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幾,河東節度使李說嬰疾,事多曠弛,行軍司馬鄭儋代綜軍政;既而說卒,因授儋河東節度使。 是時姑息四方諸侯,未嘗特命帥守,物故即用行軍司馬為帥,冀軍情厭伏。 儋既為帥,德宗選朝士可以代儋為行軍司馬者。 因綬前日進獻,上頗記之,故命檢校司封郎中,充河東行軍司馬。 不周歲,儋卒,遷綬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兼太原尹、禦中大夫、北都留守,充河東節度支度營田觀察處置等使。 元和元年,楊惠琳叛于夏州,劉闢叛于成都,綬表請出師討伐。 綬悉選精甲,付牙將李光顏兄弟,光顏累立戰功。 蜀、夏平,加綬檢校尚書左仆射。 尋拜司空,進階金紫,封扶風郡公。 綬在鎮九年,以寬惠為政,士馬蕃息,境內稱治。 四年,入拜尚書右仆射。 綬雖名家子,為吏有方略,然鋭于勢利,不存名節,人士以此薄之。 嘗預百僚廊下食,上令中使馬江朝賜櫻桃。 綬居兩班之首,在方鎮時識江朝,敘語次,不覺屈膝而拜,御史大夫高郢亦從而拜。 是日,為御史所劾,綬待罪于朝,命釋之。 翌日,責江朝,降官一等。 尋出鎮荊南,進封鄭國公。 有漵州蠻首張伯靖者,殺長吏,據辰、錦等州,連九洞以自固,詔綬出兵討之。 綬遣部將李忠烈賫書曉諭,盡招降之。 九年,吳元濟叛,朝議加兵,以綬有弘恕之稱,可委以戎柄,乃授山南東道節度使,尋加淮西招撫使。 綬自帥師壓賊境,無威略以制寇;到軍日,遽發公藏以賞士卒,累年蓄積,一旦而盡。 又厚賂中貴人以招聲援。 師徒萬餘,閉壁而已,經年無尺寸功。 裴度見上,屢言綬非將帥之才,不可責以戎事,乃拜太子少保代歸。 尋檢校司空。 久之,進位太傅,食封至三千戶。 長慶二年五月卒,年七十七,詔贈太保。 綬材器不逾常品,事兄嫂過謹,為時所稱。 常以寬柔自持,位躋上公,年至大耋,前後統臨三鎮,皆號雄籓,所親士親睹為將相者凡九人,其貴壽如此。 蕭昕,河南人。 少補崇文進士。 開元十九年,首舉博學宏辭,授陽武縣主簿。 天寶初,復舉宏辭,授壽安尉,再遷左拾遺。 昕嘗與布衣張鎬友善,館而禮之,表薦之曰:「如鎬者,用之則為王者師,不用則幽谷一叟爾。 」玄宗擢鎬拾遺,不數年,出入將相。 及安祿山反,昕舉贊善大夫來瑱堪任將帥;思明之亂,瑱功居多。 累遷憲部員外郎,為副元帥哥舒翰掌書記。 潼關敗,間道入蜀,遷司門郎中。 尋兼安陸長史,為河南等道都統判官。 遷中書舍人,兼揚府司馬,佐軍仍舊,入拜本官,累遷秘書監。 代宗幸陝,昕出武關詣行在,轉國子祭酒。 大曆初,持節弔回鶻。 時回鶻恃功,廷詰昕曰:「祿山、思明之亂,非我無以平定,唐國奈何市馬而失信,不時歸價?」眾皆失色。 昕答曰:「國家自平寇難,賞功無絲毫之遺,況鄰國乎!且仆固懷恩,我之叛臣,乃者爾助為亂,聯西戎而犯郊畿;及吐蕃敗走,回紇悔懼,啟顙乞和。 非大唐存念舊功,則當匹馬不得出塞矣!是回紇自絶,非我失信。 」回紇慚退,加禮以歸,為常侍。 十二年。 硃泚之亂,徒步出城,泚急求之,亡竄山谷間。 至奉天,遷太子少傅。 貞元初,兼禮部尚書,尋復知貢舉。 五年,致仕。 七年,卒於家,年九十,廢朝,謚曰懿。 杜亞,字次公,自雲京兆人也。 少頗涉學,善言物理及歷代成敗之事。 至德初,于靈武獻封章,言政事,授校書郎。 其年,杜鴻漸為河西節度,闢為從事,累授評事、御史。 後入朝,歷工、戶、兵、吏四員外郎。 永泰末,劍南叛亂,鴻漸以宰相出領山、劍副元帥,以亞及楊炎併為判官。 使還,授吏部郎中、諫議大夫。 炎為禮部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 亞自以才用合當柄任,雖為諫議大夫,而心不悅。 李棲筠承恩,眾望必為宰相,亞厚結之。 元載得罪,亞與劉晏、李涵等七人同鞫訊之。 載死之翌日,亞遷給事中、河北宣慰使。 宰相常袞亦不悅亞,歲余,出為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江西都團練觀察使。 德宗初嗣位,勵精求賢,令中使召亞。 亞自揣必以宰輔見征,乃促程而進,累路與人言議,語及行宰相事方面,或以公事諮祈,亞皆納之。 既至,帝微知之,不悅;又奏對辭旨疏闊,出為陝州觀察使兼轉運使。 尋遷河中、晉、絳等州防禦觀察使。 楊炎作相,劉晏得罪,亞坐貶睦州刺史。 興元初,召拜刑部侍郎。 出為揚州長史、兼御史大夫、淮南節度觀察使。 時承陳少游征稅煩重,奢侈僭濫之後,又新遭王紹亂兵剽掠;淮南之人,望亞之至,革剗舊弊,冀以康寧。 亞自以材當公輔之選,而聯出外職,志頗不適,政事多委參佐,招引賓客,談論而已。 揚州官河填淤,漕輓堙塞,又僑寄衣冠及工商等多侵衢造宅,行旅擁弊。 亞乃開拓疏啟,公私悅賴,而盛為奢侈。 江南風俗,春中有競渡之戲,方舟併進,以急趨疾進者為勝。 亞乃令以漆涂船底,貴其速進;又為綺羅之服,涂之以油,令舟子衣之,入水而不濡。 亞本書生,奢縱如此,朝廷亟聞之。 貞元五年,以戶部侍郎竇覦為淮南節度代亞。 亞猶以舊望,竇覦甚畏之。 改檢校吏部尚書,判東都尚書省事,充東都留守、都防禦使。 既病風,尚建利以固寵,奏請開苑內地為營田,以資軍糧;減度支每年所給,從之。 亞不躬親部署,但委判官張薦、楊晪。 初,奏請取荒地營田,其苑內地堪耕食者,先為留司中官及軍人等開墾已盡。 晉計急,乃取軍中雜錢舉息與畿內百姓,每至田收之際,多令軍人車牛散入村鄉,收斂百姓所得菽粟將還軍。 民家略盡,無可輸稅,人多艱食,由是大致流散。 乃厚賂中官,令奏河南尹無政,亞自此亦規求兼領河南尹,事不果。 帝漸知虛誕,乃以禮部尚書董晉代為東都留守,召亞還京師。 既風疾漸深,又患腳膝,不任朝謁。 貞元十四年卒於家,年七十四,贈太子少傅。 第2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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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2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