亲,朝廷以仰费广剧,欲纾以期。 诏侑、宗正少卿李孝诚使回鹘,可汗骄甚,盛陈甲兵,欲臣使者,侑不为屈。 已传命,虏责其倨,宣言欲留不遣,众色怖,侑徐曰:「可汗,唐婿,欲坐屈使者拜,乃可汗无礼,非使臣倨也。 」虏惮其言,不敢逼。 还,迁虞部员外郎。 王承宗叛,遣侑招谕,承宗听命。 进谏议大夫。 侑论朝廷治乱得失,前后凡八十四通,以语切,出为桂管观察使。 宝历元年,徙江西。 所至以洁廉称。 入为卫尉卿。 文宗即位,李同捷叛,而王廷凑阴为脣齿,兵久不解,诏五品以上官议尚书省。 帝锐欲讨贼,群臣无敢异论者,独侑请舍廷凑而专事同捷,且言:「愿以宗社安危为计,善师攻心为武,含垢安人为远图,网漏吞舟为至诫。 」帝不纳,然内嘉尚。 同捷平,以侑尝为沧州行军司马,遂拜义昌军节度使。 于时痍荒之余,骸骨蔽野,墟里生荆棘,侑单身之官,安足粗淡,与下共劳苦,以仁惠为治。 岁中,流户襁属而还,遂为营田,丐耕牛三万,诏度支赐帛四万匹佐其市。 初,州兵三万,仰禀度支,侑始至一岁,自以赋入赡其半,二岁则周用,乃奏罢度支所赐。 户口滋饶,廥储盈腐,上下便安,请立石纪政。 以劳加检校吏部尚书。 六年,徙天平节度。 自李师道乱,朝廷虽析三镇,然务安反侧,赋入尽为军赀,无输王府者。 侑以饷军有赢,当上送官,乃裁制经费,岁以钱十五万缗、粟五万石归有司。 加检校尚书右仆射。 御史大夫温造劾侑违制,擅赋敛民为无名之献,诏以庾承宣代还。 会濮州掾崔元武受吏赇,又率属邑奉钱,增私马估售官,叠三罪计绢百二十匹。 大理以入私马一重,削三官,刑部覆讯当流,未决。 侑奏:「三犯不同,坐所重。 律,频赃者累论。 元武犯皆枉法,当死。 」诏用覆讯,流元武贺州。 帝嘉侑守法,进刑部尚书,以造所奏不直,复用为天平节度。 开成元年,再召为刑部尚书。 时李训、郑注已诛,帝问侑治安术,侑言:「朝廷宜任耆德,毋轻用新进。 」帝善之,赐彩三百匹。 初,盐铁度支使属官悉得以罪人系在所狱,或私置牢院,而州县不闻知,岁千百数,不时决。 侑奏许州县纠列所系,申本道观察使,并具狱上闻。 许之,赐黄金十斤,以酬直言。 泾原节度使硃叔夜坐侵牟士卒,赃数万,家畜兵器,罢为左武卫大将军。 侑薄其罪,天子由是疏之,赐叔夜死,出侑为山南东道节度使。 坐减兵不先论启,左迁太子宾客,分司东都。 俄领忠武节度。 卒,年七十二,赠司空。 侑以经术进,临事锐敏,有强直名。 晚节内冀台辅,稍务交结,而素望少衰云。 孙盈孙。 盈孙,广明初,为成都诸曹参军。 僖宗至蜀,闻有礼学,擢太常博士。 光启三年,帝将还京,而七庙焚残,告享无所。 盈孙白宰相:「始乘舆西,有司尽载神主以行,至鄠,悉为盗夺。 今天子还宫,宜前具其礼。 」宰相建言,脩复宗庙,功费广,请与礼官议。 时佗博士不在,独盈孙从,议曰:「故庙十一室,二十三楹,楹十一梁,垣墉广袤称之。 今朝廷多难,宜少变礼。 按至德时作神主长安殿,飨告如宗庙,庙成乃祔。 今正衙外无它殿,伏闻诏旨以少府监寓太庙,请因增完为十一室,其三太后庙,权舍西南夹庑,须庙成议迁。 」诏可。 自是神主、乐县,皆所创定,旧学礼家当其议。 龙纪元年,昭宗郊祠,两中尉及枢密皆以宰相服侍上。 盈孙奏言:「先世典令,无内官朝服侍祠。 必欲之,当随所摄资品,虽无授据,犹免僭逼。 」诏可。 时丧乱后,制度凋紊,追补容典,皆盈孙折衷焉。 终大理卿,赠吏部尚书。 王彦威,其先出太原。 少孤,家无赀,自力于学。 举明经甲科。 淹识古今典礼,未得调,求为太常散吏,卿知其经生,补检讨官。 彦威采获隋以来下讫唐凡礼沿革,皆条次汇分,号《元和新礼》上之。 有诏拜博士。 第6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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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6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