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輿自負奇才,鋭于進取,乃進所業文章,乞試效用,宰執謂其躁競。 五年八月,改授著作郎,分司東都。 時李訓丁母憂在洛,與元輿性俱詭激,乘險蹈利,相得甚歡。 及訓為文宗寵遇,復召為尚書郎。 九年,以右司郎中知台雜。 七月,權知中丞事。 九年,拜御史中丞,兼判刑部侍郎。 是月,以本官同平章事,與訓同知政事。 而深謀詭算,熒惑主聽,皆生於二凶也。 訓竊發之日,兵自內出。 元輿易服單馬出安化門,為追騎所擒,送左軍族誅之。 郭行餘者,亦登進士第。 太和初,累官至楚州刺史。 五年,移刺汝州,兼御史中丞。 九月,入為大理卿。 李訓在東都時,與行余親善,行餘數相餉遺,至是用為九列,十一月,訓欲竊發,令其募兵,乃授邠寧節度使。 訓敗,族誅。 羅立言者,父名歡。 貞元末,登進士第。 寶曆初,檢校主客員外郎,為鹽鐵河陰院官。 二年,坐糴米不實,計臓一萬九千貫,鹽鐵使惜其吏能,定罪止削所兼侍御史。 太和中,為司農少卿,主太倉出納物,以貨厚賂鄭注,李訓亦重之。 訓將竊發,須兵集事,以京兆府多吏卒,用立言為京兆少尹,知府事。 訓敗日,族誅。 長安縣令孟琯貶硤州長史,萬年縣令姚中立朗州長史。 以兩縣捕賊官受立言指使故也。 初立言集兩縣吏卒,萬年捕賊官鄭洪懼禍託疾,既而詐死,令家人喪服聚哭。 姚中立陰知其故,恐以詐聞,不免其累,乃以狀告洪之詐。 仇士良拘洪入軍,洪銜中立之告,謂士良曰:「追集所由,皆因縣令處分,予何罪也。 」故中立坐貶,洪免死。 李孝本者,宗室之子也。 累官至刑部郎中,而依于訓、注以求進。 舒元輿作相,訓用孝本知台雜,權知中丞事,最預訓謀。 竊發之日,孝本從人殺內官十餘人于殿廷。 知事不濟,單騎走投鄭注。 至咸陽西原,為追騎所捕,族誅之。 坐訓、注而族者,凡十一家,人以為冤。 史臣曰:王者之政以德,霸者之政以權。 古先後王,率由茲道,而遂能息人靖亂,垂統作則者。 如梓人共柯而殊工,良奕同枰而獨勝,蓋在得其術,則事無後艱。 昭獻皇帝端冕深帷,憤其廝養,欲鏟宮居之弊,載澄刑政之源。 當宜禮一代正人,訪先朝耆德,修文教而厚風俗,設武備以服要荒。 俾西被東漸,皆陶于景化;柔祗蒼昊,必降于闕祥,自然懷德以寧,無思不服。 況區區宦者,獨能悖化哉?故豎刁、易牙,不廢齊桓之霸;韓嫣、籍孺,何妨漢帝之明。 蓋有管仲、亞夫之賢,屬之以大政故也。 此二君者,制禦閽寺,得其道也。 而昭獻忽君人之大體,惑纖狡之庸儒。 雖終日橫經,連篇屬思,但得好文之譽,庸非致治之先。 且李訓者,狙詐百端,陰險萬狀,背守澄而勸鴆,出鄭注以擅權。 只如盡隕四星,兼權八校,小人方寸,即又難知。 但慮為蚤虱而采溪蓀,翻獲螾蜓之患也。 嗚呼明主!夫何不思,遽致血濺黃門,兵交青瑣。 苟無籓後之勢,黃屋危哉!涯、餗綽有士風,晚為利喪,致身鬼蜮之伍,何逃瞰室之災。 非天不仁,子失道也! 贊曰:奭、旦興周,斯、高亡秦。 禍福非天,治亂由人。 訓、注奸偽,血頽象魏。 非時乏賢,君迷倒置。 列傳第一百二十 ○裴度 裴度,字中立,河東聞喜人。 祖有鄰,濮州濮陽令。 父漵, 河南府澠池丞。 度,貞元五年進士擢第,登宏辭科。 應制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對策高等,授河陰縣尉。 遷監察御史,密疏論權幸,語切忤旨,出為河南府功曹。 遷起居舍人。 元和六年,以司封員外郎知制誥,尋轉本司郎中。 七年,魏博節度使田季安卒。 其子懷諫幼年不任軍政,牙軍立小將田興為留後。 興布心腹于朝廷,請守國法,除吏輸常賦,憲宗遣度使魏州宣諭。 興承僭侈之後,車服垣屋,有逾制度,視事齋閣,尤加宏敞。 興惡之,不于其間視事,乃除舊採訪使居之,請度為壁記,述興謙降奉法,魏人深德之。 興又請度遍至屬郡,宣述詔旨,魏人郊迎感悅。 使還,拜中書舍人。 九年十月,改御史中丞。 宣徽院五坊小使,每歲秋按鷹犬于畿甸,所至官吏必厚邀供餉,小不如意,即恣其須索,百姓畏之如寇盜。 先是,貞元末,此輩暴橫尤甚,乃至張網羅於民家門及井,不令出入汲水,曰:「驚我供奉鳥雀。 」又群聚于賣酒食家,肆情飲啖。 將去,留蛇一篋,誡之曰:「吾以此蛇致供奉鳥雀,可善飼之,無使饑渴。 」主人賂而謝之,方肯攜蛇篋而去。 至元和初,雖數治其弊,故態未絶。 小使嘗至下邽縣,縣令裴寰性嚴刻,嫉其凶暴,公館之外,一無曲奉。 小使怒,構寰出慢言。 及上聞,憲宗怒,促令攝寰下獄,欲以大不敬論。 宰相武元衡等以理開悟,帝怒不解。 度入延英奏事,因極言論列,言寰無罪。 上愈怒曰:「如卿之言,寰無罪即決五坊小使;如小使無罪,即決裴寰。 」度對曰:「按罪誠如聖旨,但以裴寰為令長,憂惜陛下百姓如此,豈可加罪?」上怒色遽霽。 翌日,令釋寰。 尋以度兼刑部侍郎,奉使蔡州行營,宣諭諸軍。 既還,帝問諸將之才,度曰:「臣觀李光顏見義能勇,終有所成。 」不數日,光顏奏大破賊軍于時曲,帝尤嘆度之知人。 十年六月,王承宗、李師道俱遣刺客刺宰相武元衡,亦令刺度。 是日,度出通化裡,盜三以劍擊度,初斷靴帶,次中背,才絶單衣,後微傷其首,度墮馬。 會度帶氈帽,故創不至深。 賊又揮刃追度,度從人王義乃持賊連呼甚急,賊反刃斷義手,乃得去。 度已墮溝中,賊謂度已死,乃捨去。 居三日,詔以度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度勁正而言辯,尤長於政體,凡所陳諭,感動物情。 自魏博使還,宣達稱旨,帝深嘉屬。 又自蔡州勞軍還,益聽其言。 尚以元衡秉政,大用未果,自盜發都邑,便以大計屬之。 初,元衡遇害,獻計者或請罷度官以安二鎮之心,憲宗大怒曰:「若罷度官,是奸計得行,朝綱何以振舉?吾用度一人,足以破此二賊矣。 」度亦以平賊為己任。 度以所傷請告二十餘日,詔以衛兵宿度私第,中使問訊不絶。 未拜前一日,宣旨謂度曰:「不用宣政參假,即延英對來。 」及度入對,撫諭盩厔。 時群盜干紀,變起都城,朝野恐駭。 及度命相制下,人情始安,以為必能殄寇。 自是誅賊之計,日聞獻替,用軍愈急。 第3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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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