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詔:「獻、昭、乾、定、橋五陵,朔、望上食,歲冬至、寒食各日設一祭。 若節與朔、望、忌日合,即準節祭料。 橋陵日進半羊食。 」二十七年,敕公卿巡陵乘輅,其令太仆寺,陵給輅二乘及仗。 明年,制:「以宣皇帝、光皇帝、景皇帝、元皇帝追尊號謚有制,而陵寢所奉未稱。 建初、啟運陵如興寧、永康陵,置署官、陵戶,春、秋仲月,分命公卿巡謁。 二十年詔:建初、啟運、興寧、永康陵,歲四時、八節,所司與陵署具食進。 」天寶二年,始以九月朔薦衣于諸陵。 又常以寒食薦餳粥、鷄球、雷車,五月薦衣、扇。 陵司舊曰署,十三載改獻、昭、乾、定、橋五陵署為台,令為台令,升舊一階。 是後諸陵署皆稱台。 大曆十四年,禮儀使顏真卿奏:「今元陵請朔、望、節祭,日薦,如故事;泰陵惟朔、望、歲冬至、寒食、伏、臘、社一祭,而罷日食。 」制曰:「可。 」貞元四年,國子祭酒包佶言:「歲二月、八月,公卿朝拜諸陵,陵台所由導至陵下,禮略,無以盡恭。 」於是太常約舊禮草定曰:「所司先撰吉日,公卿輅車、鹵薄就太常寺發,抵陵南道東設次,西向北上。 公卿既至次,奉禮郎設位北門外之左,陵官位其東南,執事官又于其南。 謁者導公卿,典引導眾官就位,皆拜。 公卿、眾官以次奉行,拜而還。 」 故事,朝陵公卿發,天子視事不廢。 十六年,拜陵官發,會董晉卒,廢朝。 是後公卿發,乃因之不視事。 元和元年,禮儀使杜黃裳請如故事,豐陵日祭,崇陵唯祭朔、望、節日、伏、臘。 二年,宰臣建言:「禮有著定,後世徇一時之慕,過于煩,並故陵廟有薦新,而節有遣使,請歲太廟以時享,朔、望上食,諸陵以朔、望奠,親陵以朝晡奠,其餘享及忌日告陵皆停。 」 志第五 禮樂五 皇后歲祀一。 季春,吉,巳享先蠶,遂以親桑。 散齋三日于後殿;致齋一日于正寢,一日于正殿。 前一日 ,尚舍設禦幄于正殿西序及室中,俱東向。 致齋之日,晝漏上水一刻,尚儀版奏「請中嚴」。 尚服帥司仗布侍衛,司賓引內命婦陪位。 六尚以下,各服其服,詣後殿奉迎。 尚儀版奏「外辦」。 上水二刻,皇后服鈿釵禮衣,結珮,乘輿出自西房,華蓋警蹕。 皇后即禦座,六尚以下侍衛。 一刻頃,尚儀前跪奏稱:「尚儀妾姓言,請降就齋室。 」皇后降座,乘輿入室。 散齋之日,內侍帥內命婦之吉者,使蠶于蠶室,諸預享者皆齋。 前享三日,尚舍直長設大次於外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內命婦及六尚以下次於其後,俱南向。 守宮設外命婦次,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以下于南壝之外道西,三公夫人以下在其南,重行異位,東向北上。 陳饌幔于內壝東門之外道南,北向。 前享二日,太樂令設宮縣之樂於壇南內壝之內,諸女工各位於縣後。 右校為採桑壇于壇南二十步所,方三丈,高五尺,四出陛。 尚舍量施帷障于外壝之外,四面開門,其東門足容厭翟車。 前享一日,內謁者設禦位於壇之東南,西向;望瘞位於西南,當瘞臽,西向。 亞獻、終獻位於內壝東門之內道南,執事者位於其後,重行異位,西向北上。 典正位於壇下,一位於東南,西向;一位於西南、東向。 女史各陪其後。 司贊位於樂縣東北,掌贊二人在南,差退,西面。 又設司贊、掌贊位於埋臽西南,東面南上;典樂舉麾位於壇上南陛之西,東向;司樂位於北縣之間,當壇北向。 內命婦位於終獻之南,絶位,重行異位,西向北上;外命婦位於中壝南門之外,大長公主以下于道東,西向,當內命婦,差退;太夫人以下于道西,去道遠近如公主,重行異位,相向北上。 又設禦採桑位於壇上,東向;內命婦採桑位於壇下,當禦位東南,北向西上;執禦鈎、筐者位於內命婦之西少南,西上;內外命婦執鈎、筐者位各于其採桑位之後。 設門外位:享官于東壝之外道南,從享內命婦于享官之東,北面西上;從享外命婦于南壝之外道西,如設次。 設酒尊之位於壇上東南隅,北向西上;禦洗于壇南陛東南,亞獻之洗又于東南,俱北向;幣筐于壇上尊坫之所。 晡後,內謁者帥其屬以尊坫、罍洗、篚冪入,設于位。 升壇者自東陛。 享日,未明十五刻,太官令帥宰人以鸞刀割牲,祝史以豆取毛血置於饌所,遂烹牲。 五刻,司設升,設先蠶氏神座于壇上北方,南向。 前享一日,金吾奏:「請外命婦等應集壇所者聽夜行,其應採桑者四人,各有女侍者進筐、鈎載之而行。 」其日未明四刻,捶一鼓為一嚴;二刻,捶二鼓為再嚴。 尚儀版奏「請中嚴」。 一刻,捶三鼓為三嚴。 司賓引內命婦入,立於庭,重行,西面北上。 六尚以下詣室奉迎。 尚服負寶,內仆進厭翟車于閣外,尚儀版奏「外辦」。 馭者執轡,皇后服鞠衣,乘輿以出,華蓋、侍衛、警蹕,內命婦從。 出門,皇后升車,尚功進鈎,司制進筐,載之。 內命婦及六尚等乘車從,諸翊駕之官皆乘馬。 駕動,警蹕,不鳴鼓角。 內命婦、宮人以次從。 第6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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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