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君臣父子,是謂大倫,爰立紀綱,以正上下。 其或子不為子,臣不為臣,覆載莫可得容,幽明所宜共殛。 臣家本邊塞,累代唐人;從乃祖乃父以來,沐文子文孫之化。 臣幸因宗族,早列偏裨,驅馳戎馬之鄉,不睹朝廷之禮。 惟忠與孝,天與臣心。 常思奮不顧生,以身殉國,無由上達,私自感傷。 豈意命偶昌時,事緣難故,白刃之下,謬見推崇。 天慈遽臨,免書罪累,朝章薦及,仍委旂旄。 錫封壤于全籓,列班榮于八座;君父之恩已極,絲毫之效未伸,但以靦冒知羞,低回自愧。 是知功榮所著,必俟危亂之時;徼幸之來,卻在清平之日。 循涯揣分,以寵為憂。 伏自天寶已還,幽陵肇亂,山東奧壤,悉化戎墟。 外撫車馬,內懷梟獍,官封代襲,刑賞自專,國家含垢匿瑕,垂六十載。 臣每思此事,當食忘餐。 若稍假天年,得奉宸算,兼弱攻昧,批亢搗虛;竭鷹犬之資,展獲禽之用,導揚和氣,洗滌偽風,然後退歸田園,以避賢路。 臣懷此志,陛下察之! 優詔褒美。 弘正樂聞前代忠孝立功之事,于府舍起書樓,聚書萬餘卷,視事之隙,與賓佐講論古今言行可否。 今河朔有《沂公史例》十捲,弘正客為弘正所著也。 魏州自承嗣已來,館宇服玩有逾常制者,悉命徹毀之,以正大侈不居,乃視事于採訪使。 賓僚參佐,請之於朝。 頗好儒書,尤能史氏,《左傳》、《國史》,知其大略。 自弘正歸國,幽、恆、軍阝、蔡有齒寒之懼,屢遣客間說,多方誘阻,而弘正終始不移其操。 裴度明理體,詞說雄辯;弘正聽其言,終夕不倦。 遂深相結納,由是奉上之意逾謹。 元和十年,朝廷用兵討吳元濟,弘正遣子布率兵三千進討,屢戰有功。 李師道以弘正效忠,又襲其後,不敢顯助元濟,故絶其掎角之援,王師得致討焉。 俄而王承宗叛,詔弘正以全師壓境。 承宗懼,遣使求救于弘正,遂表其事,承宗遂納二子,獻德、棣二州以自解。 十三年,王師加兵于鄆,詔弘正與宣武、義成、武寧、橫海等五鎮之師會軍齊進。 十一月,弘正自帥全師自楊劉渡河築壘,距鄆四十里。 師道遣大將劉悟率重兵以抗弘正,結壘相望。 前後合戰,魏軍大捷。 而李醖、李光顏三面進攻,賊皆挫敗,其勢將危。 十四年三月,劉悟以河上之眾倒戈入鄆,斬師道首,詣弘正請降。 淄青十二州平,論功加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是年八月,弘正入覲,憲宗待之隆異,對於麟德殿,參佐將校二百餘人皆有頒錫,進加檢校司徒、兼侍中,實封三百戶。 仍以其兄檢校刑部尚書、相州刺史融為太子賓客,東都留司。 弘正三上章,願留闕下,憲宗勞之曰:「昨韓弘至朝,稱疾懇辭戎務,朕不得不從。 今卿復請留,意誠可尚,然魏土樂卿之政,鄰境服卿之威,為我長城,不可辭也。 可亟歸籓。 」弘正每懼有一旦之憂,嗣襲之風不革,兄弟子侄,悉仕于朝,憲宗皆擢居班列,硃紫盈庭,當時榮之。 十五年十月,鎮州王承宗卒,穆宗以弘正檢校司徒、兼中書令、鎮州大都督府長史,充成德軍節度、鎮冀深趙觀察等使。 弘正以新與鎮人戰伐,有父兄之怨,乃以魏兵二千為衛從。 十一月二十六日,至鎮州,時賜鎮州三軍賞錢一百萬貫,不時至,軍眾喧騰以為言。 弘正親自撫喻,人情稍安。 仍表請留魏兵為紀綱之仆,以持眾心,其糧賜請給于有司。 時度支使崔倰不知大體,固阻其請,凡四上表不報。 明年七月,歸卒於魏州,是月二十八日夜軍亂,弘正並家屬、參佐、將吏等三百餘口並遇害。 穆宗聞之震悼,冊贈太尉,賵賻加等。 弘正孝友慈惠,骨肉之恩甚厚。 兄弟子侄在兩都者數十人,競為崇飾,日費約二十萬,魏、鎮州之財,皆輦屬於道。 河北將卒心不平之,故不能盡變其俗,竟以此致亂。 弘正子布、群、牟。 布,弘正第三子。 始,弘正為田季安裨將,鎮臨清,布年尚幼,知季安身世必危,密白其父帥其所鎮之眾歸朝,弘正甚奇之。 及弘正節制魏博,布掌親兵,國家討淮、蔡,布率偏師隷嚴綬,軍于唐州,授檢校秘書監、兼殿中侍御史。 前後十八戰,破凌雲柵,下郾城,布皆有功,擢授御史中丞。 時裴度為宣撫使,嘗觀兵于沱口,賊將董重質領驍騎遽至,布以二百騎突出溝中擊之;俄而諸軍大集,賊乃退去。 淮西平,拜左金吾衛將軍、兼御史大夫。 十三年,丁母憂,起複舊官。 十五年冬,弘正移鎮成德軍,仍以布為河陽三城懷節度使,父子俱擁節旄,同日拜命。 時韓弘亦與子公武俱為節度使,然人以忠勤多田氏。 長慶元年春,移鎮涇原。 其秋,鎮州軍亂,害弘正,都知兵馬使王廷湊為留後。 時魏博節度使李醖病不能軍,無以捍廷湊之亂;且以魏軍田氏舊旅,乃急詔布至,起複為魏博節度使,仍遷檢校工部尚書,令布乘傳之鎮。 布喪服居堊室,去旌節導從之飾;及入魏州,居喪禦事,動皆得禮。 其祿俸月入百萬,一無所取,又籍魏中舊產,無鉅細計錢十餘萬貫,皆出之以頒軍士。 牙將史憲誠出己麾下,謂必能輸誠報效,用為先鋒兵馬使,精鋭悉委之。 時屢有急詔促令進軍。 十月,布以魏軍三萬七千討之,結壘于南宮縣之南。 十二月,進軍,下賊二柵。 時硃克融囚張弘靖,據幽州,與廷湊掎角拒命。 河朔三鎮,素相連衡,憲誠陰有異志。 而魏軍驕侈,怯于格戰,又屬雪寒,糧餉不給,以此愈無鬥志,憲誠從而間之。 俄有詔分佈軍與李光顏合勢,東救深州,其眾自潰,多為憲誠所有,布得其眾八千。 是月十日,還魏州。 十一日,會諸將覆議興師,而將卒益倨,咸曰:「尚書能行河朔舊事,則死生以之;若使復戰,皆不能也。 」布以憲誠離間,度眾終不為用,嘆曰:「功無成矣!」即日,密表陳軍情,且稱遺表,略曰:「臣觀眾意,終負國恩,臣既無功,不敢忘死。 伏願陛下速救光顏、元翼,不然,則義士忠臣,皆為河朔屠害。 」奉表號哭,拜授其從事李石。 乃入啟父靈,抽刀自刺,曰:「上以謝君父,下以示三軍。 」言訖而絶。 時議以布才雖不足,能以死謝家國,心志決烈,得燕、趙之古風焉。 穆宗聞之駭嘆,廢朝三日,詔曰: 第2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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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2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