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孟春吉亥享先農,遂以耕藉。 前享一日,奉禮設禦坐于壇東,西向;望瘞位於壇西南,北向;從官位於內壝東門之內道南,執事者居後;奉禮位於樂縣東北,贊者在南。 又設禦耕藉位於外壝南門之外十步所,南向;從耕三公、諸王、尚書、卿位於禦坐東南,重行西向,以其推數為列。 其三公、諸王、尚書、卿等非耕者位於耕者之東,重行,西向北上;介公、酅公于禦位西南,南向北上。 尚舍設禦耒席于三公之北少西,南向。 奉禮又設司農卿之位於南,少退;諸執耒耜者位於公卿耕者之後、非耕者之前,西向。 禦耒耜一具,三公耒耜三具,諸王、尚書、卿各三人合耒耜九具。 以下耒耜,太常各令藉田農人執之。 皇帝已享,乃以耕根車載耒耜于禦者間,皇帝乘車自行宮降大次。 乘黃令以耒耜授廩犧令,橫執之,左耜置於席,遂守之。 皇帝將望瘞,謁者引三公及從耕侍耕者、司農卿與執耒耜者皆就位。 皇帝出就耕位,南向立。 廩犧令進耒席南,北向,解韜出耒,執以興,少退,北向立。 司農卿進受之,以授侍中,奉以進。 皇帝受之,耕三推。 侍中前受耒耜,反之司農卿,卿反之廩犧令,令復耒于韜,執以興,複位。 皇帝初耕,執耒者皆以耒耜授侍耕者。 皇帝耕止,三公、諸王耕五推,尚書、卿九推。 執耒者前受之。 皇帝還,入自南門,出內壝東門,入大次。 享官、從享者出,太常卿帥其屬耕于千畝。 皇帝還宮,明日,班勞酒于太極殿,如元會,不賀,不為壽。 藉田之谷。 斂而鐘之神倉,以擬粢盛及五齊、三酒,穰槁以食牲。 藉田祭先農,唐初為帝社,亦曰藉田壇。 貞觀三年,太宗將親耕,給事中孔穎達議曰:「《禮》:『天子藉田南郊,諸侯東郊。 』晉武帝猶東南,今帝社乃東壇,未合于古。 」太宗曰:「《書》稱『平秩東作』,而青輅、黛耜,順春氣也。 吾方位少陽,田宜于東郊。 」乃耕于東郊。 垂拱中,武后藉田壇曰先農壇。 神龍元年,禮部尚書祝欽明議曰:「《周頌·載芟》:『春藉田而祈社稷。 』《禮》:『天子為藉千畝,諸侯百畝。 』則緣田為社,曰王社、侯社。 今曰先農,失王社之義,宜正名為帝社。 」太常少卿韋叔夏、博士張齊賢等議曰:「《祭法》,王者立太社,然後立王社。 所置之地,則無傳也。 漢興已有官社,未立官稷,乃立於官社之後,以夏禹配官社,以后稷配官稷。 臣瓚曰:『《高紀》,立漢社稷,所謂太社也。 官社配以禹,所謂王社也。 至光武乃不立官稷,相承至今。 』魏以官社為帝社,故摯虞謂魏氏故事立太社是也。 晉或廢或置,皆無處所。 或曰二社並處,而王社居西。 崔氏、皇甫氏皆曰王社在藉田。 按衛宏《漢儀》:『春始東耕于藉田,引詩先農,則神農也。 』又《五經要義》曰:『壇于田,以祀先農如社。 』魏秦靜議風伯、雨師、靈星、先農、社、稷為國六神。 晉太始四年,耕于東郊,以太牢祀先農。 周、隋舊儀及國朝先農皆祭神農于帝社,配以后稷。 則王社,先農不可一也。 今宜于藉田立帝社、帝稷,配以禹、棄,則先農、帝社並祠,葉于周之《載芟》之義。 」欽明又議曰:「藉田之祭本王社。 古之祀先農,句龍、后稷也。 烈山之子亦謂之農,而周棄繼之,皆祀為稷,共工之子曰后土,湯勝夏,欲遷而不可。 故二神,社、稷主也。 黃帝以降,不以羲、農列常祀,豈社、稷而祭神農乎?社、稷之祭,不取神農耒耜大功,而專于共工、烈山,蓋以三皇洪荒之跡,無取為教。 彼秦靜何人,而知社稷、先農為二,而藉田有二罈乎?先農、王社一也,皆后稷、句龍異名而分祭,牲以四牢。 」欽明又言:「漢祀禹,謬也。 今欲正王社、先農之號而未決,乃更加二祀,不可。 」叔夏、齊賢等乃奏言:「經無先農,《禮》曰『王自為立社,曰王社。 』先儒以為在藉田也。 永徽中猶曰藉田,垂拱後乃為先農。 然則先農與社一神,今先農壇請改曰帝社壇,以合古王社之義。 其祭,準令以孟春吉亥祠后土,以句龍氏配。 」於是為帝社壇,又立帝稷壇于西,如太社、太稷,而壇不設方色,以異於太社。 開元十九年,停帝稷而祀神農氏于壇上,以后稷配。 二十三年,親祀神農于東郊,配以句芒,遂躬耕盡壠止。 肅宗乾元二年,詔去耒耜雕刻,命有司改造之。 天子出通化門,釋犮而入壇,遂祭神農氏,以后稷配。 冕而硃紘,躬九推焉。 憲宗元和五年,詔以來歲正月藉田,太常脩撰韋公肅言:「藉田禮廢久矣,有司無可考。 」乃據《禮經》,參采開元、乾元故事,為先農壇于藉田。 皇帝夾侍二人、正衣二人,侍中一人奉耒耜,中書令一人、禮部尚書一人侍從,司農卿一人授耒耜于侍中,太仆卿一人執牛,左、右衛將軍各一人侍衛。 三公以宰相攝,九卿以左右仆射、尚書、御史大夫攝,三諸侯以正員一品官及嗣王攝。 推數一用古制。 禮儀使一人、太常卿一人讚禮;三公、九卿、諸侯執牛三十人,用六品以下官,皆服袴褶。 禦耒耜二,並韜皆以青。 其制度取合農用,不雕飾,畢日收之,藉耒耜丈席二。 先農壇高五尺,廣五丈,四出陛,其色青。 三公、九卿、諸侯耒十有五。 禦耒之牛四,其二,副也,並牛衣。 每牛各一人,絳衣介幘,取閒農務者,禮司以人讚導之。 執耒持耜,以高品中官二人,不袴褶。 皇帝詣望耕位,通事舍人分導文、武就耕所。 太常帥其屬,用庶人二十八,以郊社令一人押之。 太常少卿一人,率庶人趨耕所。 博士六人,分贊耕禮。 司農少卿一人,督視庶人終千畝。 廩犧令二人,間一人奉耒耜授司農卿,以五品、六品清官攝;一人掌耒耜,太常寺用本官。 三公、九卿,諸侯耕牛四十,其十,副也,牛各一人。 庶人耕牛四十,各二牛一人。 庶人耒耜二十具、鍤二具,木為刃。 主藉田縣令一人,具朝服,當耕時立田側,畢乃退。 畿甸諸縣令先期集,以常服陪耕所,耆艾二十人,陪于庶人耕位南。 三公從者各三人,九卿、諸侯從者各一人,以助耕。 皆絳服介幘,用其本司隷。 是時雖草具其儀如此,以水、旱、用兵而止。 皇帝謁陵,行宮距陵十里,設坐于齋室,設小次於陵所道西南,大次於寢西南。 侍臣次於大次西南,陪位者次又于西南,皆東向。 文官于北,武官于南,朝集使又于其南,皆相地之宜。 第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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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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