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宗北幸,至平涼,未知所適。 鴻漸與六城水運使魏少游、節度判官崔漪、支度判官盧簡金、關內鹽池判官李涵謀曰:「今胡羯亂常,二京陷沒,主上南幸于巴蜀,皇太子理兵于平涼。 然平涼散地,非聚兵之處,必欲制勝,非朔方不可。 若奉殿下,旬日之間,西收河、隴,回紇方強,與國通好,北征勁騎,南集諸城,大兵一舉,可復二京。 雪社稷之恥,上報明主,下安蒼生,亦臣子之用心,國家之大計也。 」鴻漸即日草箋具陳兵馬招集之勢,錄軍資、器械、倉儲、庫物之數,令李涵賫赴平涼,肅宗大悅。 鴻漸知肅宗發平涼,于北界白草頓迎謁,因勞諸使及兵士,進言曰:「朔方天下勁兵,靈州用武之處。 今回紇請和,吐蕃內附,天下郡邑,人皆堅守,以待制命。 其中雖為賊所據,亦望不日收復,殿下整理軍戎,長驅一舉,則逆胡不足滅也。 」肅宗然之。 及至靈武,鴻漸與裴冕等勸即皇帝位,以歸中外之望,五上表,乃從。 鴻漸素習帝王陳布之儀,君臣朝見之禮,遂採摭舊儀,綿蕝其事。 城南設壇壝,先一日具儀注草奏。 肅宗曰:「聖君在遠,寇逆未平,宜罷壇場。 」余可其奏。 肅宗即位,授兵部郎中,知中書舍人事,尋轉武部侍郎。 至德二年,兼御史大夫,為河西節度使、涼州都督。 兩京平,遷荊州大都督府長史、荊南節度使。 襄州大將康楚元、張嘉延盜所管兵,據襄州城叛,刺史王政遁走。 嘉延南襲荊州,鴻漸聞之,棄城而遁。 澧、朗、硤、歸等州聞鴻漸出奔,皆惶駭,潛竄山谷。 歲余,征拜尚書右丞、吏部侍郎、太常卿,充禮儀使。 二聖晏駕,鴻漸監護儀制,山陵畢,加光祿大夫,封衛國公。 廣德二年,代宗將享郊廟,拜鴻漸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轉中書侍郎。 永泰元年十月,劍南西川兵馬使崔旰殺節度使郭英乂,據成都,自稱留後。 邛州衙將柏貞節、瀘州衙將楊子琳、劍州衙將李昌巙等興兵討旰,西蜀大亂。 明年二月,命鴻漸以宰相兼充山、劍副元帥、劍南西川節度使,以平蜀亂。 鴻漸心無遠圖,志氣怯懦,又酷好浮圖道,不喜軍戎。 既至成都,懼旰雄武,不復問罪,乃以劍南節製表讓于旰。 時西戎寇邊,關中多事,鴻漸孤軍陷險,兵威不振,代宗不獲已,從之。 仍以旰為劍南西川行軍司馬,柏貞節為邛州刺史,楊子琳為瀘州刺史,各罷兵。 尋請入覲,仍表崔旰為西川兵馬留後。 大曆二年,詔以旰為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使,召鴻漸還京。 鴻漸仍率旰同入覲,代宗嘉之。 後知政事,轉門下侍郎,讓山南副元帥。 三年八月,代王縉為東都留守,充河南、淮西、山南東道副元帥,平章事如故。 以疾上表乞骸骨,從之,竟不之任。 四年十一月卒,贈太尉,謚曰文憲。 輟朝三日,賜物五百疋,粟五百石。 鴻漸晚年樂於退靜,私第在長興裡,館宇華靡,賓僚宴集。 鴻漸悠然賦詩曰:「常願追禪理,安能挹化源。 」朝士多屬和之。 及休致後病,令僧剃頂發,及卒,遺命其子依胡法塔葬,不為封樹,冀類緇流,物議哂之。 史臣曰:祿山狂悖已顯,玄宗寵任無疑,見素知國危,陳廟算,直言極諫,而君不從,獨正犯難,而人不咎,出生入死,善始令終者鮮矣。 時論以見素取容于國忠,無言匡大政。 且國忠恃內戚,弄重權,沮林甫奸豪,取其大位,若見素之孤直,豈許取容?蓋禍胎已成,政柄久紊,見素入相餘年,言不從而難作,雖有周、孔之才,其能匡救者乎?諤才辯,顗儉約,雅符積善之慶矣。 圓守文之士,非禦侮之才。 渙才兼行聞,命與時會。 發言上沃主意,遽致顯榮;當官屢為吏欺,終及竄逐。 所謂可與適道,未可與權。 縱忠於國,能于官,孝于家,三者備矣,孰能繼之?鴻漸有衛社之功,非干城之責,時以任崔旰為非,則不然矣。 且旰南拒貞節,北敗獻誠,宜以懷來,未可力制,終致歸國,豈非臧謀?向討之,即為劇賊矣。 然事佛徼福,朋勢取容,非君子之道焉。 贊曰:玄宗失德,祿山肆逆。 見素竭節,諸公協力。 列傳第五十九 ○馮盎 阿史那社爾 子道真 叔祖蘇尼失 蘇尼失子忠附 契苾何力黑齒常之 李多祚 李嗣業 白孝德 馮盎,高州良德人也。 累代為本部大首領。 盎少有武略,隋開皇中為宋康令。 仁壽初,潮、成等五州獠叛,盎馳至京,請討之。 文帝敕左仆射楊素與盎論賊形勢,素曰:「不意蠻夷中有此人,大可奇也。 」即令盎發江、嶺兵擊之。 賊平,授金紫光祿大夫,仍除漢陽太守。 武德三年,廣、新二州賊帥高法澄、洗寶徹等並受林士弘節度,殺害隋官吏,盎率兵擊破之。 既而寶徹兄子智臣又聚兵于新州,自為渠帥,盎趨往擊之。 兵交,盎卻兜鍪大呼曰:「爾等頗識我否?」賊多棄戈肉袒而拜,其徒遂潰,擒寶徹、智臣等,嶺外遂定。 或有說盎曰:「自隋季崩離,海內騷動。 今唐雖應運,而風教未浹,南越一隅,未有所定。 公克平五嶺二十餘州,豈與趙佗九郡相比?今請上南越王之號。 」盎曰:「吾居南越,于茲五代,本州牧伯,唯我一門,子女玉帛,吾之有也。 人生富貴,如我殆難,常恐弗克負荷,以墜先業。 本州衣錦便足,余復何求?越王之號,非所聞也。 」 四年,盎以南越之眾降,高祖以其地為羅、春、白、崖、儋、林等八州,仍授盎上柱國、高羅總管,封吳國公,尋改封越國公。 拜其子智戴為春州刺史,智或東合州刺史,徙封盎耿國公。 貞觀五年,盎來朝,太宗宴賜甚厚。 俄而羅竇諸洞獠叛,詔令盎率部落二萬為諸軍先鋒。 時有賊數萬屯據險要,不可攻逼。 盎持弩語左右曰:「盡吾此箭,可知勝負。 」連發七矢,而中七人,賊退走,因縱兵乘之,斬首千餘級。 太宗令智戴還慰省之,自後賞賜不可勝數。 盎奴婢萬餘人,所居地方二千里,勤於簿領,詰擿奸狀,甚得其情。 二十年卒。 贈左騎衛大將軍、荊州都督。 阿史那社爾,突厥處羅可汗子也。 年十一,以智勇稱于本蕃,拜為拓設,建牙于磧北,與欲谷設分統鐵勒、紇骨、同羅等諸部。 在位十年,無所課斂。 諸首領或鄙其不能富貴,社爾曰:「部落既豐,於我便足。 」諸首領咸畏而愛之。 第1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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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1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