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令少以博學知名,舉進士。 初授霍王元軌府參軍,數上詞賦,元軌深禮之。 先是,余令從父知年為霍王友,亦見推仰。 元軌謂人曰:「郎氏兩賢,人之望也。 相次入府,不意培塿而松柏成林。 」轉幽州錄事參軍。 時有客僧聚眾欲自焚,長史裴照率官屬欲往觀之。 余令曰:「好生惡死,人之性也。 違越教義,不近人情。 明公佐守重籓,須察其奸詐,豈得輕舉,觀此妖妄!」照從其言,因收僧按問,果得詐狀。 孝敬在東宮,余令續梁元帝《孝德傳》,撰《孝子後傳》三十捲,以獻,甚見嗟重。 累轉著作佐郎。 撰《隋書》未成,會病卒,時人甚痛惜之。 路敬淳,貝州臨清人也。 父文逸。 隋大業末,闔門遇盜,文逸潛匿草澤,晝伏于死人中,夜行避難。 自傷窮梗,閉口不食。 同侶閔其謹願,勸以不當滅性,捃拾以食之,遞負之而行,遂免于難。 貞觀末,官至申州司馬。 敬淳與季弟敬潛俱早知名。 敬淳尤勤學,不窺門庭,遍覽墳籍,而孝友篤敬。 遭喪,三年不出廬寢。 服免,方號慟入見其妻,形容羸毀,妻不之識也。 後舉進士。 天授中,歷司禮博士、太子司議郎,兼修國史,仍授崇賢館學士。 數受詔修緝吉凶雜儀,則天深重之。 萬歲通天二年,坐與綦連耀結交,下獄死。 敬淳尤明譜學,盡能究其根源枝派,近代已來,無及之者。 撰《著姓略記》十捲,行于時。 又撰《衣冠本系》,未成而死。 神龍初,追贈秘書少監。 敬潛仕至中書舍人。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也。 少舉明經,累補博城縣丞。 兗州都督、紀王慎深禮之,命其子東平王續從元感受學。 天授中,稍遷左衛率府錄事,兼直弘文館。 是後則天親祠南郊及享明堂,封嵩岳,元感皆受詔共諸儒撰定儀注,凡所立議,眾咸推服之。 轉四門博士,仍直弘文館。 元感時雖年老,猶能燭下看書,通宵不寐。 長安三年,表上其所撰《尚書糾謬》十捲、《春秋振滯》二十捲、《禮記繩愆》三十捲,並所注《孝經》、《史記》稿草,請官給紙筆,寫上秘書閣。 詔令弘文、崇賢兩館學士及成均博士詳其可否。 學士祝欽明、郭山惲、李憲等皆專守先儒章句,深譏元感掎摭舊義,元感隨方應答,竟不之屈。 鳳閣舍人魏知古、司封郎中徐堅、左史劉知幾、右史張思敬,雅好異聞,每為元感申理其義,連表薦之。 尋下詔曰:「王元感質性溫敏,博聞強記,手不釋卷,老而彌篤。 掎前達之失,究先聖之旨,是謂儒宗,不可多得。 可太子司議郎,兼崇賢館學士。 」魏知古嘗稱其所撰書曰:「信可謂《五經》之指南也。 」中宗即位,以春宮舊僚,進加朝散大夫,拜崇賢館學士。 尋卒。 王紹宗,揚州江都人也,梁左民尚書銓曾孫也,其先自琅邪徙焉。 紹宗少勤學,遍覽經史,尤工草隷。 家貧,常傭力寫佛經以自給,每月自支錢足即止,雖高價盈倍,亦即拒之。 寓居寺中,以清淨自守,垂三十年。 文明中,徐敬業于揚州作亂,聞其高行,遣使征之,紹宗稱疾固辭。 又令唐之奇親詣所居逼之,竟不起。 敬業大怒,將殺之。 之奇曰:「紹宗人望,殺之恐傷士眾之心。 」由是獲免。 及賊平,行軍大總管李孝逸以其狀聞,則天驛召赴東都,引入禁中,親加慰撫,擢拜太子文學,累轉秘書少監,仍侍皇太子讀書。 紹宗性淡雅,以儒素見稱,當時朝廷之士,咸敬慕之。 張易之兄弟,亦加厚禮。 易之伏誅,紹宗坐以交往見廢,卒於鄉裡。 韋叔夏,尚書左仆射安石兄也。 少而精通《三禮》。 其叔父太子詹事琨嘗謂曰:「汝能如是,可以繼丞相業矣!」舉明經。 調露年,累除太常博士。 後屬高宗崩,山陵舊儀多廢缺,叔夏與中書舍人賈太隱、太常博士裴守貞等,草創撰定,由是授春官員外郎。 則天將拜洛及享明堂,皆別受制,共當時大儒祝欽明、郭山惲撰定儀注。 凡所立議,眾咸推服之。 累遷成均司業。 久視元年,特下制曰:「吉凶禮儀,國家所重,司禮博士,未甚詳明。 成均司業韋叔夏、太子率更令祝欽明等,博涉禮經,多所該練,委以參掌,冀弘典式。 自今司禮所修儀注,並委叔夏等刊定訖,然後進奏。 」 長安四年,擢春官侍郎。 神龍初,轉太常少卿,充建立廟社使。 以功進銀青光祿大夫。 三年,拜國子祭酒。 累封沛國郡公。 卒時年七十餘。 撰《五禮要記》三十捲,行于代。 贈兗州都督、修文館學士,謚曰文。 子縚,太常卿。 祝欽明,雍州始平人也。 少通《五經》,兼涉眾史百家之說。 舉明經。 長安元年,累遷太子率更令,兼崇文館學士。 中宗在春宮,欽明兼充侍讀。 二年,遷太子少保。 中宗即位,以侍讀之故,擢拜國子祭酒、同中書門下三品,加位銀青光祿大夫,歷刑部、禮部二尚書,兼修國史,仍舊知政事,累封魯國公,食實封三百戶。 尋以匿忌日,為御史中丞蕭至忠所劾,貶授申州刺史。 久之,入為國子祭酒。 景龍三年,中宗將親祀南郊,欽明與國子司業郭山惲二人奏言皇后亦合助祭,遂建議曰: 謹按《周禮》,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廟曰享。 大宗伯職曰:「祀大神,祭大祇,享大鬼,理其大禮。 若王有故不預,則攝位。 凡大祭祀,王后不預,則攝而薦豆籩,徹。 」又追師職:「掌王后之首服,以待祭祀。 」又內司服職:「掌王后之六服。 凡祭祀,供後之衣服。 」又九嬪職:「大祭祀,後稞獻則贊,瑤爵亦如之。 」據此諸文,即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 故鄭玄注《內司服》云:「闕狄,皇后助王祭群小祀之服。 」然則小祀尚助王祭,中、大推理可知。 闕狄之上,猶有兩服:第一禕衣,第二搖狄,第三闕狄。 此三狄,皆助祭之服。 闕狄即助祭小祀,即知搖狄助祭中祀,禕衣助祭大祀。 鄭舉一隅,故不委說。 唯祭宗廟,《周禮》王有兩服,先王袞冕,先公柷冕。 鄭玄因此以後助祭宗廟,亦分兩服,云:「禕衣助祭先王,搖狄助祭先公。 」不言助祭天地社稷,自宜三隅而反。 且《周禮》正文:「凡祭,王后不預。 」既不專言宗廟,即知兼祀天地,故雲「凡」也。 又《春秋外傳》云:「禘郊之事,天子親射其牲,王后親舂其粢。 」故代婦職但云:「詔王后之禮事」,不主言宗廟也。 若專主宗廟者,則內宗、外宗職皆言「掌宗廟之祭祀」。 此皆禮文分明,不合疑惑。 第4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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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4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