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士弟魯士。 魯士,字宗尹,本名殷士。 長慶元年,進士擢第,其年詔翰林覆試。 殷士與鄭朗等覆落,因改名魯士。 復登制科,位不達而卒。 初汝士中第,有時名,遂歷清貫。 其年諸子皆至正卿,鬱為昌族。 所居靜恭裡,知溫兄弟,並列門戟。 咸通中,昆仲子孫,在朝行方鎮者十餘人。 馬植,扶風人。 父曛。 植,元和十四年進士擢第,又登制策科,釋褐壽州團練副使。 得秘書省校書郎,三遷饒州刺史。 開成初,遷安南都護、御史中丞、安南招討使。 植文雅之餘,長於吏術。 三年,奏:「當管覊縻州首領,或居巢穴自固,或為南蠻所誘,不可招諭,事有可虞。 臣自到鎮,約之以信誠,曉之以逆順。 今諸首領,總發忠言,願納賦稅。 其武陸縣請升為州,以首領為刺史。 」從之。 又奏陸州界廢珠池復生珠。 以能政,就加檢校左散騎常侍,加中散大夫,轉黔中觀察使。 會昌中,入為大理卿。 植以文學政事為時所知。 久在邊遠,及還朝,不獲顯官,必微有望,李德裕素不重之。 宣宗即位,宰相白敏中與德裕有隙,凡德裕所薄者,必不次拔擢之。 乃加植金紫光祿大夫,行刑部侍郎,充諸道鹽鐵轉運使。 轉戶部侍郎,領使如故。 俄以本官同平章事,遷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 敏中罷相,植亦罷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數年,出為許州刺史、檢校刑部尚書、忠武軍節度觀察等使。 大中末,遷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觀察等使。 卒於鎮。 李讓夷,字達心,隴西人。 祖悅,父應規。 讓夷,元和十四年擢進士第,釋褐諸侯府。 太和初入朝,為右拾遺,召充翰林學士,轉左補闕。 三年,遷職方員外郎、左司郎中,充職。 九年,拜諫議大夫。 開成元年,以本官兼知起居舍人事。 時起居舍人李褒有痼疾,請罷官。 宰臣李石奏闕官,上曰:「褚遂良為諫議大夫,嘗兼此官,卿可盡言今諫議大夫姓名。 」石遂奏李讓夷、馮定、孫簡、蕭俶。 帝曰:「讓夷可也。 」李固言欲用崔球、張次宗。 鄭覃曰:「崔球游宗閔之門,赤墀下秉筆記注,為千古法,不可用朋黨。 如裴中孺、李讓夷,臣不敢有纖芥異論。 」其為人主大臣知重如此。 二年,拜中書舍人。 以鄭覃此言,深為李珏、楊嗣復所惡,終文宗世,官不達。 及德裕秉政,驟加拔擢,歷工、戶二侍郎,轉左丞。 累遷檢校尚書右仆射,俄拜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宣宗即位罷相,以太子賓客分司卒。 魏抃,字申之,鉅鹿人。 五代祖文貞公征,貞觀朝名相。 曾祖殷,汝陽令。 祖明,亦為縣令。 父馮,獻陵台令。 抃,太和七年登進士第。 楊汝士牧同州,闢為防禦判官,得秘書省校書郎。 汝士入朝,薦為右拾遺。 文宗以抃魏徵之裔,頗奇待之。 前邕管經略使董昌齡枉殺錄事參軍衡方厚,坐貶漵州司戶。 至是量移硤州刺史,抃上疏論之曰:「王者施渙汗之恩以赦有罪,唯故意殺人無赦。 昌齡比者錄以微效,授之方隅,不能祗慎寵光,恣其狂暴,無辜專殺,事蹟顯彰。 妻孥銜冤,萬里披訴。 及按鞫伏罪,貸以微生,中外議論,以為屈法。 今若授之牧守,以理疲人,則殺人者拔擢,而冤苦者何伸?交紊憲章,有乘至理。 」疏奏,乃改為洪州別駕。 御史中丞李孝本,皇族也,坐李訓誅,有女沒人掖廷。 抃諫曰: 臣聞治國家者,先資于德義;德義不修,家邦必壞。 故王者以德服人,以義使人。 服使之術,要在修身;修身之道,在於孜孜。 夫一失百虧之戒,存乎久要之源。 前志曰:「勿以小惡而為之,勿以小善而不為。 」斯則懼於漸也!臣又聞,君如日焉,顯晦之微,人皆瞻仰;照臨之大,何以掩藏?前代設敢諫之鼓,立誹謗之木,貴聞其過也。 陛下即位以來,誕敷文德,不悅聲色,出後宮之怨婦,配在外之鰥夫。 洎今十年,未嘗採擇。 自數月已來,天睠稍回,留神妓樂,教坊百人、二百人,選試未已;莊宅司收市,亹癖有聞。 昨又宣取李孝本之女入內。 宗姓不異,寵幸何名?此事深累慎修,有虧一簣。 陛下九重之內,不得聞知。 凡此之流,大生物議,實傷理道之本,未免塵穢之嫌。 夫欲人不知,莫若勿為。 諺曰:「止寒莫若重裘,止謗莫若自修。 」伏希陛下照鑒不惑;崇千載之盛德,去一旦之玩好。 教坊停息,宗女遣還,則大正人倫之風,深弘王者之體。 疏奏,帝即日出孝本女,遷抃右補闕。 詔曰:「昔乃先祖貞觀中諫書十上,指事直言,無所避諱。 每覽國史,未嘗不沉吟伸捲,嘉尚久之。 爾為拾遺,其風不墜,屢獻章疏,必道其所以。 至于備灑掃于諸王,非自廣其聲妓也;恤髫齔之宗女,固無嫌于徵取也。 雖然,疑似之間,不可家至而戶曉。 爾能詞旨深切,是博我之意多也。 噫!人能匪躬謇諤,似其先祖;吾豈不能虛懷延納,仰希貞觀之理歟?而抃居官日淺,未當敘進,吾豈限以常典,以待直臣!可右補闕。 」帝謂宰臣曰:「昔太宗皇帝得魏徵,裨補闕失,弼成聖政。 我得魏抃,于疑似之間,必能極諫。 不敢希貞觀之政,庶幾處無過之地矣。 」 教坊副使雲朝霞善吹笛,新聲變律,深愜上旨。 自左驍衛將軍宣授兼揚府司馬。 宰臣奏曰:「揚府司馬品高,郎官刺史迭處,不可授伶官。 」上意欲授之,因宰臣對,亟稱朝霞之善。 抃聞之,累疏陳論,乃改授潤州司馬。 荊南監軍使呂令琮從人,擅入江陵縣,毀罵縣令韓忠,觀察使韋長申狀與樞密使訴之。 抃上疏曰:「伏以州縣侵屈,只合上聞。 中外關連,須存舊制。 韋長任膺廉使,體合精詳,公事都不奏聞,私情擅為踰越。 況事無鉅細,不可將迎。 縣令官業有乖,便宜理罪;監軍職司侵越,即合聞天。 或以慮煩聖聽,何不但申門下?今則首紊常典,理合糾繩。 伏望聖慈,速加懲戒!」疏奏不出,時論惜之。 三年,轉起居舍人。 紫宸中謝,帝謂之曰:「以卿論事忠切,有文貞之風,故不循月限,授卿此官。 」又謂之曰:「卿家有何舊書詔?」對曰:「比多失墜,惟簪笏見存。 」上令進來。 鄭覃曰:「在人不在笏。 」上曰:「鄭覃不會我意,此即《甘棠》之義,非在笏而已。 」抃將退,又召誡之曰:「事有不當,即須奏論。 」抃曰:「臣頃為諫官,合伸規諷。 今居史職,職在記言,臣不敢輒逾職分。 」帝曰:「凡兩省官併合論事,勿拘此言。 」尋以本官直弘文館。 第37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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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