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煬帝始置進士之科,當時猶試策而已。 至高宗朝,劉思立為考功員外郎,又奏進士加雜文,明經填帖,從此積弊,浸轉成俗。 幼能就學,皆誦當代之詩;長而博文,不越諸家之集。 遞相黨與,用致虛聲,《六經》則未嘗開卷,《三史》則皆同掛壁。 況復征以孔門之道,責其君子之儒者哉。 祖習既深,奔競為務。 矜能者曾無愧色,勇進者但欲凌人,以毀讟為常談,以向背為己任。 投刺干謁,驅馳于要津;露才揚己,喧騰于當代。 古之賢良方正,豈有如此者乎!朝之公卿,以此待士,家之長老,以此垂訓。 欲其返淳樸,懷禮讓,守忠信,識廉隅,何可得也!譬之於水,其流已濁,若不澄本,何當復清。 方今聖德禦天,再寧寰宇,四海之內,顒顒向化,皆延頸舉踵,思聖朝之理也。 不以此時而理之,則太平之政又乖矣。 凡國之大柄,莫先擇士。 自古哲後,皆側席待賢;今之取人,令投牒自舉,非經國之體也。 望請依古制,縣令察孝廉,審知其鄉閭有孝友信義廉恥之行,加以經業,才堪策試者,以孝廉為名,薦之於州。 刺史當以禮待之,試其所通之學,其通者送名于省。 自縣至省,不得令舉人輒自陳牒。 比來有到狀保辯識牒等,一切並停。 其所習經,取《左傳》、《公羊》、《谷梁》、《禮記》、《周禮》、《儀禮》、《尚書》、《毛詩》、《周易》,任通一經,務取深義奧旨,通諸家之義。 試日,差諸司有儒學者對問,每經問義十條,問畢對策三道。 其策皆問古今理體及當時要務,取堪行用者。 其經義並策全通為上第,望付吏部便與官;其經義通八、策通二為中第,與出身;下第罷歸。 其明經比試帖經,殊非古義,皆誦帖括,冀圖僥倖。 並近有道舉,亦非理國之體,望請與明經、進士並停。 其國子監舉人,亦請準此。 如有行業不著,所由妄相推薦,請量加貶黜。 所冀數年之間,人倫一變,既歸實學,當識大猷。 居家者必修德業,從政者皆知廉恥,浮競自止,敦龐自勸,教人之本,實在茲焉。 事若施行,即別立條例。 詔左右丞、諸司侍郎、御史大夫、中丞、給、舍同議奏聞。 給事中李廣、給事中李棲筠、尚書左丞賈至、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嚴武所奏議狀與綰同。 尚書左丞至議曰: 謹按夏之政尚忠,殷之政尚敬,周之政尚文,然則文與忠敬,皆統人之行也。 且夫謚號述行,美極人文,人文興則忠敬存焉。 是故前代以文取士,本文行也,由辭以觀行,則及辭也。 宣父稱顏子不遷怒,不貳過,謂之好學。 至乎修《春秋》,則游、夏之徒不能措一辭,不亦明乎!間者禮部取人,有乖斯義。 《易》曰:「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關雎》之義曰:「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蓋王政之所由廢興也。 」故延陵聽《詩》,知諸侯之存亡。 今試學者以帖字為精通,不窮旨義,豈能知遷怒貳過之道乎?考文者以聲病為是非,唯擇浮艷,豈能知移風易俗化天下之事乎?是以上失其源而下襲其流,波蕩不知所止,先王之道,莫能行也。 夫先王之道消,則小人之道長;小人之道長,則亂臣賊子生焉。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漸者何?謂忠信之凌頽,恥尚之失所,末學之馳騁,儒道之不舉,四者皆取士之失也。 夫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 讚揚其風,系卿大夫也,卿大夫何嘗不出於士乎?今取士試之小道,而不以遠者大者,使干祿之徒,趨馳末術,是誘導之差也。 夫以蝸蚓之餌雜垂滄海,而望吞舟之魚,不亦難乎!所以食垂餌者皆小魚,就科目者皆小藝。 四人之業,士最關於風化。 近代趨仕,靡然向風,致使祿山一呼而四海震盪,思明再亂而十年不復。 向使禮讓之道弘,仁義之道著,則忠臣孝子比屋可封,逆節不得而萌也,人心不得而搖也。 且夏有天下四百載,禹之道喪而殷始興焉;殷有天下六百祀,湯之法棄而周始興焉;周有天下八百年,文、武之政廢而秦始並焉。 觀三代之選士任賢,皆考實行,故能風化淳一,運祚長遠。 秦坑儒士,二代而亡。 漢興,雜三代之政,弘四科之舉,西京始振經術之學,東都終持名節之行。 至有近戚竊位,強臣擅權,弱主孤立,母后專政,而社稷不隕,終彼四百,豈非興學行道、扇化于鄉裡哉?厥後文章道弊,尚于浮侈,取士術異,苟濟一時。 自魏至隋,僅四百載,三光分景,九州阻域,竊號僭位,德義不修,是以子孫速顛,享國咸促。 國家革魏、晉、梁、隋之弊,承夏、殷、周、漢之業,四隩既宅,九州攸同,覆燾亭育,合德天地。 安有舍皇王舉士之道,蹤亂代取人之術?此公卿大夫之辱也。 楊綰所奏,實為正論。 然自典午覆敗,中原版蕩,戎狄亂華,衣冠遷徙,南北分裂,人多僑處。 聖朝一平區宇,尚復因循,版圖則張,閭井未設,士居鄉士,百無一二,累緣官族,所在耕築,地望系之數百年之外,而身皆東西南北之人焉。 今欲依古制鄉舉裡選,猶恐取士之未盡也,請兼廣學校,以弘訓誘。 今京有太學,州縣有小學,兵革一動,生徒流離,儒臣師氏,祿廩無向。 貢士不稱行實,冑子何嘗講習,獨禮部每歲擢甲乙之第,謂弘獎擢,不其謬歟?祗足長浮薄之風,啟僥倖之路矣。 其國子博士等,望加員數,厚其祿秩,選通儒碩生,間居其職。 十道大郡,量置太學館,令博士出外,兼領郡官,召置生徒。 依乎故事,保桑梓者鄉裡舉焉,在流寓者庠序推焉。 朝而行之,夕見其利。 如此則青青不復興刺,擾擾由其歸本矣。 人倫之始,王化之先,不是過也。 李暠等議與綰協,文多不載。 宰臣等奏以舉人舊業已成,難於速改,其今歲舉人,望且許應舊舉,來歲奉詔,仍敕禮部即具條例奏聞。 代宗以廢進士科問翰林學士,對曰:「進士行來已久,遽廢之,恐失人業。 」乃詔孝廉與舊舉兼行。 綰又奏歲貢孝悌力田及童子科等,其孝悌力田,宜有實狀,童子越眾,不在常科,同之歲貢,恐長僥倖之路。 詔停之。 再遷吏部侍郎,歷典舉選,精核人物,以公平稱。 第1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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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