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道,師古異母弟。 其母張忠志女。 師道時知密州事,師古死,其奴不發喪,潛使迎師道于密而奉之。 朝命久未至,師道謀于將吏,或欲加兵于四境,其判官高沐固止之。 乃請進兩稅,守鹽法,申官員,遣判官崔承寵、孔目官林英相繼奏事。 時杜黃裳作相,欲乘其未定也,以計分削之,憲宗以蜀川方擾,不能加兵于師道。 元和元年七月,遂命建王審遙領節度,授師道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權知鄆州事,棄淄青節度留後。 十月,加檢校工部尚書,兼鄆州大都督府長史,充平盧軍及淄青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支度營田觀察處置、陸運海運押新羅渤海兩蕃等使。 自正己至師道,竊有鄆、曹等十二州,六十年矣。 懼眾不附己,皆用嚴法制之。 大將持兵鎮于外者,皆質其妻子;或謀歸款于朝,事泄,其家無少長皆殺之。 以故能劫其眾,父子兄弟相傳焉。 五年七月,檢校尚書右仆射。 十年,王師討蔡州,師道使賊燒河陰倉,斷建陵橋。 初,師道置留邸于河南府,兵諜雜以往來,吏不敢辨。 因吳元濟北犯汝、鄭,郊畿多警,防禦兵盡戍伊闕,師道潛以兵數十百人內其邸,謀焚宮闕而肆殺掠。 既烹牛饗眾矣,明日將出,會有小將楊進、李再興者詣留守呂元膺告變,元膺追伊闕兵圍之,半日不敢進攻。 防禦判官王茂元殺一人而後進,或有毀其墉而入者。 賊眾突出殺人,圍兵奔駭,賊得結伍中衢,內其妻子于囊橐中,以甲冑殿而行,防禦兵不敢追。 賊出長夏門,轉掠郊墅,東濟伊水,入嵩山。 元膺誡境上兵重購以捕之。 數月,有山棚鬻鹿于市,賊遇而奪之,山棚走而征其黨,或引官軍共圍之谷中,盡獲之。 窮理得其魁首,乃中嶽寺僧圓靜,年八十餘,嘗為史思明將,偉悍過人。 初執之,使巨力者奮錘,不能折脛。 圓靜罵曰:「鼠子,折人腳猶不能,敢稱健乎!」乃自置其足教折之。 臨刑,乃曰:「誤我事,不得使洛城流血。 」死者凡數十人。 留守禦將二人、都亭驛卒五人、甘水驛卒三人,皆潛受其職署,而為之耳目,自始謀及將敗,無知者。 初,師道多買田于伊闕、陸渾之間,凡十所處,欲以舍山而衣食之。 有訾嘉珍、門察者,潛部分之,以屬圓靜,以師道錢千萬偽理嵩山之佛光寺,期以嘉珍竊發時舉火於山中,集二縣山棚人作亂。 及窮按之,嘉珍、門察,乃賊武元衡者,元膺具狀以聞。 及誅吳元濟,師道恐懼,上表乞聽朝旨,請割三州並遣長子入侍宿衛,詔許之。 師道識暗,政事皆決於群婢。 婢有號蒲大姊、袁七娘者,為謀主,乃言曰:「自先司徒以來,有此十二州,奈何一日無苦而割之耶!今境內兵士數十萬人,不獻三州,不過發兵相加,可以力戰,戰不勝,乃議割地,未晚也。 」師道從之而止,表言軍情不葉,乃詔諸軍討伐。 十年十二月,武寧軍節度使李願遣將王智興擊破師道之眾九千,斬首二千餘級,獲牛馬四千,遂至平陰。 十一年十一月,加師道司空,仍遣給事中柳公綽往宣慰,且觀所為,欲寬容之。 師道苟以遜順為辭,長惡不悛。 十三年七月,滄州節度使鄭權破淄青賊于齊州福城縣,斬首五百餘級。 十月,徐州節度使李愬、兵馬使李祐于兗州魚台縣破賊三千餘人。 魏博節度使田弘正率本軍自陽劉渡河,距鄆州九十里下營,再接戰,破賊三萬餘眾,生擒三千人,收器械不可勝紀。 陳許節度使李光顏于濮陽縣界破賊,收斗門城、杜莊柵。 田弘正復于故東阿縣界破賊五萬。 諸軍四合,累下城柵。 師道使劉悟將兵當魏博軍,既敗,數令促戰。 師未進,乃使奴召悟計事。 悟知其來殺己,乃稱病不出,召將吏謀曰:「魏博兵強,乘勝出戰,必敗吾師,不出則死。 今天子所誅,司空一人而已。 悟與公等皆被驅逐就死地,何如轉禍為福,殺其來使,以兵趣鄆州,立大功以求富貴。 」眾皆曰:「善。 」乃迎其使而斬之,遂賚師道追牒,以兵趣鄆州。 及夜,至門,示以師道追牒,乃得入。 兵士繼進,至球場,因圍其內城,以火攻之,擒師道而斬其首,送於魏博軍,元和十四年二月也。 是月,弘正獻於京師,天子命左右軍如受馘儀,先獻於太廟效社,憲宗禦興安門受之,百僚稱賀。 初,東軍諸道行營節度擒逆賊將夏侯澄等共四十七人,詔曰:「附麗凶黨,拒抗王師,國有常刑,悉合誅戮。 朕以久居污俗,皆被脅從,況討伐已來,時日不幾,縱懷轉禍之計,未有效款之由,情似可矜,朕不忍殺。 況三軍百姓,孰非吾人,詔令頒行,罪止師道。 方欲拯于塗炭,是用活其性命,誠為屈法,庶使知恩。 並宜特從釋放,仍令卻遞送至魏博及義成行營,各委節度收管驅使。 如父母血屬猶在賊中,或羸老疾病情切歸還者,仍量事優當放去,務備相全貸,何所疑留。 」及澄等至行營,賊覘知傳告,叛徒皆感朝恩,由是劉悟得行其謀焉。 師道妻魏氏及小男並配掖庭。 堂弟師賢、師智配流春州,侄弘巽配流雷州。 詔分其十二州為三節度,俾馬總、薛平、王遂分鎮焉。 仍命宰臣崔群撰碑以紀其績。 國家自天寶末安祿山首亂兩河,至寶應元年王師平史朝義,其將薛嵩、李懷仙、田承嗣、李寶臣等受偽命分領州郡,朝廷厭兵,因仆固懷恩請,就加官爵。 及侯希逸為軍人逐出,正己又據齊、魯之地,既而遞相膠固,聯結姻好,職貢不入,法令不加,率以為常。 仍皆署其子為副大使,父死子立,則以三軍之請聞,亦有為大將所殺而自立者。 自安、史以後,迄至于貞元,朝廷多務優容,每聞擅襲,因而授之,以故六十餘年,兩河號為反側之俗。 憲宗知人善任,削平亂跡,兩河復為王土焉。 師道妻魏氏,元和十五年出家為尼。 第16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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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1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