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耀卿興漕路,請罷陸運,而不果廢。 自景雲中,陸運北路分八遞,僱民車牛以載。 開元初,河南尹李傑為水陸運使,運米歲二百五十萬石,而八遞用車千八百乘。 耀卿罷久之,河南尹裴迥以八遞傷牛,乃為交場兩遞,濱水處為宿場,分官總之,自龍門東山抵天津橋為石堰以遏水。 其後大盜起,而天下匱矣。 肅宗末年,史朝義兵分出宋州,淮運於是阻絶,租庸鹽鐵溯漢江而上。 河南尹劉晏為戶部侍郎,兼句當度支、轉運、鹽鐵、鑄錢使,江淮粟帛,繇襄、漢越商于以輸京師。 及代宗出陝州,關中空窘,於是盛轉輸以給用。 廣德二年,廢句當度支使,以劉晏顓領東都、河南、淮西、江南東西轉運、租庸、鑄錢、鹽鐵,轉輸至上都,度支所領諸道租庸觀察使,凡漕事亦皆決於晏。 晏即鹽利顧傭分吏督之,隨江、汴、河、渭所宜。 故時轉運船繇潤州陸運至揚子,鬥米費錢十九,晏命囊米而載以舟,減錢十五;繇揚州距河陰,鬥米費錢百二十,晏為歇皇支江船二千艘,每船受千斛,十船為綱,每綱三百人,篙工五十,自揚州遣將部送至河陰,上三門,號「上門填闕船」,米鬥減錢九十。 調巴、蜀、襄、漢麻枲竹筱為綯輓舟,以朽索腐材代薪,物無棄者。 未十年,人人習河險。 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運積揚州,汴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之運積渭口,渭船之運入太倉。 歲轉粟百一十萬石,無升鬥溺者。 輕貨自揚子至汴州,每馱費錢二千二百,減九百,歲省十餘萬緡。 又分官吏主丹楊湖,禁引溉,自是河漕不涸。 大曆八年,以關內豐穰,減漕十萬石,度支和糴以優農。 晏自天寶末掌出納,監歲運,知左右藏,主財谷三十餘年矣。 及楊炎為相,以舊惡罷晏,罷運使復歸度支,凡江淮漕米,以庫部郎中崔河圖主之。 及田悅、李惟岳、李納、梁崇義拒命,舉天下兵討之,諸軍仰給京師。 而李納、田悅兵守渦口,梁崇義搤襄、鄧,南北漕引皆絶,京師大恐。 江淮水陸轉運使杜佑以秦、漢運路出浚儀十里入琵琶溝,絶蔡河,至陳州而合,自隋鑿汴河,官漕不通,若導流培岸,功用甚寡;疏鷄鳴岡首尾,可以通舟,陸行才四十里,則江、湖、黔中、嶺南、蜀、漢之粟可方舟而下,繇白沙趣東關,歷潁、蔡,涉汴抵東都,無濁河溯淮之阻,減故道二千餘里。 會李納將李洧以徐州歸命,淮路通而止。 戶部侍郎趙贊又以錢貨出淮迂緩,分置汴州東西水陸運兩稅鹽鐵使,以度支總大綱。 貞元初,關輔宿兵,米鬥千錢,太倉供天子六宮之膳不及十日,禁中不能釀酒,以飛龍駝負永豐倉米給禁軍,陸運牛死殆盡。 德宗以給事中崔造敢言,為能立事,用為相。 造以江、吳素嫉錢谷諸使顓利罔上,乃奏諸道觀察使、刺史選官部送兩稅至京師,廢諸道水陸轉運使及度支巡院、江淮轉運使,以度支、鹽鐵歸尚書省,宰相分判六尚書事。 以戶部侍郎元琇判諸道鹽鐵、榷酒,侍郎吉中孚判度支諸道兩稅。 增江淮之運,浙江東、西歲運米七十五萬石,復以兩稅易米百萬石,江西、湖南、鄂岳、福建、嶺南米亦百二十萬石,詔浙江東、西節度使韓滉,淮南節度使杜亞運至東、西渭橋倉。 諸道有鹽鐵處,復置巡院。 歲終宰相計課最。 崔造厚元琇,而韓滉方領轉運,奏國漕不可改。 帝亦雅器滉,復以為江淮轉運使。 元琇嫉其剛,不可共事,因有隙。 琇稱疾罷,而滉為度支、諸道鹽鐵、轉運使,於是崔造亦罷。 滉遂劾琇常餫米淄青、河中,而李納、懷光倚以構叛,貶琇雷州司戶參軍,尋賜死。 是時,汴宋節度使春夏遣官監汴水,察盜灌溉者。 歲漕經底柱,覆者幾半。 河中有山號「米堆」,運舟入三門,僱平陸人為門匠,執標指麾,一舟百日乃能上。 諺曰:「古無門匠墓。 」謂皆溺死也。 陝虢觀察使李泌益鑿集津倉山西逕為運道,屬於三門倉,治上路以回空車,費錢五萬緡。 下路減半;又為入渭船,方五板,輸東渭橋太倉米至凡百三十萬石,遂罷南路陸運。 其後諸道鹽鐵、轉運使張滂復置江淮巡院。 及浙西觀察使李錡領使,江淮堰埭隷浙西者,增私路小堰之稅,以副使潘孟陽主上都留後。 李巽為諸道轉運、鹽鐵使,以堰埭歸鹽鐵使,罷其增置者。 自劉晏後,江淮米至渭橋浸減矣,至巽乃復如晏之多。 初,揚州疏太子港、陳登塘,凡三十四陂,以益漕河,輒復堙塞。 淮南節度使杜亞乃浚渠蜀岡,疏句城湖、愛敬陂,起堤貫城,以通大舟。 河益庳,水下走淮,夏則舟不得前。 節度使李吉甫築平津堰,以泄有餘,防不足,漕流遂通。 然漕益少,江淮米至渭橋者才二十萬斛。 諸道鹽鐵、轉運使盧坦糴以備一歲之費,省冗職八十員。 自江以南,補署皆剸屬院監,而漕米亡耗于路頗多。 刑部侍郎王播代坦,建議米至渭橋五百石亡五十石者死。 其後判度支皇甫鎛議萬斛亡三百斛者償之,千七百斛者流塞下,過者死;盜十斛者流,三十斛者死。 而覆船敗輓,至者不得十之四五。 部吏舟人相挾為奸,榜笞號苦之聲聞于道路,禁錮連歲,赦下而獄死者不可勝數。 其後貸死刑,流天德五城,人不畏法,運米至者十亡七八。 鹽鐵、轉運使柳公綽請如王播議加重刑。 太和初,歲旱河涸,掊沙而進,米多耗,抵死甚眾,不待覆奏。 秦、漢時故漕興成堰,東達永豐倉,咸陽縣令韓遼請疏之,自咸陽抵潼關三百里,可以罷車輓之勞。 宰相李固言以為非時,文宗曰:「苟利於人,陰陽拘忌,非朕所顧也。 」議遂決。 堰成,罷輓車之牛以供農耕,關中賴其利。 故事,州縣官充綱,送輕貨四萬,書上考。 開成初,為長定綱,州擇清強官送兩稅,至十萬遷一官,往來十年者授縣令。 江淮錢積河陰,轉輸歲費十七萬餘緡,行綱多以盜抵死。 判度支王彥威置縣遞群畜萬三千三百乘,使路傍民養以取傭,日役一驛,省費甚博。 而宰相亦以長定綱命官不以材,江淮大州,歲授官者十餘人,乃罷長定綱,送五萬者書上考,七萬者減一選,五十萬減三選而已。 及戶部侍郎裴休為使,以河瀕縣令董漕事,自江達渭,運米四十萬石。 居三歲,米至渭橋百二十萬石。 凡漕達于京師而足國用者,大略如此。 其他州、縣、方鎮,漕以自資,或兵所征行,轉運以給一時之用者,皆不足紀。 第2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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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2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