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按《大宗伯》職云:「若王不祭祀,則攝位。 」《注》云:「王有故,代行其祭事。 」下文云:「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 」若皇后合助祭,承此下文,即當雲「若不祭祀,則攝而薦豆籩。 」今于文上更起凡,則是別生餘事。 夫事與上異,則別起凡。 凡者,生上起下之名,不專系于本職。 《周禮》一部之內,此例極多,備在文中,不可具錄。 又王后助祭,親薦豆籩而不徹。 案《九嬪》職云:「凡祭,贊後薦,徹豆籩。 」《注》云:「後進之而不徹。 」則知中徹者,為宗伯生文。 若宗伯攝祭,則宗伯親徹,不別使人。 又案「外宗掌宗廟之祀,王后不與,則贊宗伯」。 此之一文,與上相證。 何以明之?案外宗唯掌宗廟祭祀,不掌郊天,足明此文是宗廟祭也。 案王后行事,總在《內宰》職中。 檢其職文,唯云:「大祭祀,後稞獻則贊,瑤爵亦如之。 」《鄭注》云:「謂祭宗廟也。 」《注》所以知者,以文雲「稞獻」,祭天無稞,以此得知。 又祭天之器,則用陶匏,亦無瑤爵,《注》以此得知是宗廟也。 又內司服掌王后六服,無祭天之服;而巾車職掌王后之五輅,亦無後祭天之輅;祭天七獻,無後亞獻。 以此諸文參之,故知後不合助祭天也。 唯《漢書》《郊祀志》則有天地合祭,皇后預享之事,此則西漢末代,強臣擅朝,悖亂彞倫,黷神諂祭,不經之典,事涉誣神。 故《易傳》曰:「誣神者,殃及三代。 」《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承天之大律。 」斯史策之良誡,豈可不知。 今南郊禮儀,事不稽古,忝守經術,不敢默然。 請旁詢碩儒,俯摭舊典,采曲台之故事,行圓丘之正儀,使聖朝葉昭曠之涂,天下知文物之盛,豈不幸甚。 時左仆射韋巨源等阿旨,葉同欽明之議,竟不從無量所奏。 尋以母老請停官歸侍。 景雲初,玄宗在春宮,召拜國子司業,兼皇太子侍讀,嘗撰《翼善記》以進之,皇太子降書嘉勞,賫絹四十匹。 太極元年,皇太子國學親釋奠,令無量講《老經》、《禮記》,各隨端立義,博而且辯,觀者歎服焉。 既畢,進授銀青光祿大夫,兼賜以章服,並彩絹百段。 玄宗即位,遷郯王傅,兼國子祭酒。 尋以師傅恩遷左散騎常侍,仍兼國子祭酒,封舒國公,實封二百戶。 未幾,丁憂解職,廬于墓側。 其所植松柏,時有鹿犯之,無量泣而言曰:「山中眾草不少,何忍犯吾先塋樹哉!」因通夕守護。 俄有群鹿馴狎,不復侵害,無量因此終身不食鹿肉。 服闋,召拜左散騎常侍,復為侍讀。 以其年老,每隨仗出入,特許緩行,又為造腰輿,令內給使輿于內殿。 無量頻上書陳時政得失,多見納用。 又嘗手敕褒美,賜物二百段。 無量以內庫舊書,自高宗代即藏在宮中,漸致遺逸,奏請繕寫刊校,以弘經籍之道。 玄宗令于東都乾元殿前施架排次,大加搜寫,廣采天下異本。 數年間,四部充備,仍引公卿已下入殿前,令縱觀焉。 開元六年駕還,又敕無量于麗正殿以續前功。 皇太子及郯王嗣直等五人,年近十歲,尚未就學,無量繕寫《論語》、《孝經》各五本以獻。 上覽之曰:「吾知無量意無量。 」遽令選經明篤行之士國子博士郄恆通郭謙光、左拾遺潘元祚等,為太子及郯王已下侍讀。 七年,詔太子就國子監行齒冑之禮,無量登座說經,百僚集觀,禮畢,賞賜甚厚。 明年,無量病卒,年七十五。 臨終遺言以麗正寫書未畢為恨。 上為舉哀,廢朝兩日,贈禮部尚書,謚曰文。 初,無量與馬懷素俱為侍讀,顧待甚厚;及無量等卒後,秘書少監康子原、國子博士侯行果等又入侍講,雖屢加賞賜,而禮遇不逮褚焉。 劉子玄,本名知幾,楚州刺史胤之族孫也。 少與兄知柔俱以詞學知名,弱冠舉進士,授獲嘉主簿。 證聖年,有制文武九品已上各言時政得失,知幾上表陳四事,詞甚切直。 是時官爵僭濫而法網嚴密,士類競為趨進而多陷刑戮,知幾乃著《思慎賦》以刺時,且以見意。 鳳閣侍郎蘇味道、李嶠見而嘆曰:「陸機《豪士》所不及也。 」 知幾長安中累遷左史,兼修國史。 擢拜鳳閣舍人,修史如故。 景龍初,再轉太子中允,依舊修國史。 時侍中韋巨源紀處訥、中書令楊再思、兵部尚書宗楚客、中書侍郎蕭至忠並監修國史,知幾以監修者多,甚為國史之弊。 蕭至忠又嘗責知幾著述無課,知幾於是求罷史任,奏記於至忠曰: 仆自策名士伍,待罪朝列,三為史臣,再入東觀,竟不能勒成國典,貽彼後來者,何哉?靜言思之,其不可者五也。 何者?古之國史,皆出自一家,如魯、漢之丘明、子長,晉、齊之董狐、南史,咸能立言不朽,藏諸名山,未聞藉以眾功,方雲絶筆。 唯後漢東觀,大集群儒,而著述無主,條章靡立。 由是伯度譏其不實,公理以為可焚,張、蔡二子紀之於當代,傅、范兩家嗤之於後葉。 今史司取士,有倍東京,人自以為荀、袁,家自稱為政、駿。 每欲記一事,載一言,皆閣筆相視,含毫不斷。 故首白可期,而汗青無日。 其不可一也。 前漢郡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後漢公卿所撰,始集公府,乃上蘭台。 由是史官所修,載事為博。 原自近古,此道不行,史臣編錄,唯自詢采。 而左右二史,闕注起居;衣冠百家,罕通行狀。 求風俗于州郡,視聽不該;討沿革于台閣,簿籍難見。 雖使尼父再出,猶且成其管窺,況限以中才,安能遂其博物。 其不可二也。 昔董狐之書法也,以示于朝;南史之書弒也,執簡以往。 而近代史局,皆通籍禁門,幽居九重,欲人不見。 尋其義者,由杜彼顏面,防諸請謁故也。 然今館中作者,多士如林,皆願長喙,無聞舌。 倘有五始初成,一字加貶,言未絶口而朝野具知,筆未棲毫而搢紳咸誦。 夫孫盛實錄,取嫉權門;王韶直書,見讎貴族。 人之情也,能無畏乎!其不可三也。 古者刊定一史,纂成一家,體統各殊,指歸咸別。 夫《尚書》之教也,以疏通知遠為主;《春秋》之義也,以懲惡勸善為先。 《史記》則退處士而進奸雄,《漢書》則抑忠臣而飾主闕。 斯並曩賢得失之例,良史是非之準,作者言之詳矣。 頃史官註記,多取稟監修,楊令公則雲「必須直詞」,宗尚書則雲「宜多隱惡」。 十羊九牧,其事難行;一國三公,適從焉在?其不可四也。 第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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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