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炫依《大明歷》四十五年差一度,則冬至在虛、危,而夏至火已過中矣。 梁武帝據虞廣刂歷,百八十六年差一度,則唐、虞之際,日在鬥、牛間,而冬至昴尚未中。 以為皆承閏後節前,月卻使然。 而此經終始一歲之事,不容頓有四閏,故淳風因為之說曰:「若冬至昴中,則夏至秋分星火、星虛,皆在未正之西。 若以夏至火中,秋分虛中,則冬至昴在巳正之東。 互有盈縮,不足以為歲差證。 」是又不然。 今以四象分天,北正玄枵中,虛九度;東正大火中,房二度;南正鶉火中,七星七度;西正大梁中,昴七度。 總晝夜刻以約周天,命距中星,則春分南正中天,秋分北正中天。 冬至之昏,西正在午東十八度;夏至之昏,東正在午西十八度:軌漏使然也。 冬至,日在虛一度,則春分昏張一度中;秋分虛九度中;冬至胃二度中,昴距星直午正之東十二度;夏至尾十一度中,心後星直午正之西十二度。 四序進退,不逾午正間。 而淳風以為不葉,非也。 又王孝通云:「如歲差自昴至壁,則堯前七千餘載,冬至,日應在東井。 井極北,故暑;鬥極南,故寒。 寒暑易位,必不然矣。 」所謂歲差者,日與黃道俱差也。 假冬至日躔大火之中,則春分黃道交于虛九,而南至之軌更出房、心外,距赤道亦二十四度。 設在東井,差亦如之。 若日在東井,猶去極最近,表景最短,則是分、至常居其所。 黃道不遷,日行不退,又安得謂之歲差乎?孝通及淳風以為冬至日在斗十三度,昏東壁中,昴在巽維之左,向明之位,非無星也。 水星昏正可以為仲之候,何必援昴于始覿之際,以惑民之視聽哉! 夏後氏四百三十二年,日卻差五度。 太康十二年戊子歲冬至,應在女十一度。 《書》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 」劉炫曰:「房,所舍之次也。 集,會也。 會,合也。 不合則日蝕可知。 或以房為房星,知不然者,且日之所在正可推而知之。 君子慎疑,寧當以日在之宿為文?近代善歷者,推仲康時九月合朔,已在房星北矣。 」按,古文「集」與「輯」義同。 日月嘉會,而陰陽輯睦,則陽不疚乎位,以常其明,陰亦含章示沖,以隱其形。 若變而相傷,則不輯矣。 房者辰之所次,星者所次之名,其揆一也。 又《春秋傳》「辰在鬥柄」、「天策焞焞」、「降婁之初」、「辰尾之末」,君子言之,不以為繆,何獨慎疑于房星哉?新曆仲康五年癸巳歲九月庚戌朔,日蝕在房二度。 炫以《五子之歌》,仲康當是其一,肇位四海,復脩大禹之典,其五年,羲、和失職,則王命徂征。 虞廣刂以為仲康元年,非也。 《國語》單子曰:「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本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 」韋昭以為夏後氏之令,周人所因。 推夏後氏之初,秋分後五日,日在氏十三度,龍角盡見,時雨可以畢矣。 又先寒露三日,天根朝覿,《時訓》「爰始收潦」,而《月令》亦云「水涸」。 後寒露十日,日在尾八度而本見,又五日而駟見。 故隕霜則蟄蟲墐戶。 鄭康成據當時所見,謂天根朝見,在季秋之末,以《月令》為謬。 韋昭以仲秋水始涸,天根見乃竭。 皆非是。 霜降六日,日在尾末,火星初見,營室昏中,於是始脩城郭、宮室。 故《時儆》曰:「營室之中,土功其始。 火之初見,期于司理。 」《麟德歷》霜降後五日,火伏。 小雪後十日,晨見。 至大雪而後定星中,日旦南至,冰壯地坼。 又非土功之始也。 《夏曆》十二次,立春,日在東壁三度,于《太初》星距壁一度太也。 《顓頊歷》上元甲寅歲正月甲寅晨初合朔立春,七曜皆直艮維之首。 蓋重黎受職于顓頊,九黎亂德,二官咸廢,帝堯復其子孫,命掌天地四時,以及虞、夏。 故本其所由生,命曰《顓頊》,其實《夏曆》也。 湯作《殷歷》,更以十一月甲子合朔冬至為上元。 周人因之,距羲、和千祀,昏明中星率差半次。 夏時直月節者,皆當十有二中,故因循夏令。 其後呂不韋得之,以為秦法,更考中星,斷取近距,以乙卯歲正月己巳合朔立春為上元。 《洪範傳》曰:「歷記始於顓頊上元太始閼蒙攝提格之歲,畢陬之月,朔日己巳立春,七曜俱在營室五度。 」是也。 秦《顓頊歷》元起乙卯,漢《太初曆》元起丁丑,推而上之,皆不值甲寅,猶以日月五緯復得上元本星度,故命曰閼蒙攝提格之歲,而實非甲寅。 《夏曆》章蔀紀首,皆在立春,故其課中星、揆鬥建與閏余之所盈縮,皆以十有二節為損益之中。 而《殷》、《周》、《漢歷》,章蔀紀首皆直冬至,故其名察發斂,亦以中氣為主。 此其異也。 《夏小正》雖頗疏簡失傳,乃羲、和遺蹟。 何承天循大戴之說,復用夏時,更以正月甲子夜半合朔雨水為上元,進乖《夏曆》,退非周正,故近代推《月令》、《小正》者,皆不與古合。 《開元歷》推夏時立春,日在營室之末,昏東井二度中。 古歷以參右肩為距,方當南正。 故《小正》曰:「正月初昏,鬥杓懸在下。 」魁枕參首,所以著參中也。 季春,在昴十一度半,去參距星十八度,故曰:「三月,參則伏。 」立夏,日在井四度,昏角中。 南門右星入角距西五度,其左星入角距東六度,故曰:「四月初昏,南門正。 昴則見。 」五月節,日在輿鬼一度半。 參去日道最遠,以渾儀度之,參體始見,其肩股猶在濁中。 房星正中。 故曰:「五月,參則見。 初昏,大火中。 」「八月,參中則曙」,失傳也。 辰伏則參見,非中也。 「十月初昏,南門見」,亦失傳也。 定星方中,則南門伏,非昏見也。 商六百二十八年,日卻差八度。 太甲二年壬午歲冬至,應在女六度。 第10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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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1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