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宇文融為御史中丞,引之同列,因拜御史中丞,歷刑、吏二侍郎。 時武惠妃愛傾後宮,二子壽王、盛王以母愛特見寵異,太子瑛益疏薄。 林甫多與中貴人善,乃因中官白惠妃云:「願保護壽王。 」惠妃德之。 初,侍中裴光庭妻武三思女,詭譎有材略,與林甫私。 中官高力士本出三思家,及光庭卒,武氏銜哀祈于力士,請林甫代其夫位,力士未敢言,玄宗使中書令蕭嵩擇相,嵩久之以右丞韓休對,玄宗然之,乃令草詔。 力士遽漏于武氏,乃令林甫白休。 休既入相,甚德林甫,與嵩不和,乃薦林甫堪為宰相,惠妃陰助之,因拜黃門侍郎,玄宗眷遇益深。 二十三年,以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為侍中,中書侍郎平章事張九齡為中書令,林甫為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並加銀青光祿大夫。 林甫面柔而有狡計,能伺侯人主意,故驟歷清列,為時委任。 而中官妃家,皆厚結托,伺上動靜,皆預知之,故出言進奏,動必稱旨。 而猜忌陰中人,不見于詞色,朝廷受主恩顧,不由其門,則構成其罪;與之善者,雖廝養下士,盡至榮寵。 尋歷戶、兵二尚書,知政事如故。 尋又以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皆以母失愛而有怨言,駙馬都尉楊洄白惠妃。 玄宗怒,謀于宰臣,將罪之。 九齡曰:「陛下三個成人兒不可得。 太子國本,長在宮中,受陛下義方,人未見過,陛下奈何以喜怒間忍欲廢之?臣不敢奉詔。 」玄宗不悅。 林甫惘然而退,初無言,既而謂中貴人曰:「家事何須謀及於人。 」時朔方節度使牛仙客在鎮,有政能,玄宗加實封,九齡又奏曰:「邊將馴兵秣馬,儲蓄軍實,常務耳,陛下賞之可也;欲賜實賦,恐未得宜。 惟聖慮思之。 」帝默然。 林甫以其言告仙客,仙客翌日見上,泣讓官爵。 玄宗欲行實封之命,兼為尚書,九齡執奏如初。 帝變色曰:「事總由卿?」九齡頓首曰:「陛下使臣待罪宰相,事有未允,臣合盡言。 違忤聖情,合當萬死。 」玄宗曰:「卿以仙客無門籍耶?卿有何門閥?」九齡對曰:「臣荒徼微賤,仙客中華之士。 然陛下擢臣踐台閣,掌綸誥;仙客本河湟一使典,目不識文字,若大任之,臣恐非宜。 」林甫退而言曰:「但有材識,何必辭學;天子用人,何有不可?」玄宗滋不悅。 九齡與中書侍郎嚴挺之善。 挺之初娶妻出之,妻乃嫁蔚州刺史王元琰。 時元琰坐臓,詔三司使推之,挺之救免其罪。 玄宗察之,謂九齡曰:「王元琰不無臓罪,嚴挺之囑託所由輩有顏面。 」九齡曰:「此挺之前妻,今已婚崔氏,不合有情。 」玄宗曰:「卿不知,雖離之。 亦卻有私。 」玄宗籍前事,以九齡有黨,與裴耀卿俱罷知政事,拜左、右丞相,出挺之為洺州刺史,元琰流于嶺外。 即日林甫代九齡為中書、集賢殿大學士、修國史;拜牛仙客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知門下省事。 監察御史周子諒言仙客非宰相器,玄宗怒而殺之。 林甫言子諒本九齡引用,乃貶九齡為荊州長史。 玄宗終用林甫之言,廢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為庶人,太子妃兄駙馬都尉薛銹長流瀼州,死於故驛,人謂之「三庶」,聞者冤之。 其月,佞媚者言有烏鵲巢于大理獄戶,天下幾致刑措。 玄宗推功元輔,封林甫晉國公,仙客豳國公。 其冬,惠妃病,三庶人為崇而薨。 儲宮虛位,玄宗未定所立。 林甫曰:「壽王年已成長,儲位攸宜。 」玄宗曰:「忠王仁孝,年又居長,當守器東宮。 」乃立為皇太子。 自是林甫懼,巧求陰事以傾太子。 林甫既秉樞衡,兼領隴右、河西節度,又加吏部尚書。 天寶改易官名,為右相,停知節度事,加光祿大夫,遷尚書左仆射。 六載,加開府儀同三司,賜實封三百戶,而恩渥彌深。 凡禦府膳羞,遠方珍味,中人宣賜,道路相望。 與宰相李適之雖同宗屬,而適之輕率,嘗與林甫同論時政,多失大體,由是主恩益疏,以至罷免。 黃門侍郎陳希烈性便佞,嘗曲事林甫,適之既罷,乃引希烈同知政事。 林甫久典樞衡,天下威權,並歸於己,台司機務,希烈不敢參議,但唯諾而已。 每有奏請,必先賂遺左右,伺察上旨,以固恩寵。 上在位多載,倦于萬機,恆以大臣接對拘檢,難徇私慾,自得林甫,一以委成。 故杜絶逆耳之言,恣行宴樂,衤任席無別,不以為恥,由林甫之贊成也。 林甫京城邸第,田園水磑,利盡上腴。 城東有薛王別墅,林亭幽邃,甲于都邑,特以賜之,及女樂二部,天下珍玩,前後賜與,不可勝紀。 宰相用事之盛,開元已來,未有其比。 然每事過慎,條理眾務,增修綱紀,中外遷除,皆有恆度。 而耽寵固權,己自封植,朝望稍著,必陰計中傷之。 初,韋堅登朝,以堅皇太子妃兄,引居要職,示結恩信,實圖傾之,乃潛令御史中丞楊慎矜陰伺堅隙。 會正月望夜,皇太子出遊,與堅相見,慎矜知之,奏上。 上大怒,以為不軌,黜堅,免太子妃韋氏。 林甫因是奏李適之與堅昵狎,及裴寬、韓朝宗並曲附適之,上以為然,賜堅自盡,裴、韓皆坐之斥逐。 後楊慎矜權位漸盛,林甫又忌之,乃引王鉷為御史中丞,托以心腹。 鉷希林甫意,遂誣罔密奏慎矜左道不法,遂族其家。 楊國忠以椒房之親,出入中禁,奏請多允,乃擢在台省,令按刑獄。 會皇太子良娣杜氏父有鄰與子婿柳勣不葉,勣飛書告有鄰不法,引李邕為證,詔王鉷與國忠按問。 鉷與國忠附會林甫奏之,於是賜有鄰自盡,出良娣為庶人,李邕、裴敦復枝黨數人並坐極法。 林甫之苞藏安忍,皆此類也。 林甫自以始謀不佐皇太子,慮為後患,故屢起大獄以危之,賴太子重慎無過,流言不入。 林甫嘗令濟陽別駕魏林告隴右、河西節度使王忠嗣,林往任朔州刺史,忠嗣時為山東節度,自雲與忠王同養宮中,情意相得,欲擁兵以佐太子。 玄宗聞之曰:「我兒在內,何路與外人交通?此妄也。 」然忠嗣亦左授漢陽太守。 八載,咸寧太府趙奉章告林甫罪狀二十餘條。 告未上,林甫知之,諷御史台逮捕,以為妖言,重杖決殺。 第10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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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1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