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興元軍亂,殺節度使李絳。 文宗以造氣豪嫉惡,乃授檢校右散騎常侍、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 造辭赴鎮,以興元兆亂之狀奏之,文宗盡悟其根本,許以便宜從事。 帝慮用兵勞費,造奏曰:「臣計諸道征蠻之兵已回,俟臣行程至褒縣,望賜臣密詔,使受約束。 比臣及興元,諸軍相續而至,臣用此足矣。 」乃授造手詔四通。 神策行營將董重質、河中都將溫德彞、郃陽都將劉士和等,咸令稟造之命。 造行至褒城,會興元都將衛志忠征蠻回,謁見。 造即留以自衛,密與志忠謀。 又召亞將張丕、李少直各諭其旨。 暨發褒城,以八百人為衙隊,五百人為前軍,入府分守諸門。 造下車置宴,所司供帳于事。 造曰:「此隘狹,不足以饗士卒,移之牙門。 」坐定,將卒羅拜,志忠兵周環之。 造曰:「吾欲問新軍去住之意。 可悉前,舊軍無得錯雜。 」勞問既畢,傳言令坐,有未至者,因令舁酒巡行。 及酒匝,未至者皆至,牙兵圍之亦合。 坐卒未悟,席上有先覺者,揮令起,造傳言叱之,因帖息不敢動。 即召坐卒,詰以殺絳之狀。 志忠、張丕夾階立,拔劍呼曰「殺」。 圍兵齊奮,其賊首教練使丘鑄等並官健千人,皆斬首于地,血流四注。 監軍楊叔元在座,遽起求哀,擁造靴以請命;遣兵衛出之,以俟朝旨。 敕旨配流康州。 其親刃絳者斬一百斷,號令者斬三斷,余並斬首。 內一百首祭李絳,三十首祭王景延、趙存約等,並投屍于江。 以功就加檢校禮部尚書。 五年四月,入為兵部侍郎,以耳疾求退。 七月,檢校戶部尚書、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事、東畿汝防禦使。 造至洛中。 九月,制改授河陽懷節度觀察等使。 造以河內膏腴,民戶凋瘵,奏開濬懷州古秦渠枋口堰;役工四萬,溉濟源、河內、溫、武陟四縣田五千餘頃。 七年十一月,入為御史大夫。 造初赴鎮漢中,遇大雨,平地水深尺餘,乃禱鷄翁山祈晴,俄而疾風驅雲,即時開齊。 文宗嘗聞其事,會造入對言之,乃詔封鷄翁山為侯。 九年五月,轉禮部尚書。 其年六月病卒,時年七十,贈右仆射。 有文集八十捲。 造於晚年積聚財貨,一無散施,時頗譏之。 子璋嗣。 璋以廕入仕,累佐使府,歷三郡刺史。 咸通末,為徐泗節度使,徐州牙卒曰銀刀軍,頗驕橫。 璋至,誅其惡者五百餘人,自是軍中畏法。 入為京兆尹,持法太深,豪右一皆屏跡。 會同昌公主薨,懿宗怒,殺醫官,其家屬宗枝下獄者三百人。 璋上疏切諫,以為刑法太深。 帝怒,貶璋振州司馬。 製出,璋嘆曰:「生不逢時,死何足惜?」是夜自縊而卒。 郭承嘏,字復卿。 曾祖尚父汾陽王。 祖晞,諸衛將軍。 父鈞。 承嘏生而秀異,乳保之年,即好筆硯。 比及成童,能通《五經》。 元和四年,禮部侍郎張弘靖知其才,擢升進士第,累闢使幕。 歷渭南尉。 入朝為監察御史,遷起居舍人。 丁內艱,以孝聞,終喪,為侍御史,職方、兵部二員外,兵部郎中。 太和六年,拜諫議大夫。 頻上疏,言時政得失。 文宗以鄭注為太仆卿,承嘏論諫激切,注甚懼之。 本官知匭院事。 九年,轉給事中。 開成元年,出為華州刺史、兼御史中丞。 詔下,兩省迭詣中書,求承嘏出麾之由。 給事中盧載封還詔書,奏曰:「承嘏自居此官,繼有封駁,能奉其職,宜在瑣闥。 牧守之才,易為推擇。 」文宗謂宰臣曰:「承嘏久在黃扉,欲優其祿俸,暫令廉問近關。 而諫列拜章,惜其稱職,甚美事也。 」乃復為給事中。 文宗以淮南諸道累歲大旱,租賦不登,國用多闕。 及是,以度支、戶部分命宰臣鎮之。 承嘏論之曰:「宰相者,上調陰陽,下安黎庶,致君堯、舜,致時清平。 俾之閲簿書,算緡帛,非所宜也。 」帝深嘉之,遷刑部侍郎。 時因朔望,以刑法官得對,文宗從容顧問,恩禮甚厚。 未及大用,以二年二月卒。 承嘏身歿之後,家無餘財,喪祭所費,皆親友共給而後具。 搢紳之流,無不痛惜。 贈吏部尚書。 殷侑,陳郡人。 父懌。 侑為兒童時,勵志力學,不問家人資產。 及長,通經,以講習自娛。 貞元末,以《五經》登第,精於歷代沿革禮。 元和中,累為太常博士。 時回紇請和親,朝廷計費五百萬緡。 朝廷方用兵伐叛,費用百端,欲緩其期。 乃命宗正少卿李孝誠奉使宣諭,以侑為副。 侑謹重有節概,臨事俊辯。 既至虜庭,可汗初待漢使,盛陳兵甲,欲臣漢使而不答拜。 侑堅立不動,宣諭畢,可汗責其倨,宣言欲留而不遣。 行者皆懼,侑謂虜使曰:「可汗是漢家子婿,欲坐受使臣拜,是可汗失禮,非使臣之倨也。 」可汗憚其言,卒不敢逼。 使還,拜虞部員外郎。 王承宗拒命,遣侑銜命招諭之。 承宗尋稟朝旨,獻德、棣二州,遣二子入朝。 遷侑諫議大夫。 凡朝廷之得失,悉以陳論。 前後上八十四章,以言激切,出為桂管觀察使。 寶曆元年,檢校右散騎常侍、洪州刺史,轉江西觀察使。 所至以潔廉著稱。 入為衛尉卿。 文宗初即位,滄州李同捷叛,而王廷湊助逆,欲加兵鎮州,詔五品已上都省集議。 時上鋭于破賊,宰臣莫敢異議。 獨侑以廷湊再亂河朔,方徇招懷,雖附兇徒,未甚彰露,宜且含容,專討同捷。 其疏末云:「伏願以宗社安危為大計,以善師攻心為神武,以含垢安人為遠圖,以網漏吞舟為至誡。 」文宗雖不納,深所嘉之。 滄景平,以侑嘗為滄州行軍司馬。 太和四年,加檢校工部尚書、滄齊德觀察使。 時大兵之後,滿目荊榛,遺骸蔽野,寂無人煙。 侑不以妻子之官,始至,空城而已。 侑攻苦食淡,與士卒同勞苦。 周歲之後,流民襁負而歸。 侑上表請借耕牛三萬,以給流民,乃詔度支賜綾絹五萬匹,買牛以給之。 數年之後,戶口滋饒,倉稟盈積,人皆忘亡。 初州兵三萬,悉取給于度支。 侑一歲而賦入自贍其半,二歲而給用悉周,請罷度支給賜。 而勸課多方,民吏胥悅,上表請立德政碑。 以功加檢校吏部尚書。 侑以郭下清池縣在子城北,非便,奏移于南郭之內。 第3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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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