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天吏逸德,烈于猛火;貪人敗類,取興大風。 則知冒于寵賂,侮于鰥寡,為政之蠹,莫先於茲。 臣竊見內外官人,有不率憲章,公犯臓污,侵牟萬姓,劓割蒸人,鞫按非虛,刑憲已及者,或俄複舊資,雖負殘削之名,還膺牧宰之任,或江、淮、嶺、磧,微示懲貶,而徇財黷貨,罕能悛革,委以共理,俟河之清。 臣聞明主之於萬姓也,必暢以平分,而無偏施。 若犯罪之吏,作牧遐方,便是屈法惠奸,恤近遺遠矣。 凡左降之人,鮮能省過,必懷自棄,長惡滋深。 則小州遠郡,蠻陬夷落,何負于聖化,獨受其弊政乎!昔孟嘗廉明,方臨合浦;隱之清絜,乃蒞番禺。 郅都之鎮靜朔方,耿恭之輯寧疏勒。 地則遐僻,必擇賢良,務以寧濟為懷,豈以遐荒見隔?況邊徼之地,夷夏雜處,負險恃遠,易擾難安,彌藉循良,以寄綏撫。 若委失其任,官非其才,凌虐黎庶,侵剝蕃部,小則坐致流亡,大則起為盜賊。 由此言之,不可用凡材,而況于猾吏乎!其內外官人有犯臓賄推勘得實者,臣望請削跡簪裾,十數年間不許齒錄。 《書》云:「旌別淑匿,黜陟幽明。 」即其義也。 若不循此道,去邪有疑,善政能官,甄獎或未之偏,擔臓負賄,僥倖或即蒙升,則賞罰無章,沮勸安寄?浮競之風轉扇,廉恥之行漸隤,其源不塞,為蠹斯甚。 疏奏不納。 累遷黃門侍郎,賜爵漁陽伯。 先天二年,與侍中魏知古于東都分掌選事,尋征還同中書門下三品。 開元三年,遷黃門監。 懷慎與紫微令姚崇對掌樞密,懷慎自以為吏道不及崇,每事皆推讓之,時人謂之「伴食宰相。 」四年,兼吏部尚書。 其秋,以疾篤,累表乞骸骨,許之。 旬日而卒,贈荊州大都督,謚曰文成。 懷慎臨終遺表曰: 臣素無才識,叨沐恩榮,待罪樞密,頗積年序。 報國之心,空知自竭;推賢之志,終未克申。 孤負明恩,夙夜惶懼。 臣染疾已久,形神欲離,鳧雁之飛,未為之少,而犬馬之志,終祈上聞,其鳴也哀,乞求聖察。 宋璟立性公直,執心貞固,文學足以經務,識略期于佐時,動惟直道,行不苟合,聞諸朝野之說,實為社稷之臣。 李傑勤苦絶倫,貞介獨立,公家之事,知無不為,干時之材,眾議推許。 李朝隱操履堅貞,才識通贍,守文奉法,頗懷鐵石之心,事上竭誠,實盡人臣之節。 盧從願清貞謹慎,理識周密,始終若一,朝野共知,簡要之才,不可多得。 並明時重器,聖代良臣。 比經任使,微有愆失,所坐者小,所棄者大,所累者輕,所貶者遠。 日月雖近,譴責傷深,望垂矜錄,漸加進用。 臣竊聞黃帝所以垂衣裳而天下理者,任風、力也;帝堯所以光宅天下者,任稷、祼也。 且朝廷者天下之本,賢良者風化之源,得人則庶績其凝,失士則彞倫攸斁。 臣每見陛下憂勞庶政,勤求理道,慎舉群司,必期稱職,使鵷鷺成列,草澤無遺。 故得歲稔時和,政平訟理,比陛下用賢之明效也。 臣非木石,早識天心,瞑目不遙,厚恩未報。 黜殯之義,敢不庶幾,城郢之言,思布愚懇。 上深嘉納之。 懷慎清儉,不營產業,器用服飾,無金玉綺文之麗。 所得祿俸,皆隨時分散,而家無餘蓄,妻子匱乏。 及車駕將幸東都,四門博士張星上言:「懷慎忠清直道,終始不虧,不加寵贈,無以勸善。 」乃下制賜其家物壹伯段、米粟貳伯石。 明年,上還京師,因校獵于城南,經懷慎別業,見家人方設祥齋,憫其貧匱,賜絹百匹。 仍遣中書侍郎蘇頲為其碑文,上自書焉。 子奐,早修整,歷任皆以清白聞。 開元中,為中書舍人、御史中丞、陝州刺史。 二十四年,玄宗幸京師,次陝城頓,審其能政,于事題贊而去,曰:「專城之重,分陝之雄。 人多惠愛,性實謙沖。 亦既利物,在乎匪躬。 斯為國寶,不墜家風。 」尋除兵部侍郎。 天寶初,為晉陵太守。 時南海郡利兼水陸,環寶山積,劉巨鱗、彭杲相替為太守、五府節度,皆坐臓鉅萬而死。 乃特授奐為南海太守。 遐方之地,貪吏斂跡,人用安之。 以為自開元已來四十年,廣府節度清白者有四:謂宋璟、裴伷先、李朝隱及奐。 中使市舶,亦不幹法。 加銀青光祿大夫。 經三年,入為尚書右丞,卒。 弟弈,亦傳清白,歷御史中丞而死王事,見《忠義傳》。 弈子杞,德宗朝位至宰輔,別有傳。 源乾曜,相州臨漳人。 隋比部侍郎師之孫也。 父直心,高宗時為司刑太常伯,坐事配流嶺南而卒。 乾曜舉進士,景雲中,累遷諫議大夫。 時久廢公卿百官三九射禮,乾曜上疏曰:「夫聖王之教天下也,必制禮以正人情,人情正則孝于家,忠於國。 此道不替,所以理也。 所以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竊以古之擇士,先觀射禮,以明和容之義,非取一時之樂。 夫射者,別正邪,觀德行,中祭祀,闢寇戎。 古先哲王,莫不遞襲。 臣竊見數年已來,射禮便廢,或緣所司惜費,遂令大射有虧。 臣愚以為所費者財,所全者禮。 故孔子云:『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今乾坤再闢,日月貞明,臣望大射之儀,春秋不廢,聖人之教,今古常行,則天下幸甚。 」乾曜尋出為梁州都督。 開元初,邠王府僚吏有犯法者,上令左右求堪為王府長史者,太常卿姜皎薦乾曜公清有吏干,因召見與語。 乾曜神氣清爽,對答皆有倫序,上甚悅之,乃拜少府少監,兼邠王府長史。 尋遷戶部侍郎、兼御史中丞。 無幾,轉尚書左丞。 四年冬,擢拜黃門侍郎、同紫微黃門平章事。 旬日,與姚元之俱罷知政事。 時行幸東都,以乾曜為京兆尹,仍京師留守。 乾曜政存寬簡,不嚴而理。 嘗有仗內白鷹,因縱遂失所在,上令京兆切捕之。 俄于野外獲之,其鷹掛于叢棘而死,官吏懼得罪,相顧失色。 乾曜徐曰:「事有邂逅,死亦常理,主上仁明,當不以此置罪。 必其獲戾,吾自當之,不須懼也。 」遂入自請失旨之罪,上一切不問之,眾咸伏乾曜臨事不懾,而能引過在己也。 在京兆三年,政令如一。 第6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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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