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寂,字玄真,蒲州桑泉人也。 祖融,司本大夫。 父瑜,絳州刺史。 寂少孤,為諸兄之所鞠養。 年十四,補州主簿。 及長,疏眉目,偉姿容。 隋開皇中,為左親衛。 家貧無以自業,每徒步詣京師,經華岳廟,祭而祝曰:「窮困至此,敢修誠謁,神之有靈,鑒其運命。 若富貴可期,當降吉夢。 」再拜而去。 夜夢白頭翁謂寂曰:「卿年三十已後方可得志,終當位極人臣耳。 」後為齊州司戶。 大業中,歷侍御史、駕部承務郎、晉陽宮副監。 高祖留守太原,與寂有舊,時加親禮,每延之宴語,間以博奕,至于通宵連日,情忘厭倦。 時太宗將舉義師而不敢發言,見寂為高祖所厚,乃出私錢數百萬,陰結龍山令高斌廉與寂博戲,漸以輸之。 寂得錢既多,大喜,每日從太宗游。 見其歡甚,遂以情告之,寂即許諾。 寂又以晉陽宮人私侍高祖,高祖從寂飲,酒酣,寂白狀曰:「二郎密纘兵馬,欲舉義旗,正為寂以宮人奉公,恐事發及誅,急為此耳。 今天下大亂,城門之外,皆是盜賊。 若守小節,旦夕死亡;若舉義兵,必得天位。 眾情已協,公意如何?」高祖曰:「我兒誠有此計,既已定矣,可從之。 」及義兵起,寂進宮女五百人,並上米九萬斛、雜彩五萬段、甲四十萬領,以供軍用。 大將軍府建,以寂為長史,賜爵聞喜縣公。 從至河東,屈突通拒守,攻之不下,三輔豪傑歸義者日有千數。 高祖將先定京師,議者恐通為後患,猶豫未決。 寂進說曰:「今通據蒲關,若不先平,前有京城之守,後有屈突之援,此乃腹背受敵,敗之道也。 未若攻蒲州,下之而後入關。 京師絶援,可不攻而定矣。 」太宗曰:「不然。 兵法尚權,權在於速。 宜乘機早渡,以駭其心。 我若遲留,彼則生計。 且關中群盜,所在屯結,未有定主,易以招懷,賊附兵強,何城不克?屈突通自守賊耳,不足為虞。 若失入關之機,則事未可知矣。 」高祖兩從之,留兵圍河東,而引軍入關。 及京師平,賜良田千頃、甲第一區、物四萬段,轉大丞相府長史,進封魏國公,食邑三千戶。 及隋恭帝遜位,高祖固讓不受,寂勸進,又不答。 寂請見曰:「桀、紂之亡,亦各有子,未聞湯、武臣輔之,可為龜鏡,無所疑也。 寂之茅土、大位,皆受之於唐,陛下不為唐帝,臣當去官耳。 」又陳符命十餘事,高祖乃從之。 寂出,命太常具禮儀,擇吉日。 高祖既受禪,謂寂曰:「使我至此,公之力也。 」拜尚書右仆射,賜以服玩不可勝紀,仍詔尚食奉禦,每日賜寂禦膳。 高祖視朝,必引與同坐,入閣則延之臥內,言無不從,呼為裴監而不名。 當朝貴戚,親禮莫與為比。 武德二年,劉武周將黃子英、宋金剛頻寇太原,行軍總管姜寶誼、李仲文相次陷沒,高祖患之。 寂自請行,因為晉州道行軍總管,得以便宜從事。 師次介休,而金剛據城以抗寂。 寂保于度索原,營中乏水,賊斷其澗路,由是危迫。 欲移營就水,賊因犯之,師遂大潰,死散略盡。 寂一日一夜馳至晉州。 以東城鎮俱沒,金剛進逼絳州,寂抗表陳謝,高祖慰諭之,復令鎮撫河東之地。 寂性怯,無捍禦之才,唯發使絡繹,催督虞、秦二州居人,勒入城堡,焚其積聚。 百姓惶駭,復思為亂。 夏縣人呂崇茂遂殺縣令舉兵反,引金剛為援,寂擊之,復為崇茂所敗。 被徵入朝,高祖數之曰:「義舉之始,公有翼佐之勛,官爵亦極矣。 前拒武周,兵勢足以破敵,致此喪敗,不獨愧於朕乎?」以之屬吏,尋釋之,顧待彌重。 高祖有所巡幸,必令居守。 麟州刺史韋雲起告寂謀反,訊之無端。 高祖謂寂曰:「朕之有天下者,本公所推,今豈有貳心?皁白鬚分,所以推究耳。 」因令貴妃三人賫珍饌、寶器就寂第,宴樂極歡,經宿而去。 又嘗從容謂寂曰:「我李氏昔在隴西,富有龜玉,降及祖禰,姻婭帝室。 及舉義兵,四海雲集,才涉數日,升為天子。 至如前代皇王,多起微賤,劬勞行陣,下不聊生。 公復世冑名家,歷職清顯,豈若蕭何、曹參起自刀筆吏也!唯我與公,千載之後,無愧前修矣。 」其年,改鑄錢,特賜寂令自鑄造。 又為趙王元景聘寂女為妃。 六年,遷尚書左仆射,賜宴于含章殿,高祖極歡,寂頓首而言曰:「臣初發太原,以有慈旨,清平之後,許以退耕。 今四海乂安,伏願賜臣骸骨。 」高祖泣下沾襟曰:「今猶未也,要相偕老耳。 公為台司,我為太上,逍遙一代,豈不快哉!」俄冊司空,賜實封五百戶,遣尚書員外郎一人每日更直寂第,其見崇貴如此。 貞觀元年,加實封並前一千五百戶。 二年,太宗祠南郊,命寂與長孫無忌同升金輅,寂辭讓,太宗曰:「以公有佐命之勛,無忌亦宣力於朕,同載參乘,非公而誰?」遂同乘而歸。 三年,有沙門法雅,初以恩幸出入兩宮,至是禁絶之,法雅怨望,出妖言,伏法。 兵部尚書杜如晦鞫其獄,法雅乃稱寂知其言,寂對曰:「法雅惟雲時候方行疾疫,初不聞妖言。 」法雅證之,坐是免官,削食邑之半,放歸本邑。 寂請住京師,太宗數之曰:「計公勛庸,不至于此,徒以恩澤,特居第一。 武德之時,政刑紕繆,官方弛紊,職公之由。 但以舊情,不能極法,歸掃墳墓,何得復辭?」寂遂歸蒲州。 未幾,有狂人自稱信行,寓居汾陰,言多妖妄,常謂寂家僮曰:「裴公有天分。 」于時信行已死,寂監奴恭命以其言白寂,寂惶懼不敢聞奏,陰呼恭命殺所言者。 恭命縱令亡匿,寂不知之。 寂遣恭命收納封邑,得錢百餘萬,因用而盡。 寂怒,將遣人捕之,恭命懼而上變。 太宗大怒,謂侍臣曰:「寂有死罪者四:位為三公而與妖人法雅親密,罪一也;事發之後,乃負氣憤怒,稱國家有天下,是我所謀,罪二也;妖人言其有天分,匿而不奏,罪三也;陰行殺戮以滅口,罪四也。 我殺之非無辭矣。 議者多言流配,朕其從眾乎。 」於是徙交州,竟流靜州。 俄逢山羌為亂,或言反獠劫寂為主,太宗聞之曰:「我國家于寂有性命之恩,必不然矣。 」未幾,果稱寂率家僮破賊。 太宗思寂佐命之功,徵入朝,會卒,時年六十。 贈相州刺史、工部尚書、河東郡公。 子律師嗣,尚太宗妹臨海長公主,官至汴州刺史。 律師子承先,則天時為殿中監,為酷吏所殺。 第4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舊唐書 上》
第435頁