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復七八歲時已能秉筆為文。 年二十,進士擢第。 二十一,又登博學宏詞科,釋褐秘書省校書郎。 遷右拾遺,直史館。 以嗣復深于禮學,改太常博士。 元和十年,累遷至刑部員外郎。 鄭餘慶為詳定禮儀使,奏為判官,改禮部員外郎。 時父于陵為戶部侍郎,嗣覆上言與父同省非便,請換他官。 詔曰:「應同司官有大功以下親者,但非連判及勾檢之官並官長,則不在迴避之限。 如官署同,職司異,雖父子兄弟無所避嫌。 」再遷兵部郎中。 長慶元年十月,以庫部郎中知制誥,正拜中書舍人。 嗣復與牛僧孺、李宗閔皆權德輿貢舉門生,情義相得,進退取捨,多與之同。 四年,僧孺作相,欲薦拔大用,又以于陵為東都留守。 未歷相位,乃令嗣復權知禮部侍郎。 寶曆年元二月,選貢士六十八人,後多至達官。 文宗即位,拜戶部侍郎。 以父于陵太子少傅致仕,年高多疾,懇辭侍養,不之許。 太和四年,丁父憂免。 七年三月,起為尚書左丞。 其年宗閔罷相,德裕輔政。 七月,以嗣複檢校禮部尚書、梓州刺史、劍南東川節度觀察等使。 九年,宗閔復知政事。 三月,以嗣複檢校戶部尚書、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觀察處置等使。 開成二年十月,入為戶部侍郎,領諸道鹽鐵轉運使。 三年正月,與同列李珏並以本官同平章事,領使如故,進階金紫,弘農伯,食邑七百戶。 上以幣輕錢重,問鹽鐵使何以去其太甚?嗣復曰:「此事累朝制置未得,但且禁銅,未可變法。 法變擾人,終亦未罷去弊。 」李珏曰:「禁銅之令,朝廷常典,但行之不嚴,不如無令。 今江淮已南,銅器成肆,市井逐利者,銷錢一緡,可為數器,售利三四倍。 遠民不知法令,率以為常。 縱國家加爐鑄錢,何以供銷鑄之弊?所以禁銅之令,不得不嚴。 」 八月,紫宸奏事,曰:「聖人在上,野無遺賢。 陸洿上疏論兵,雖不中時事,意亦可獎。 閒居蘇州累年,宜與一官。 」李珏曰:「士子趨競者多,若獎陸洿,貪夫知勸矣。 昨竇洵直論事,陛下賞之以幣帛,況與陸洿官耶?」帝曰:「洵直獎其直心,不言事之當否。 」鄭覃曰:「若苞藏則不可知。 」嗣復曰:「臣深知洵直無邪惡,所奏陸洿官,尚未奉聖旨。 」鄭覃曰:「陛下須防朋黨。 」嗣復曰:「鄭覃疑臣朋黨,乞陛下放臣歸去。 」因拜乞罷免。 李珏曰:「比來朋黨,近亦稍弭。 」覃曰:「近有小朋黨生。 」帝曰:「此輩凋喪向盡。 」覃曰:「楊漢公、張又新、李續之即今尚在。 」珏曰:「今有邊事論奏。 」覃曰:「論邊事安危,臣不如珏;嫉惡則珏不如臣。 」嗣復曰:「臣聞左右佩劍,彼此相笑。 臣今不知鄭覃指誰為朋黨。 」因當香案前奏曰:「臣待罪宰相,不能申夔、龍之道,唯以朋黨見譏,必乞陛下罷臣鼎職。 」上慰勉之。 文宗方以政事委嗣復,惡覃言切。 帝延英謂宰臣曰:「人傳符讖之語,自何而來?」嗣復對曰:「漢光武好以讖書決事,近代隋文帝亦信此言,自是,此說日滋,只如班彪《王命論》所引,蓋矯意以止賊亂,非所重也。 」李珏曰:「喪亂之時,佐命者務神符命;理平之代,只合推諸人事。 」上曰:「卿言是也。 」帝又曰:「天后用人,有自布衣至宰相者,當時還得力否?」嗣復曰:「天后重行刑闢,輕用官爵,皆自圖之計耳。 凡用人之道,歷試方見其能否。 當艱難之時,或須拔擢,無事之日,不如且循資級。 古人拔卒為將,非治平之時,蓋不獲已而用之也。 」上又問新修《開元政要》,敘致何如。 嗣復曰:「臣等未見。 陛下若欲遺之子孫,則請宣付臣等,參詳可否。 玄宗或好游畋,或好聲色,與貞觀之政不同,故取捨須當,方堪流傳。 」 四年五月,上問延英政事,逐日何人記錄監修?李珏曰:「是臣職司。 」陳夷行曰:「宰相所錄,必當自伐,聖德即將掩之。 臣所以頻言,不欲威權在下。 」珏曰:「夷行此言,是疑宰相中有賣威權、貨刑賞者。 不然,何自為宰相而出此言?臣累奏求退,若得王傅,臣之幸也。 」鄭覃曰:「陛下開成元年、二年政事至好,三年、四年漸不如前。 」嗣復曰:「元年、二年是鄭覃、夷行用事,三年、四年臣與李珏同之。 臣蒙聖慈擢處相位,不能悉心奉職。 鄭覃雲『三年之後,一年不如一年』,臣之罪也。 陛下縱不誅夷,臣合自求泯滅。 」因叩頭曰:「臣今日便辭玉階,不敢更入中書。 」即趨去。 上令中使召還,勞之曰:「鄭覃失言,卿何及此?」覃起謝曰:「臣性愚拙,言無顧慮。 近日事亦漸好,未免些些不公,亦無甚處。 臣亦不獨斥嗣復,遽何至此。 所為若是,乃嗣復不容臣耳。 」嗣復曰:「陛下不以臣微才,用為中書侍郎。 時政善否,其責在臣。 陛下月費俸錢數十萬,時新珍異,必先賜與,蓋欲輔佐聖明,臻于至理。 既一年不如一年,非惟臣合得罪,亦上累聖德。 伏請別命賢能,許臣休退。 」上曰:「鄭覃之言偶然耳,奚執咎耶?」嗣複數日不入,上表請罷。 帝方委用,乃罷鄭覃、夷行知政事。 自是,政歸嗣復,進加門下侍郎。 明年正月,文宗崩。 先是,以敬宗子陳王為皇太子。 中尉仇士良違遺令立武宗。 武宗之立,既非宰相本意,甚薄執政之臣。 其年秋,李德裕自淮南入輔政。 九月,出嗣復為湖南觀察使。 明年,誅樞密薛季稜、劉弘逸。 中人言:「二人頃附嗣復、李珏,不利於陛下。 」武宗性急,立命中使往湖南、桂管,殺嗣復與珏。 宰相崔鄲、崔珙等亟請開延英,因極言國朝故事,大臣非惡逆顯著,未有誅戮者,願陛下復思其宜。 帝良久改容曰:「朕纘嗣之際,宰相何嘗比數。 李珏、季稜志在扶冊陳王,嗣復、弘逸志在樹立安王。 立陳王猶是文宗遺旨,嗣復欲立安王,全是希楊妃意旨。 嗣復嘗與妃書云:『姑姑何不敩則天臨朝?』」珙等曰:「此事曖昧,真虛難辨。 」帝曰:「楊妃曾臥疾,妃弟玄思,文宗令入內侍疾月餘,此時通導意旨。 朕細問內人,情狀皎然,我不欲宣出於外。 向使安王得志,我豈有今日?然為卿等恕之。 」乃追潭、桂二中使,再貶嗣復潮州刺史。 宣宗即位,征拜吏部尚書。 大中二年,自潮陽還,至岳州病,一日而卒,時年六十六。 贈左仆射,謚曰孝穆。 子損、授、技、拭、捴,而授最賢。 第3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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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