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二日,遣太尉告于廟。 皇帝至行宮,即齋室。 陵令以玉冊進署。 設禦位於陵東南隅,西向,有岡麓之閡,則隨地之宜。 又設位於寢宮之殿東陛之東南,西向。 尊坫陳于堂戶東南。 百官、行從、宗室、客使位神道左右,寢宮則分方序立大次前。 其日,未明五刻,陳黃麾大仗于陵寢。 三刻,行事官及宗室親五等、諸親三等以上並客使之當陪者就位。 皇帝素服乘馬,華蓋、繖、扇,侍臣騎從,詣小次。 步出次,至位,再拜。 又再拜。 在位皆再拜,又再拜。 少選,太常卿請辭,皇帝再拜,又再拜。 奉禮曰:「奉辭。 」在位者再拜。 皇帝還小次,乘馬詣大次,仗衛列立以俟行。 百官、宗室、諸親、客使序立次前。 皇帝步至寢宮南門,仗衛止。 乃入,繇東序進殿陛東南位,再拜;升自東階,北向,再拜,又再拜。 入省服玩,抆拭帳簀,進太牢之饌,加珍羞。 皇帝出尊所,酌酒,入,三奠爵,北向立。 太祝二人持玉冊于戶外,東向跪讀。 皇帝再拜,又再拜,乃出戶,當前北向立。 太常卿請辭,皇帝再拜,出東門,還大次,宿行宮。 若太子、諸王、公主陪葬柏城者,皆祭寢殿東廡;功臣陪葬者,祭東序。 為位奠饌,以有司行事。 或皇后從謁,則設大次寢宮東,先朝妃嬪次於大次南,大長公主、諸親命婦之次又于其南,皆東向。 以行帳具障謁所,內謁者設皇后位於寢宮東,大次前,少東。 先朝妃嬪位西南,各于次東,司贊位妃嬪東北,皆東向。 皇帝既發行宮,皇后乘四望車之大次,改服假髻,白練單衣。 內典引導妃嬪以下就位。 皇后再拜,陪者皆拜。 少選,遂辭,又拜,陪者皆拜。 皇后還寢東大次,陪者退。 皇后鈿釵禮衣,乘輿詣寢宮,先朝妃嬪、大長公主以下從。 至北門,降輿,入大次,詣寢殿前西階之西,妃嬪、公主位於西,司贊位妃嬪東北,皆東向。 皇后再拜,在位者皆拜。 皇后繇西階入室,詣先帝前再拜,復詣先後前再拜,進省先後服玩,退西廂,東向立,進食。 皇帝出,乃降西階位。 辭,再拜,妃嬪皆拜。 詣大次更衣,皇帝過,乃出寢宮北門,乘車還。 天子不躬謁,則以太常卿行陵。 所司撰日,車府令具軺車一馬清道,青衣、團扇、曲蓋繖,列俟于太常寺門。 設次陵南百步道東,西向。 右校令具剃器以備汛掃。 太常卿公服乘車,奉禮郎以下從。 至次,設卿位兆門外之左,陵官位卿東南,執事又于其南,皆西向。 奉禮郎位陵官之西,贊引二人居南。 太常卿以下再拜,在位皆拜。 謁者導卿,贊引導眾官入,奉行、複位皆拜。 出,乘車之它陵。 有芟治,則命之。 凡國陵之制,皇祖以上至太祖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臘、社各一祭。 皇考陵,朔、望及節祭,而日進食。 又薦新于諸陵,其物五十有六品。 始將進禦,所司必先以送太常與尚食,滋味薦之,如宗廟。 貞觀十三年,太宗謁獻陵,帝至小次,降輿,納履,入闕門,西向再拜,慟哭俯伏殆不能興。 禮畢,改服入寢宮,執饌以薦。 閲高祖及太穆後服禦,悲感左右。 步出司馬北門,泥行二百步。 永徽二年,有司言:「先帝時,獻陵既三年,惟朔、望、冬至、夏伏、臘、清明、社上食,今昭陵喪期畢,請上食如獻陵。 」從之。 六年正月朔,高宗謁昭陵,行哭就位,再拜擗踴畢,易服謁寢宮。 入寢哭踴,進東階,西向拜號,久,乃薦太牢之饌,加珍羞,拜哭奠饌。 閲服禦而後辭,行哭出寢北門,禦小輦還。 顯慶五年,詔歲春、秋季一巡,宜以三公行陵,太常少卿貳之,太常給鹵薄,仍著于令。 始,《貞觀禮》歲以春、秋仲月巡陵,至武后時,乃以四季月、生日、忌日遣使詣陵起居。 景龍二年,右台侍卿史唐紹上書曰:「禮不祭墓,唐家之制,春、秋仲月以使具鹵簿衣冠巡陵。 天授之後,乃有起居,遂為故事。 夫起居者,參候動止,事生之道,非陵寢法。 請停四季及生日、忌日、節日起居,淮式二時巡陵。 」手敕曰:「乾陵歲冬至、寒食以外使,二忌以內使朝奉。 它陵如紹奏。 」至是又獻、昭、乾陵皆日祭。 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禮無日祭陵,惟宗廟月有祭。 故王設廟、祧、壇、墠為親疏多少之數,立七廟、一罈、一墠。 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皆月祭之。 遠廟為祧,享嘗乃止。 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 又譙周《祭志》:『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廟,皆月朔加薦,以象平生朔食,謂之月祭,二祧之廟無月祭。 』則古皆無日祭者。 今諸陵朔、望食,則近於古之殷事;諸節日食,近於古之薦新。 鄭注《禮記》:『殷事,月朔、半薦新之奠也。 』又:『既大祥即四時焉。 』此其祭皆在廟,近代始以朔、望諸節祭陵寢,唯四時及臘五享廟。 考經據禮,固無日祭于陵。 唯漢七廟議,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與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廟,園各有寢、便殿,故日祭于寢,月祭于便殿。 元帝時,貢禹以禮節煩數,願罷郡國廟。 丞相韋玄成等又議七廟外,寢園皆無復。 議者亦以祭不欲數,宜復古四時祭于廟。 後劉歆引《春秋傳》『日祭,月祀,時享,歲貢。 祖禰則日祭,曾高則月祀,二祧則時享,壇、墠則歲貢』。 後漢陵寢之祭無傳焉。 魏、晉以降,皆不祭墓。 國家諸陵日祭請停如禮。 」疏奏,天子以語侍臣曰:「禮官言諸陵不當日進食。 夫禮以人情沿革,何專古為?乾陵宜朝晡進奠如故。 昭、獻二陵日一進,或所司苦于費,可減朕常膳為之。 」 開元十五年敕:「宣皇帝、光皇帝陵,以縣令檢校,州長官歲一巡。 」又敕:「歲春、秋巡陵,公卿具仗出城,至陵十里復。 」 十七年,玄宗謁橋陵,至需垣西闕下馬,望陵涕泗,行及神午門,號慟再拜。 且以三府兵馬供衛,遂謁定陵、獻陵、昭陵、乾陵乃還。 第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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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