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金,少有志行,事親以孝聞。 初,與兄越石同預鄉貢進士,州司將罷越石而薦楚金,辭曰:「以順則越石長,以才則楚金不如。 」固請俱退。 時李勣為都督,嘆曰:「貢士本求才行,相推如此,何嫌雙居也。 」乃俱薦擢第。 楚金,高宗時累遷刑部侍郎。 儀鳳年,有妖星見,楚金上疏,極言得失。 高宗優納,賜帛二百段。 則天臨朝,歷位吏部侍郎、秋官尚書,賜爵南陽侯。 為酷吏周興所陷,配流嶺表,竟卒於徙所。 著《翰苑》三十捲、《紳誡》三卷,並傳于時。 李公逸,汴梁雍丘人也。 隋末,與族弟善行以義勇為人所附。 初歸王世充,知其必敗,遣間使請降。 高祖因以雍丘置杞州,拜為總管,封陽夏郡公。 又以善行為杞州刺史。 世充遣其從弟辨率眾攻之,公逸遣使請援。 高祖以其懸隔賊境,未即出兵。 公逸乃留善行居守,自入朝請援,行至襄城,為世充伊州刺史張殷所獲,送於洛陽。 世充謂曰:「卿越鄭臣唐,其說安在?」公逸答曰:「我于天下,唯聞有唐。 」世充怒,斬之。 善行竟沒于賊。 高祖聞而悼惜,封其子為襄邑縣公。 張善相,許州襄城人也。 大業末,為里長,每督縣兵,逐小盜,為眾所附,遂據本郡,歸於李密。 密敗,以城歸國,高祖授伊州總管。 王世充數攻之,善相頻遣使請救。 兵既不赴,城中糧盡,自知必敗,謂僚屬曰:「死當斬吾頭以歸世充。 」眾皆泣曰:「寧與公同死,終不獨生!」後城陷被擒,送於世充,辭色不撓,罵世充極口,尋被害。 高祖嘆曰:「吾負善相,善相不負吾。 」封其子為襄城郡公。 李玄通,雍州藍田人。 仕隋鷹揚郎將。 義兵入關,率所部歸國,累除定州總管。 劉黑闥反叛,攻之,城陷被擒。 黑闥重其才,欲以為大將,玄通嘆息曰:「吾荷朝恩,作籓東夏,孤城無援,遂陷虜庭。 當守臣節,以忠報國,豈能降志,輒受賊官。 」拒而不受。 故吏有以酒食饋之者,玄通曰:「諸君哀吾困辱,故以酒食來相寬慰,吾當為諸君一醉。 」遂與樂飲。 謂守者曰:「吾能舞劍,可借吾刀。 」守者與之。 及曲終,太息而言:「大丈夫受國厚恩,鎮撫方面,不能保全所守,亦何面目視息世間哉!」因潰腹而死。 高祖聞而為之流涕,拜其子伏護為大將。 敬君弘,絳州太平人,齊右仆射顯雋曾孫也。 武德中,為驃騎將軍,封黔昌縣侯,掌屯營兵于玄武門,加授雲麾將軍。 隱太子建成之誅也,其餘黨馮立、謝叔方率兵犯玄武門,君弘挺身出戰。 其所親止之曰:「事未可知,當且觀變,待兵集,成列而戰,未晚也。 」君弘不從,乃與中郎將呂世衡大呼而進,並遇害。 太宗甚嗟賞之,贈君弘左屯衛大將軍,世衡右驍衛將軍。 馮立,同州馮翊人也。 有武藝,略涉書記,隱太子建成引為翊衛車騎將軍,托以心膂。 建成被誅,其左右多逃散,立嘆曰:「豈有生受其恩而死逃其難!」於是率兵犯玄武門,苦戰久之,殺屯營將軍敬君弘。 謂其徒曰:「微以報太子矣!」遂解兵遁于野。 俄而來請罪。 太宗數之曰:「汝在東宮,潛為間構,阻我骨肉,汝罪一也。 昨日復出兵來戰,殺傷我將士,汝罪二也。 何以逃死!」對曰:「出身事主,期之效命,當職之日,無所顧憚。 」因伏地歔欷,悲不自勝。 太宗慰勉之。 立歸,謂所親曰:「逢莫大之恩,幸而獲濟,終當以死奉答。 」 未幾,突厥至便橋。 立率數百騎與虜戰于咸陽,殺獲甚眾。 太宗聞而嘉嘆,拜廣州都督。 前後作牧者,多以黷貨為蠻夷所患,由是數怨叛。 立到,不營產業,衣食取給而已。 嘗至貪泉,嘆曰:「此吳隱之所酌泉也。 飲一杯水,何足道哉!吾當汲而為食,豈止一杯耶,安能易吾性乎!」遂畢飲而去。 在職數年,甚有惠政,卒於官。 謝叔方,雍州萬年人也。 初從巢剌王元吉征討,數有戰功,元吉奏授屈咥直府左軍騎。 太宗誅隱太子及元吉于玄武門,叔方率府兵與馮立合軍,拒戰于北闕下,殺敬君弘、呂世衡。 太宗兵不振,秦府護軍尉遲敬德傳元吉首以示之,叔方下馬號哭而遁。 明日出首,太宗曰:「義士也!」命釋之。 歷遷西、伊二州刺史,善綏邊鎮,胡戎愛而敬之,如事嚴父。 貞觀末,累加銀青光祿大夫,歷洪、廣二州都督。 永徽中卒。 王義方,泗州漣水人也。 少孤貧,事母甚謹,博通《五經》,而謇傲獨行。 初舉明經,因詣京師,中路逢徒步者,自雲父為潁上令,聞病篤,倍道將往焉,徒步不前,計無所出。 義方解所乘馬與之,不告姓名而去。 俄授晉王府參軍,直弘文館。 特進魏徵甚禮之,將以侄女妻之。 義方竟娶征之侄女,告人曰:「昔不附宰相之勢,今感知己之言故也。 」轉太子校書。 無何,坐與刑部尚書張亮交通,貶為儋州吉安丞。 行至海南,舟人將以酒脯致祭。 義方曰:「黍稷非馨,義在明德。 」乃酌水而祭,為文曰:「思帝鄉而北顧,望海浦而南浮。 必也行愆諸己,義負前修。 長鯨擊水,天吳覆舟。 因忠獲戾,以孝見尤。 四維霧廓,千里安流。 靈應如響,無作神羞。 」時當盛夏,風濤蒸毒,既而開霽,南渡吉安。 蠻俗荒梗,義方召諸首領,集生徒,親為講經,行釋奠之禮;清歌吹籥,登降有序,蠻酋大喜。 貞觀二十三年,改授洹水丞。 時張亮兄子皎,配流在崖州,來依義方而卒。 臨終托以妻子及致屍還鄉。 義方與皎妻自誓于海神,使奴負柩,令皎妻抱其赤子,乘義方之馬,身獨步從而還。 先之原武葬皎,告祭張亮,送皎妻子歸其家而往洹水。 轉雲陽丞,擢為著作佐郎。 顯慶元年,遷侍御史。 時中書侍郎李義府執權用事,婦人淳于氏有美色,坐事系大理,義府悅之,託大理丞畢正義枉法出之。 高宗又敕給事中劉仁軌、侍御史張倫重按其事。 正義自縊。 高宗特原義府之罪。 義方以義府奸蠹害政,將加彈奏,以問其母。 母曰:「昔王陵母伏劍成子之義,汝能盡忠立名,吾之願也,雖死不恨!」義方乃先奏曰: 臣聞春鶯鳴于獻歲,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應時,人有賤而言忠。 臣去歲冬初,雲陽下縣丞耳。 今春及夏,陛下擢臣著作佐郎,極文學之清選。 未幾,又拜臣侍御史,濫朝廷之雄職。 顧視生涯,隕首非報,唯欲有犯無隱,以廣天聽。 第4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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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4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