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入為刑部尚書,尋複檢校吏部尚書、鄆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天平軍節度、鄆曹濮觀察等使。 自元和末,收復師道十二州為三鎮。 朝廷務安反側,徵賦所入,盡留贍軍,貫緡尺帛,不入王府。 侑以軍賦有餘,賦不上供,非法也,乃上表起太和七年,請歲供兩稅、榷酒等錢十五萬貫、粟五萬碩。 詔曰:「鄆、曹、濮等州,元和已來,地本殷實,自分三道,十五餘年,雖頒詔書,竟未入賦。 殷侑承兵戈之後,當歉旱之餘,勤力奉公,謹身守法。 才及周歲,已致阜安。 而又體國輸忠,率先入貢,成三軍奉上之志,陳一境樂輸之心。 尋有表章,良用嘉嘆!」尋就加檢校右仆射。 九年,御史大夫溫造劾侑不由制旨,增監軍俸入,賦斂於人。 上不問,以庾承宣代還。 其年,濮州錄事參軍崔元武,于五縣人吏率斂,及縣官料錢,以私馬抬估納官,計絹一百二十匹。 大理寺斷三犯俱發,以重者論。 只以中私馬為重,止令削三任官。 而刑部覆奏,令決杖配流。 獄未決。 侑奏曰:「法官不習法律,三犯不同,即坐其所重。 元武所犯,皆枉法取受,準律,枉法十五匹已上絞。 《律疏》云:即以臓致罪,頻犯者並累科。 據元武所犯,令當入處絞刑。 」疏奏,元武依刑部奏,決六十,流賀州。 乃授侑刑部尚書。 八月,檢校右仆射,復為天平軍節度使。 上以溫造所奏深文故也。 開成元年,復召為刑部尚書。 時初經李訓之亂,上問侑治安之術。 侑極言委任責成,宜在朝之耆德,新進小生,無宜輕用。 帝深嘉之,賜錦彩三百匹。 及中謝,又令中使就第賜金十斤。 其年七月,檢校左仆射,出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二年三月,以病求代,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十一月,複檢校右仆射,出為忠武節度、陳許蔡觀察等使。 三年七月,卒於鎮,時年七十二,贈司空。 侑以通經入仕,觀風撫俗,所蒞有聲。 而晚年急於大用,稍通權幸,物望減于往時。 子羽。 羽太和五年登進士第,籓府闢召,不至通顯。 子盈孫。 盈孫,乾符末為成都掾。 駕在西川,用為太常博士,禮學有祖風。 光啟二年冬,隨駕自成都還。 三年二月,駐蹕鳳翔。 時宗廟為賊所焚,車駕至京,告享無所。 四月,盈孫謂宰執曰:「太廟十一室,並祧廟八室,及三太后三室,因光啟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車駕出宮,其緣室法物神主,本司載行,至鄠縣並被盜剽奪。 皇帝還宮,合先製造。 」宰相鄭延昌奏曰:「太廟大殿二十二間,功績至大,計料支費不少;兼宗廟制度,損益重難,今未審依元料修奉,為復別有商量。 」敕付禮院詳議。 時博士四人,杜用勵在利州,崔澄在河中,封舜卿在巴南。 獨盈孫獻議曰:「太廟制度。 歷代參詳,皆符典經,難議損益。 謹按舊制,十一室,二十三間,十一架。 垣墉廣袤之度,堂室淺深之規,階陛等級之差,棟宇崇低之則,前古所謂奢不能侈,儉不能逾者也。 今以朝廷帑藏方虛,費用稍廣,須資變禮,將務從宜,固不可易前聖之規模,狹大朝之制度,當憑典實,別有參詳。 謹按至德二年,以太廟方修,新作神主,于長安殿安置,便行饗告之禮,如同宗廟之儀,以俟廟成,方為遷祔。 當時議論,無所是非。 竊知今者京城除大內正衙外,別無殿宇。 伏聞先有詔旨,且以少府監大權充太廟。 伏緣十一室于五間之中,陳設隘狹,伏請接續之兩頭,成十一室,薦饗之。 三太后廟,即于監內西南,別取屋宇三間,且充廟室。 候太廟修奉畢日,別議遷祔。 」敕旨依奏。 其神主、法物、樂懸,皆盈孫奏重修制,知禮者稱為博洽。 龍紀元年十一月,昭宗郊祀圓丘。 兩中尉楊復恭及兩樞密,皆請朝服。 盈孫上疏曰:「臣昨赴齋宮,見中尉、樞密內臣,皆具朝服。 臣尋前代及國朝典令,無內官朝服制度。 伏以皇帝陛下,承天禦歷,聖祚中興,祗見宗祧,克陳大禮,皆稟高祖、太宗之成制,必循虞、夏、商、周之舊經。 軒冕服章,式遵彞憲。 若內官要衣朝服,令依所守官本品之服。 事雖無據,粗可行之。 臣忝禮司,合具陳奏。 」時中貴皆如宰相大臣朝服,故盈孫論之。 帝雖不從,嘉其所守。 轉秘書少監,卒。 徐晦,進士擢第,登直言極諫制科,授櫟陽尉,皆自楊憑所薦。 及憑得罪,貶臨賀尉,交親無敢祖送者;獨晦送至藍田,與憑言別。 時故相權德輿與憑交分最深,知晦之行,因謂晦曰:「今日送臨賀,誠為厚矣,無乃為累乎!」晦曰:「晦自布衣受楊公之眷,方茲流播,爭忍無言而別?如他日相公為奸邪所譖,失意于外,晦安得與相公輕別?」德輿嘉其真懇,大稱之於朝。 不數日,御史中丞李夷簡請為監察,晦白夷簡曰:「生平不踐公門,公何取信而見獎拔?」夷簡曰:「聞君送楊臨賀,不顧犯難,肯負國乎?」由是知名。 歷殿中侍御史、尚書郎,出為晉州刺史。 入拜中書舍人。 寶曆元年,出為福建觀察使。 二年,入為工部侍郎,出為同州刺史、兼御史中丞。 太和四年,征拜兵部侍郎。 五年,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晦性強直,不隨世態,當官守正。 唯嗜酒太過,晚年喪明,乃至沉廢。 以禮部尚書致仕。 開成三年三月卒,贈兵部尚書。 史臣曰:溫、柳二公,以文行飾躬,砥礪名節,當官守法,侃侃有大臣之節,而竟不登三事,位止正卿。 所以知公輔之量,以和為貴。 漢武帝畏汲黯而相孫弘,太宗重魏徵而委玄齡,其旨遠也。 韋、崔名士,薦賢致主,綽有古風。 殷司空治民,斯為循吏,而忠規壯節,至晚不衰。 徐、郭讜言,鬱為佳士。 如數君者,實為令人。 贊曰:柳氏禮法,公忠節概。 搏擊為優,彌綸則隘。 夏卿獎拔,晦叔匡將。 徐、郭之議,金玉鏘鏘。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元稹 龐嚴附 白居易 弟行簡 敏中附 元稹,字微之,河南人。 後魏昭成皇帝,稹十代祖也。 兵部尚書、昌平公岩,六代祖也。 曾祖延景,岐州參軍。 祖悱,南頓丞。 父寬,比部郎中、舒王府長史,以稹貴,贈左仆射。 稹八歲喪父。 其母鄭夫人,賢明婦人也;家貧,為稹自授書,教之書學。 稹九歲能屬文。 十五兩經擢第。 二十四調判入第四等,授秘書省校書郎。 二十八應制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登第者十八人,稹為第一,元和元年四月也。 制下,除右拾遺。 第32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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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