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曆元年,馬璘奏加開府儀同三司。 軍中有能引二十四弓而犯盜者,璘欲免之,秀實曰:「將有私愛,則法令不一,雖韓、白復生,亦不能為理。 」璘善其議,竟使殺之。 璘決事有不合理者,必固爭之,得璘引過乃已。 璘城涇州,秀實掌留後,歸還,加御史中丞。 璘既奉詔徙鎮涇州,其士眾嘗自四鎮、北庭赴難中原,僑居驟移,頗積勞怨。 刀斧將王童之因人心動搖,導以為亂。 或告其事,且曰:「候嚴,警鼓為約矣。 」秀實乃召鼓人,陽怒失節,且戒之曰:「每更籌盡,必來報。 」每白之,輒延數刻,四更畢而曙。 既差互,童之亂不能作。 明日,告者復曰:「今夜將焚草場,期救火者同作亂。 」秀實使嚴加警備。 夜半火發,乃使令于軍中曰:「救火者斬。 」童之居外營,請入救火,不許。 明日斬之,捕殺其黨凡十餘人以徇,曰:「敢後徙者族!」於是遷涇州。 既至其理所,人煙夐絶,且無廩食。 朝廷憂之,遂詔璘遙管鄭、潁二州,以贍涇原軍,俾秀實為留後,二州甚理。 璘思其績用,又奏行軍司馬,兼都知兵馬使。 八年,吐蕃來寇,戰于鹽倉,我軍不利。 璘為寇戎所隔,逮暮未還,敗將潰兵爭道而入。 時都將焦令諶與諸將四五輩狼狽而至,秀實召讓之曰:「兵法:失將,麾下當斬。 公等忘其死而欲安其家耶!」令諶等恐懼,下拜數十。 秀實乃悉驅城中士卒未出戰者,使驍將統之,東依古原,列奇兵示賊將戰,且以收合敗亡。 蕃眾望之,不敢逼。 及夜,璘方獲歸。 十一年,璘疾甚,不能視事,請秀實攝節度副使兼左廂兵馬使。 秀實乃以十將張羽飛為招召將,分兵按甲,以備非常。 璘卒,而軍中行哭赴喪事于內,李漢惠接賓客于外,非其親不得居喪側,族談離立者捕而囚之。 都虞候史廷干、裨將崔珍張景華謀作亂,秀實乃送廷干于京師,徙珍及景華外鎮,軍中遂定,不戮一人。 尋拜秀實涇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四鎮北庭行軍涇原鄭潁節度使。 三四年間,吐蕃不敢犯塞,清約率易,遠近稱之。 非公會,不聽樂飲酒,私室無妓媵,無贏財,退公之後,端居靜慮而已。 德宗嗣位,就加檢校禮部尚書、張掖郡王。 建中元年,宰相楊炎欲行元載舊志,築原州城,開陵陽渠,詔中使上聞,仍問秀實可否之狀。 秀實以為方春不可興土功,請俟農隙。 炎以其沮己之謀,遂除司農卿,以邠寧節度李懷光兼涇原節度使,以事西拓。 無何,劉文喜叛,亦不果城。 四年,硃泚盜據宮闕,源休教泚偽迎鑾駕,陰濟逆志。 泚乃遣其將韓旻領馬步三千疾趨奉天。 時蒼黃之中,未有武備。 泚以秀實嘗為涇原節度,頗得士心,後罷兵權,以為蓄憤且久,必肯同惡,乃召與謀議。 秀實初詐從之,陰說大將劉海賓、何明禮、姚令言判官岐靈岳同謀殺泚,以兵迎乘輿。 三人者,皆秀實夙所獎遇,遂皆許諾。 及韓旻追駕,秀實以為宗社之危,期于頃刻,乃使人走諭靈岳,竊令言印。 不遂,乃倒用司農印印符以追兵。 旻至駱驛得符,軍人亦莫辯其印文,惶遽而回。 秀實謂海賓等曰:「旻之來,吾黨無遺類矣!我當直搏殺泚,不得則死,終不能向此賊稱臣。 」乃與海賓約,事急為繼,而令明禮應于外。 明日,泚召秀實議事,源休、姚令言、李忠臣、李子平皆在坐。 秀實戎服,與泚並膝,語至僭位,秀實勃然而起,執休腕奪其象笏,奮躍而前,唾泚面大罵曰:「狂賊,吾恨不斬汝萬段,我豈逐汝反耶!」遂擊之。 泚舉臂自捍,才中其顙,流血匍匐而走。 兇徒愕然,初不敢動;而海賓等不至,秀實乃曰:「我不同汝反,何不殺我!」凶黨群至,遂遇害焉。 海賓、明禮、靈岳相次被殺。 德宗在奉天聞其事,惜其委用不至,垂涕久之。 初,秀實見禁兵寡少,不足以備非常,乃上疏曰:「臣聞天子曰萬乘,諸侯日千乘,大夫曰百乘,此蓋以大制小,以十制一也。 尊君卑臣,強幹弱枝之義,在於此矣。 今外有不庭之虜,內有梗命之臣,竊觀禁兵不精,其數全少,卒有患難,將何待之!且猛虎所以百獸畏者,為爪牙也。 若去其爪牙,則犬彘馬牛悉能為敵。 伏願少留聖慮,冀裨萬一。 」及涇原兵作亂,召神策六軍,遂無一人至者。 秀實守節不二,竟歿于賊,其明略義烈如此。 興元元年二月,詔曰:「見危致命之謂忠,臨義有勇之謂烈。 惟爾勵臣節,不憚殺身;惟予式嘉乃勛,懋昭大典。 曰台不德,罔克若天,遘茲殷憂,變起都邑。 惟爾卿士,嗷然靡依,逼畏所加,淄澠共混。 故開府儀同三司、檢校禮部尚書、兼司農卿、上柱國、張掖郡王段秀實,操行嶽立,忠厚精至,義形于色,勇必有仁。 頃者嘗鎮涇原,克著威惠,叛卒知訓,咨爾以誠。 賊泚藏奸,欺爾以詐。 守人臣之大節,見元惡之深情,端委國門,挺身白刃。 誓碎凶渠之首,以敵君父之仇,視死如歸,履虎致咥。 噫,天未悔禍,事乖垂成,雄風壯圖,振駭群盜。 昔王蠋守死以全節,周顗正色而抗詞,惟我信臣,無愧前哲。 聲震寰宇,義冠古今,足以激勵人倫,光昭史冊。 不有殊等之賞,孰表非常之功。 爰議疇庸,特超檢限,著之甲令,樹此風聲。 可贈太尉,謚曰忠烈,宣付史官,仍賜實封五百戶、莊宅各一區。 長子與三品正員官,諸子並與五品正員官。 仍廢朝三日,收京城之後,以禮葬祭,旌表門閭。 朕承天子人,臨馭億兆,一夫不獲,時予之辜,況誠信不達,屢致寇戎,使抱義之臣陷于凶逆。 有臨危致命,歿而逾彰;有因事成功,權以合道。 苟利社稷,存亡一致,酬報之典,豈限常倫。 並委所司訪其事蹟,續具條奏,當加褒異,錫其井賦。 圖形雲閣,書功鼎彞,以彰我有服節死義之臣,傳于不朽。 」德宗還京,又詔曰:「贈太尉秀實,授乎貞烈,激其頽風,蒼黃之中,密藴雄斷。 將紓國難,詭收寇兵,撓其凶謀,果集吾事。 挺身徑進,奮擊渠魁,英名凜然,振邁千古。 宜差官致祭,並旌表門閭,緣葬所須,一切官給。 仍于墓所官為立碑,以揚徽烈。 」自貞元後累朝凡赦書節文褒獎忠烈,必以秀實為首。 第1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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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1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