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詔蠻,本烏蠻之別種也,姓蒙氏。 蠻謂王為「詔。 」自言哀牢之後,代居蒙舍州為渠帥,在漢永昌故郡東,姚州之西。 其先渠帥有六,自號「六詔」,兵力相埒,各有君長,無統帥。 蜀時為諸葛亮所征,皆臣服之。 國初有蒙舍龍,生迦獨龐。 迦獨生細奴邏,高宗時來朝。 細奴邏生邏盛,武后時來朝。 其妻方娠,邏盛次姚州,聞妻生子,曰:「吾且有子,死於唐地足矣。 」子名曰盛邏皮。 邏盛至京師,賜錦袍金帶歸國。 開元初,邏盛死,子盛邏皮立。 盛邏皮死,子皮邏閣立。 二十六年,詔授特進,封越國公,賜名曰歸義。 其後破洱河蠻,以功策授雲南王。 歸義漸強盛,余五詔浸弱。 先是,劍南節度使王昱受歸義賂,奏六詔合為一詔。 歸義既並五詔,服群蠻,破吐蕃之眾,兵日以驕大。 每入覲,朝廷亦加禮異。 二十七年,徙居大和城。 天寶四載,歸義遣孫鳳迦異來朝,授鴻臚卿。 歸國,恩賜甚厚,歸義意望亦高。 時劍南節度使章仇兼瓊遣使至雲南,與歸義言語不相得,歸義常銜之。 七年,歸義卒,詔立子閣羅鳳襲雲南王。 無何,鮮于仲通為劍南節度使,張虔陀為雲南太守。 仲通褊急寡謀,虔陀矯詐,待之不以禮。 舊事,南詔常與其妻子謁見都督,虔陀皆私之。 有所徵求,閣羅鳳多不應,虔陀遣人罵辱之,仍密奏其罪惡。 閣羅鳳忿怨,因發兵反攻,圍虔陀,殺之,時天寶九年也。 明年,仲通率兵出戎、巂州。 閣羅鳳遣使謝罪,仍與雲南錄事參軍姜如芝俱來,請還其所虜掠,且言:「吐蕃大兵壓境,若不許,當歸命吐蕃,雲南之地,非唐所有也。 」仲通不許,囚其使,進兵逼大和城,為南詔所敗。 自是閣羅鳳北臣吐蕃。 吐蕃令閣羅鳳為贊普鐘,號曰東帝,給以金印。 蠻謂弟為「鐘」,時天寶十一年也。 十二年,劍南節度使楊國忠執國政,仍奏征天下兵,俾留後、侍御史李宓將十餘萬,輦餉者在外。 涉海,瘴死者相屬於路,天下始騷然苦之。 宓覆敗于大和城北,死者十八、九。 會安祿山反,閣羅鳳乘釁攻陷巂州及會同軍,西復降尋傳蠻。 大曆十四年,閣羅鳳子鳳迦異先閣羅鳳死,立迦異子,是為異牟尋。 頗知書,有才智,善撫其眾。 吐蕃役賦南蠻重數,又奪諸蠻險地立城堡,歲徵兵以助鎮防,牟尋益厭苦之。 有鄭回者,本相州人,天寶中舉明經,授巂州西瀘縣令。 巂州陷,為所虜。 閣羅鳳以回有儒學,更名曰蠻利。 甚愛重之,命教鳳迦異。 及異牟尋立,又命教其子尋夢湊。 回久為蠻師,凡授學,雖牟尋、夢湊,回得箠撻,故牟尋以下皆嚴憚之。 蠻謂相為清平官,凡置六人。 牟尋以回為清平官,事皆咨之,秉政用事。 余清平官五人,事回卑謹,或有過,回輒撻之。 回嘗言于牟尋曰:「自昔南詔嘗款附中國,中國尚禮義,以惠養為務,無所求取。 今棄蕃歸唐,無遠戍之勞、重稅之困,利莫大焉。 」牟尋善其言,謀內附者十餘年矣。 會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招撫諸蠻,苴烏星、虜望等歸化,微聞牟尋之意,因令蠻寓書於牟尋,且招懷之,時貞元四年也。 七年,又遣間使持書喻之。 道出磨些蠻,其魁主潛告吐蕃,使至雲南。 吐蕃已知之,令詰牟尋。 牟尋懼,因紿吐蕃曰:「唐使,本蠻也,韋皋許其求歸,無他謀。 」遂執送吐蕃。 吐蕃益疑之,多召南詔大臣之子為質,牟尋愈怨。 九年四月,牟尋乃與酋長定計遣使:趙莫羅眉由兩川,楊大和堅由黔中,或由安南。 使凡三輩,致書與韋皋,各賫生金丹砂為贄。 三分前皋所與牟尋書,各持其一為信。 歲中,三使皆至京師,且曰:「牟尋請歸大國,永為籓國。 所獻生金,以喻向北之意如金也;丹砂,示其赤心耳。 」上嘉之,乃賜牟尋詔書,因命韋皋遣使以觀其情。 皋遂命巡官崔佐時至牟尋所都陽苴咩城,南去太和城十餘里,東北至成都二千四百里,東至安南如至成都,通水陸行。 是時也,吐蕃使數百人,先佐時在南詔。 牟尋悉召諸種落與議歸化,或未畢至,未敢公言,密令佐時稱牂牁使,衣以牂牁服而入。 佐時不肯,曰:「我大唐使,安得服小夷之服。 」牟尋不得已,乃夜迎佐時,設位陳燈燭。 佐時乃大宣詔書。 牟尋恐吐蕃知,顧左右無色,而業已歸唐,久之,歔欷流涕,皆俯伏受命。 其明年正月,異牟尋使其子閣勸及清平官等與佐時,盟于點蒼山神祠。 盟書一藏於神室,一沉于西洱河,一置祖廟,一以進天子。 閣勸即尋夢湊也。 鄭回見佐時,多所指導,故佐時探得其情。 乃請牟尋斬吐蕃使數人,以示歸唐。 又得其吐蕃所與金印。 牟尋尋遣佐時歸,仍刻金契以獻。 閣勸賦詩以餞之。 牟尋乃去吐蕃所立帝號,私于佐時,請復南詔舊名。 佐時與盟訖,留二旬有六日而歸。 初,吐蕃因爭北庭,與回鶻大戰,死傷頗眾。 乃徵兵于牟尋,須萬人。 牟尋既定計歸我,欲因徵兵以襲之。 乃示寡弱,謂吐蕃曰:「蠻軍素少,僅可發三千人。 」吐蕃少之,請益至五千,乃許。 牟尋遽遣兵五千人戍吐蕃,乃自將數萬踵其後,晝夜兼行,乘其無備,大破吐蕃于神川。 遂斷鐵橋,遣使告捷。 且請韋皋使閲其所虜獲及城堡,以取信焉。 時韋皋上言:「牟尋收鐵橋已來城壘一十六,擒其王五人,降其眾十餘萬。 」以祠部郎中兼御史中丞袁滋持節冊南詔,仍賜牟尋印,鑄用黃金,以銀為窠。 文曰:「貞元冊南詔印。 」先是,韋皋奏南詔前遣清平官尹仇寬獻所受吐蕃印五,二用黃金,今賜請以黃金,從蠻夷所重,傳示無窮。 從皋之請也。 十年八月,遣使蒙湊羅棟及尹仇寬來獻鐸槊、浪人劍及吐蕃印八紐。 湊羅棟,牟尋之弟也,錫賚甚厚,以尹仇寬為檢校左散騎常侍,余各授官有差。 俄又封尹仇寬為高溪郡王。 十一年三月,遣清平官尹輔酋隨袁滋來朝。 又得先沒蕃將衛景升、韓演等,並南詔所獲吐蕃將帥俘馘百人至京師。 湊羅棟歸國,在道而卒,贈右散騎常侍。 授尹輔酋檢校太子詹事兼御史中丞,余亦差次授官。 又降敕書賜異牟尋及子閣勸,清平官鄭回、尹仇寬等各一書,書左列中書三官宣奉行,複舊制也。 九月,異牟尋遣使獻馬六十匹。 第5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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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5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