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令有租赋庸调法,自开元承平久,不为版籍,法度玩敝。 而丁口转死,田亩换易,贫富升降,悉非向时,而户部岁以空文上之。 又戍边者,蠲其租、庸,六岁免归。 玄宗事夷狄,戍者多死,边将讳不以闻,故贯籍不除。 天宝中,王钅共为户口使,方务聚敛,以其籍存而丁不在,是隐课不出,乃按旧籍,除当免者,积三十年,责其租、庸,人苦无告,故法遂大敝。 至德后,天下兵起,因以饥疠,百役并作,人户凋耗,版图空虚。 军国之用,仰给于度支、转运使;四方征镇,又自给于节度、都团练使。 赋敛之司数四,莫相统摄,纲目大坏。 朝廷不能覆诸使,诸使不能覆诸州。 四方贡献,悉入内库,权臣巧吏,因得旁缘,公托进献,私为赃盗者,动万万计。 河南、山东、荆襄、剑南重兵处,皆厚自奉养,王赋所入无几。 科敛凡数百名,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 百姓竭膏血,鬻亲爱,旬输月送,无有休息。 吏因其苛,蚕食于人。 富人多丁者,以宦、学、释、老得免,贫人无所入则丁存。 故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 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 炎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制。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入。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 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 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 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收之。 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 帝善之,使谕中外。 议者沮诘,以为租庸令行数百年,不可轻改。 帝不听。 天下果利之。 自是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轻重之权始归朝廷矣。 炎兴岭表,以单议悟天子,中外翕然属望为贤相。 居数月,崔祐甫疾,不能事,乔琳免,炎独当国,遂多变祐甫之政,减薄护元陵功优,人始不悦。 又请开丰州陵阳渠,发畿县民役作,闾里骚然,渠卒不就。 素德元载,思有以报之,于是复议城原州,节度使段秀实谓「安边却敌,宜以缓计,方农事,不可遽兴功。 」炎怒,追秀实为司农卿,以邠宁李怀光督作,遣硃泚、崔宁统兵各万人翼之。 诏书下,泾军恚曰:「吾军为国西屏十馀年。 始自邠土,农桑地著之安,徙此榛莽中,手披足践,既立城垒,则又投之塞外,且安寘此乎?」又怀光持法严,举军畏之。 裨将刘文喜因人之怨,乃上疏求秀实、硃泚为使。 诏以泚代怀光,文喜不奉诏,闭城拒守,质其子吐蕃以求援。 时方炀旱,人情骚携,群臣皆请赦文喜,帝不听。 诏减服御给军,且趣师泾州,士当受春服者皆即赐。 命泚、怀光率军攻之,垒环其州。 别将刘海宾斩文喜,献其首,泾州平,而原卒不能城。 又以刘晏劾载,已坐贬,乃出晏忠州,用庾准为荆南节度使,诬晏杀之,朝野侧目。 李正己表请晏罪,炎惧,乃遣腹心分走诸道:裴冀使东都、河阳、魏博,孙成使泽潞、礠邢、幽州,卢东美使河南、淄青,李舟使山南、湖南,王定使淮西。 声言宣慰,而实自辩解,言「晏往尝傅会奸邪,谋立独孤妃为后,帝自恶之,非它过也」。 帝闻,使中人复其言于正己,还报信然,于是帝意衔之,未发也。 会卢杞以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进炎中书侍郎,同秉政。 杞无术学,貌么陋,炎薄之,托疾不与会食,杞阴为憾。 旧制,中书舍人分押尚书六曹,以平奏报。 开元初,废其职。 杞请复之,炎固以为不可,杞益怒。 又密启主书过咎,逐之,炎曰:「主书,吾局吏也,吾当自治之,奈何相侵邪?」始,炎还朝,道襄、汉,因劝梁崇义入朝,后又使李舟邀说之,崇义益反侧。 及其叛,议者归咎炎,以为趣成之。 帝欲以淮西李希烈统诸军致讨,炎曰:「希烈始与李忠臣为子,逐忠臣取其位,此可以任乎?居无尺寸功,犹倔强不奉法,设使平贼,陛下将何以制之?」帝不能平,恚曰:「氍不能食吾言。 」遂用希烈。 又尝访群臣可大任者,杞荐张镒、严郢,而炎举崔昭、赵惠伯。 帝以炎论议疏阔,遂罢为尚书左仆射。 既谢,对延英讫,不至中书,杞怒,益欲中之。 先是,严郢为京兆尹,不附炎,炎讽御史张著劾之,罢兼御史中丞。 源休与郢不善,自流人擢休为京兆少尹,令伺郢过。 休反与郢善,炎怒。 会张光晟谋杀回纥酋帅,乃使休使回纥。 郢坐度田不实,下除大理卿。 至是炎罢,其子弘业赇赂狼藉,故杞引郢为御史大夫按之,并得它过。 惠伯为河南尹时,尝市炎第为官廨。 御史劾炎宰相抑吏市私第,贵取其直。 杞召大理正田晋评罪,晋曰:「宰相于庶官比监临,计羡利,罪夺官。 」杞怒,谪晋衡州司马。 于是当监主自盗,罪绞。 开元时,萧嵩尝度曲江南,欲立私庙,以为天子临幸处乃止,后炎复取以立庙。 飞语云:「地有王气,故炎取之。 」帝闻,震怒,会狱具,诏三司同覆,贬崖州司马同正。 未至百里,赐死,年五十五。 贬惠伯多田尉,亦杀之。 初,炎矫饬志节,颇得名。 既傅会元载抵罪,俄而得政,然忮害根中,不能自止。 眦睚必雠,果于用私,终以此及祸。 自道州还也,家人以绿袍木简弃之,炎止曰:「吾岭上一逐吏,超登上台,可常哉?且有非常之福,必有非常之祸,安可弃是乎?」及贬,还所服。 久之,诏复其官,谥肃愍,左丞孔驳之,更曰平厉。 庾准者,常州人。 无学术,以柔媚自进,得幸于王缙,骤至中书舍人,时流嗤薄之。 再迁尚书右丞。 缙得罪,出为汝州刺史。 复入为司农卿。 又善炎,故炎使节度荆南;晏已诬死,引为尚书左丞。 建中三年卒,赠工部尚书。 第5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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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5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