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之策五,余二百二十一,秒三十一;秒法七十二。 地中之策六,余二百六十五,秒八十六;秒法百二十。 貞悔之策三,余百三十二,秒百三。 辰法七百六十。 刻法三百四。 各因中節命之,得初候。 加天中之策,得次候。 又加,得末候。 因中氣命之,得公卦用事。 以地中之策累加之,得次卦,若以貞悔之策加侯卦,得十有二節之初外卦用事。 因四立命之,得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 以貞悔之策減季月中氣,得土王用事。 凡相加減而秒母不齊,當令母互乘子,乃加減之;母相乘為法。 各以能法約其月閏衰,為日,得中氣去經朔日算。 求卦、候者,各以天、地之策,累加減之。 凡發斂加時,各置其小余,以六爻乘之,如辰法而一,為半辰之數。 不盡者,三約為分。 分滿刻法為刻。 若令滿象積為刻者,即置不盡之數,十之,十九而一,為分。 命辰起子半算外。 ○三曰步日躔術 干實百一十一萬三百七十九太。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虛分七百七十九太。 歲差三十六太。 以盈縮分盈減、縮加三元之策,為定氣所有日及余。 乃十二乘日,又三其小余,辰法約而一,從之,為定氣辰數。 不盡,十之,又約為分。 以所入氣並後氣盈縮分,倍六爻乘之,綜兩氣辰數除之,為末率。 又列二氣盈縮分,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數而一;以少減多,余為氣差。 至後以差加末率,分後以差減末率,為初率。 倍氣差,亦倍六爻乘之,復綜兩氣辰數除,為日差。 半之,以加減初末,各為定率。 以日差至後以減、分後以加氣初定率,為每日盈縮分。 乃馴積之,隨所入氣日加、減氣下先、後數,各其日定數。 其求朓朒仿此。 冬至後為陽復,在盈加之,在縮減之;夏至後為陰復,在縮加之,在盈減之。 距四正前一氣,在陰陽變革之際,不可相併,皆因前末為初率。 以氣差至前加之,分前減之,為末率。 余依前術,各得所求。 其分不滿全數,母又每氣不同,當退法除之。 以百為母,半已上,收成一。 冬至、夏至偕得天地之中,無有盈、縮。 余各以氣下先後數先減、後加常氣小余,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得定大小余。 凡推日月度及軌漏、交蝕,依定氣;注歷,依常氣。 以減經朔、弦、望,各其所入日算。 若大庾不足減,加爻數,乃減之。 減所入定氣日算一,各以日差乘而半之;前少以加、前多以減氣初定率,以乘其所入定氣日算及余秒。 凡除者,先以母通全,內子,乃相乘;母相乘除之。 所得以損益朓朒積,各其入朓朒定數。 若非朔、望有交者,以十二乘所入日算;三其小余,辰法除而從之;以乘損益率,如定氣辰數而一。 所得以損益朓朒積,各為定數。 南鬥二十六,牛八,婺女十二,虛十,虛分七百七十九太。 危十七,營室十六,東壁九,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七,觜觿一,參十,東井三十三,輿鬼三,柳十五,七星七,張十八,翼十八,軫十七,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為赤道度。 其畢、觜觿、參、輿鬼四宿度數,與古不同,依天以儀測定,用為常數。 紘帶天中,儀極攸憑,以格黃道。 推冬至歲差所在,每距冬至前後各五度為限,初數十二,每限減一,盡九限,數終於四。 當二立之際,一度少強,依平。 乃距春分前、秋分後,初限起四,每限增一,盡九限,終於十二,而黃道交復。 計春分後、秋分前,亦五度為限。 初數十二,盡九限,數終於四。 當二立之際,一度少強,依平。 乃距夏至前後,初限起四,盡九限,終於十二。 皆累裁之,以數乘限度,百二十而一,得度;不滿者,十二除,為分。 若以十除,則大分,十二為母,命太、半、少及強、弱。 命曰黃、赤道差數。 二至前、後各九限,以差減赤道度,二分前、後各九限,以差加赤道度,各為黃道度。 開元十二年,南鬥二十三半,牛七半,婺女十一少,虛十,六虛之差十九太。 危十七太,營室十七少,東壁九太,奎十七半,婁十二太,胃十四太,昴十一,畢十六少,觜觿一,參九少,東井三十,輿鬼二太,柳十四少,七星六太,張十八太,翼十九少,軫十八太,角十三,亢九半,氐十五太,房五,心四太,尾十七,箕十少,為黃道度,以步日行。 日與五星出入,循此。 求此宿度,皆有餘分,前後輩之成少、半、太,準為全度。 若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當據歲差,每移一度,各依術算,使得當時度分,然後可以步三辰矣。 以乾實去中積分,不盡者,盈通法為度。 命起赤道虛九,宿次去之,經虛去分,至不滿宿算外,得冬至加時日度。 以三元之策累加之,得次氣加時日度。 以度余減通法,余以冬至日躔距度所入限數乘之,為距前分。 置距度下黃、赤道差,以通法乘之,減去距前分,余滿百二十除,為定差。 不滿者,以象統乘之,復除,為秒分。 乃以定差減赤道宿度,得冬至加時黃道日度。 又置歲差,以限數乘之,滿百二十除,為秒分。 不盡為小分。 以加三元之策,因累裁之。 命以黃道宿次,各得定氣加時日度。 置其氣定小余,副之。 以乘其日盈、縮分,滿通法而一,盈加、縮減其副。 用減其日加時度余,得其夜半日度。 因累加一策,以其日盈、縮分盈加、縮減度余,得每日夜半日度。 ○四曰步月離術 轉終六百七十萬一千二百七十九。 轉終日二十七,余千六百八十五,秒七十九。 轉法七十六。 轉秒法八十。 以秒法乘朔積分,盈轉終去之;余復以秒法約,為入轉分;滿通法,為日。 命日算外,得天正經朔加時所入。 因加轉差日一、余二千九百六十七、秒一,得次朔。 以一象之策,循變相加,得弦、望。 盈轉終日及余秒者,去之。 各以經朔、弦、望小余減之,得其日夜半所入。 第1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新唐書》
第1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